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島自選火鍋”賣“假羊肉”一事

有了最新進展

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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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橙夢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廣渠路分公司

(超島自選火鍋合生匯店)

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

罰沒44萬餘元

“超島自選火鍋”賣假羊肉

被立案調查

今年9月初,有博主在社交平臺發佈視頻,曝光巴奴旗下子品牌“超島自選火鍋”北京合生匯店賣“假羊肉”。

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涉事門店進行現場檢查,並對其銷售的肉類菜品原材料(共7種)進行了抽檢。經檢測機構檢測,包含涉事產品高鈣羊肉卷在內的2種精選羔羊肉原材料樣品中檢出羊源性、牛源性及鴨源性。9月8日,朝陽區市場監管局對超島自選火鍋合生匯店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從事經營自助火鍋業務,將精選羔羊肉(火鍋高鈣)、精選羔羊肉分別製作成“高鈣羊肉卷”以及“羔羊卷”後進行銷售。

  • 2023年4月16日至2023年9月4日期間,當事人購進70kg精選羔羊肉(生產日期爲2023年2月8日,規格爲2.5kg/袋)。自2023年4月16日至2023年9月8日期間,製作成546份羔羊卷(100g/份)對外銷售,銷售價格爲16元/份,銷售金額爲8736元。

  • 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8日期間,當事人購進85.5kg精選羔羊肉(火鍋高鈣)(生產日期爲2023年6月15日,規格爲2.5kg/袋)。自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8日,製作成710份高鈣羊肉卷(100g/份)對外銷售,銷售價格爲16元/份,銷售金額爲11360元。

綜上,當事人銷售上述羔羊卷(100g/份)以及高鈣羊肉卷(100g/份)的銷售金額共計20096元。

經營摻假摻雜食品

被罰沒44萬餘元

市場監管部門認爲,當事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禁止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依據《食品安全法》以及《行政處罰法》,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處以罰款426964元,沒收違法所得20096元,沒收非法財物,合計罰沒44.831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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