本報記者劉佳 北京報道

近年來,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強度和水平不斷提升。

隨着科技創新金融制度和市場體系持續健全,金融管理部門在加強頂層設計上,不斷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政策框架,優化市場機制、豐富金融支持工具。

7月27日,在國新辦舉行的介紹“金融支持科技創新 做強做優實體經濟” 例行吹風會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張青松表示,現已初步建成包括銀行信貸、債券市場、股票市場、創業投資、保險和融資擔保等在內,全方位、多層次的科創金融服務體系。

業內人士分析表示,在金融支持科創體系上,未來將進一步支持引導資本市場敢於投早投小,推動金融資源向更多實體經濟和創新領域傾斜。

金融支持科技創新強度水平持續提升

“在各部門和金融機構的支持下,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力度、廣度、精度不斷提升,科技、產業、金融相互塑造、緊密耦合、良性循環的格局正在形成。” 在吹風會上,科技部副部長吳朝暉如是說。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底,科創板上市企業542家,總市值達6.72萬億元;北交所上市企業204家,總市值超2668億元。

與此同時,銀行向科技型企業投放貸款的積極性持續增強,發揮再貸款貨幣政策工具激勵作用。

據吳朝暉介紹,與人民銀行實施4000億元科技創新再貸款,引導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爲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等提供低成本信貸支持。與金融機構共享40萬家高新技術企業、50萬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在高新區實施“企業創新積分制”,僅2022年積分企業獲得銀行授信1178.6億元。

“在金融的助推下,我國全球創新指數排名上升至第11位,正在蹄疾步穩地向建設科技強國邁進。” 吳朝暉強調。

此外,在政策推動下,金融“活水”正源源不斷地湧入科技創新領域。

在貸款方面,據張青松介紹,截至2023年6月末,高技術製造業中長期貸款餘額2.5萬億元,同比增長41.5%,連續3年保持30%以上的較高增速;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餘額2.36萬億元,同比增長25.1%,連續3年保持25%以上的較高增速。

在直接融資上,截至2023年6月末,科創票據、科創公司債餘額約4500億元,超過1000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A股上市,創業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規模近14萬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科創企業發債領域上,張青松表示,截至2023年6月末,科技型企業發行科創票據的餘額達到了2264億元、科技創新公司債券的餘額達到了2258億元;戰略性產業企業在銀行間市場發債的融資餘額達到6600億元、在交易所發債餘額達到4640億元。

在東方金誠研究發展部高級分析師馮琳看來,近年來隨着科創債、科創票據等創新品種的出現,債市對科創類融資需求的支持力度大大提升。

“這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符合條件的發行人可以直接發行科創類品種融資,一般是資質比較好的央國企,這可以鼓勵央國企加大科創領域投資;二是發行科創類品種募集的資金投向科技型企業,可以實現債券市場對更大範圍科技型企業的間接資金支持。” 馮琳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馮琳直言,近日交易商協會創新推出混合型科創票據,通過浮動利率、附轉股權等結構條款設計引導債券投資人以股權投資思維參與科技型企業發展,即爲填補債市股債混合型資金缺口的有益嘗試。

以股權投資爲主,“股貸債保”聯動綜合支撐體系

目前科技型企業前期投入高、不確定性強,且往往不具備可抵押資產,導致金融機構對其進行資金投入時相對審慎。

談及未來在推動金融機構支持科技創新所採取的措施上,張青松認爲,股權投資是滿足初創期科創企業資金需求的主要方式,要定位以股權投資爲主,同時要採取“股貸債保”聯動的綜合支撐體系。

所謂“股貸債保”是指股票、債券和貸款等投資風險的保險。

由於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普遍存在固定資產少、信用評價難、抗風險能力弱等特點,融資難題較爲突出,因此爲了降低金融機構對科技型企業的風險擔憂,建立了風險共擔機制,在企業出現風險時政府可以提供一部分擔保或風險補償。

“鼓勵和支持保險資金、企業年金、養老金等按照商業化原則投資創投基金。支持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銀行理財子公司開發與創投特點相匹配的長期投資產品。”張青松說。

就豐富創投基金退出渠道上,張青松表示,推動註冊制改革走深走實,不斷提高上市融資效率;發展創投二級市場基金,擴大私募基金份額轉讓試點範圍;活躍併購市場,在創投基金退出轉化過程中發揮積極作用。

張青松還表示,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推出適合初創期企業特點的信貸產品,調動投貸兩方面積極性,在貸款過程中附加一些股權投資條款,如果成功就能獲得更高收益,以高收益彌補貸款損失,實現銀行信貸資金可持續發展。

馮琳對記者分析稱,“股貸債保”聯動的綜合支撐體系的關鍵在於“聯動”,因此將債券融資和股權融資相結合,擴大債市股債混合型資金的供給也是更好發揮債市對科技型企業融資支持作用的重要路徑。

吳朝暉也提到,接下來將進一步推動建立完善多層次科技金融服務體系,積極支持保險機構爲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等環節開發保險產品,並繼續支持地方穩妥有序地推動科技金融相關領域的改革。

(華夏時報)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