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連續12個月內累計涉及訴訟、仲裁事項的金額:239,465.74萬元。

● 鑑於部分訴訟、仲裁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或尚未結案,上述事項對公司的影響具有較大不確定性。公司將及時跟進事項進展並依據規則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上海陸家嘴金融貿易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12個月內累計涉及的訴訟、仲裁事項進行了統計。現就上述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訴訟的基本情況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滬01民初133號傳票等訴訟材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東袤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袤公司”)與原告上海德普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普文化”)因房屋租賃產生合同糾紛,德普文化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受理機構: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二)案件當事人

1、原告:上海德普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2、被告:

被告一:上海東袤置業有限公司

被告二:上海陸家嘴(集團)有限公司

被告三:上海陸家嘴金融貿易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第三人

第三人:上海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第三人:上海德普置地集團有限公司

第三人:上海市浦東新區土地儲備中心

(三)原告提出的事實、理由及主要訴訟請求

德普文化以東袤公司解除租賃關係損害其權益爲由,將東袤公司、上海陸家嘴(集團)有限公司、公司作爲共同被告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要訴訟請求如下:

1、判令被告一立即賠償原告損失610,506,218元(暫計,具體金額以評估爲準)。

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對被告一的前述付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用由三被告承擔。

(四)本案進度

已立案,尚未開庭審理。

(五)其他情況說明

2021年11月,東袤公司與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簽署《上海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經營性用地)》,根據上述合同,民生路3號60、84幢爲帶租約出讓,承租方爲德普文化。東袤公司認爲,因德普文化存在未按約支付租金及違規裝修改造的違約情形,故東袤公司於2023年7月18日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德普文化搬離案涉房屋、支付欠付租金及房屋佔用費並承擔違約責任等。該案於7月19日正式受理,並於9月27日第一次開庭,目前尚在審理中。

二、本次公告的訴訟、仲裁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

鑑於部分訴訟、仲裁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或尚未結案,上述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具有較大不確定性。公司將及時跟進事項進展並根據規則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陸家嘴金融貿易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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