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 重要內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股東秦慶平、王詠梅夫婦及其一致行動人秦璐女士、中閱聚焦1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中閱聚焦11號”)合計持有公司42,321.80萬股,佔公司2023年9月28日總股本的49.4941%。秦慶平先生累計質押公司12,940.00萬股,佔其合計持有公司股份的40.70%,佔公司總股本的15.13%。

一、股份質押的具體情況

1、股份解除質押基本情況

公司於2023年10月9日接到控股股東秦慶平先生關於股份解除質押及繼續質押的通知,將其2022年10月10日在信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辦理的合計5,470.00萬股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關於控股股東股份質押的公告》2022-125號)辦理了還款手續。同時,將其2022年12月6日在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的合計6,808.00萬股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關於控股股東股份質押的公告》2022-155號)辦理了部分提前還款手續,解除質押574萬股。合計本次解除質押股票共6,044.00萬股。

2、股份新增質押基本情況

二、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累計質押股份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東秦慶平、王詠梅夫婦及其一致行動人秦璐女士、中閱聚焦11號累計質押股份情況如下:

單位:萬股

三、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股份質押情況說明

1、秦慶平先生未來到期的質押股份數量爲12,940.00萬股,佔其所持股份比例40.70%,佔公司總股本比例15.13%,對應融資餘額爲39,000萬元。

秦慶平先生辦理股份質押所得融資資金主要用於償還債務及定向增發,還款資金主要來源包括個人薪酬、分紅及投資收益等。目前秦慶平先生個人資信情況良好,具備良好的資金償還能力,質押風險可控。

2、截至目前,秦慶平先生不存在通過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違規擔保、關聯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況。

3、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質押事項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股份質押不會對公司主營業務、融資授信及融資成本、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影響。

(2)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股份質押不影響股東與上市公司在產權、業務、資產、人員等方面的關聯情況,不會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需履行業績補償義務。

四、其他情況

本次部分提前還款未觸及股價下跌至風險線,且不會出現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實質性因素。

秦慶平先生個人資信情況良好,具備良好的資金償還能力,質押風險可控。若質押股票股價下跌至風險線,秦慶平先生將採取包括但不限於提前還款、追加股票質押等措施應對上述風險。如若出現其他重大變動情況,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10月9日

證券代碼:603113 證券簡稱:金能科技 公告編號:2023-129

債券代碼:113545 債券簡稱:金能轉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轉債轉股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轉股情況:截至2023年9月30日,累計共有513,492,000元“金能轉債”已轉換成公司股票,累計轉股數爲47,741,776股,佔可轉債轉股前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7.063%。

● 未轉股可轉債情況:截至2023年9月30日,尚未轉股的可轉債金額爲986,508,000元,佔可轉債發行總量的65.7672%。

●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共有人民幣1,000元金能轉債轉換爲公司A股股份,轉股數量爲100股,佔可轉債轉股前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0.000015%。

一、可轉債發行上市概況

(一)可轉債發行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覈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覆》(證監許可【2019】930號)的核準,公司於2019年10月14日公開發行了1,50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爲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期限6年,募集資金總額爲1,500,000,0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不含稅)13,687,735.86元后,募集資金淨額爲1,486,312,264.14元。上述資金於2019年10月18日到位,已經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瑞華驗字【2019】37110011號)。

(二)可轉債上市情況

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19】242號文同意,公司15億元可轉換公司債券於2019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金能轉債”,債券代碼“113545”。

(三)可轉債轉股情況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公司該次發行的“金能轉債”自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結束之日起滿六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2020年4月20日起可轉換爲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轉股價格爲11.55元/股。公司於2019年12月實施了2019年前三季度利潤分配,金能轉債的轉股價格調整爲11.40元/股,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於2019年12月24日披露的《關於“金能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19-117)。公司於2020年11月辦理完畢非公開發行新股的登記手續,金能轉債的轉股價格調整爲10.78元/股,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於2020年11月14日披露的《關於“金能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0-171)。公司於2021年5月實施了2020年度利潤分配,金能轉債的轉股價格調整爲10.43元/股,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於2021年5月25日披露的《關於“金能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1-070)。公司於2022年7月實施了2021年度利潤分配,金能轉債的轉股價格調整爲10.08元/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2年7月2日披露的《關於“金能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2-080)。公司於2023年7月實施了2022年度利潤分配,金能轉債的轉股價格調整爲9.96元/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3年7月1日披露的《關於“金能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3-089)。

二、可轉債本次轉股情況

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共有人民幣1,000元金能轉債轉換爲公司A股股份,轉股數量爲100股,佔可轉債轉股前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0.000015%。

截至2023年9月30日,累計共有513,492,000元“金能轉債”已轉換成公司股票,累計轉股數爲47,741,776股,佔可轉債轉股前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7.063%。

截至2023年9月30日,尚未轉股的可轉債金額爲986,508,000元,佔可轉債發行總量的65.7672%。

三、股本變動情況

單位:股

注:本季度共轉股100股,優先使用回購庫存股份轉股。

四、其他

聯繫部門: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聯繫電話:0534-2159288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10月9日

證券代碼:603113 證券簡稱:金能科技 公告編號:2023-127

債券代碼:113545 債券簡稱:金能轉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爲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之全資子公司金能化學(青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能化學青島”)、金能化學(齊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能化學齊河”)、金獅國際貿易(青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獅國貿”)。

● 本次新增擔保數量:2023年9月,公司爲金能化學齊河提供人民幣980.32萬元保證擔保,爲金能化學青島提供人民幣69,057.50萬元保證擔保。

● 本次解除擔保數量:2023年9月,公司爲金獅國貿提供的22,679.30萬元保證擔保,爲金能化學青島提供的56,190.45萬元保證擔保。

● 擔保餘額:截至目前,公司爲金能化學青島、金獅國貿、金能化學齊河提供的擔保合同餘額爲人民幣755,000萬元,已實際使用的擔保餘額爲人民幣328,647.03萬元(含本次擔保)。

●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無。

●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本次新增擔保情況

1、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黃島支行

(1)爲滿足資金需求,金能化學齊河向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黃島支行(以下簡稱“農業銀行”)申請固定資產借款2,604,609.22元,於2023年4月11日與農業銀行簽訂編號爲84010420230000057的《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借款合同》,借款於2023年9月1日辦理完畢。

(2)爲滿足資金需求,金能化學齊河向農業銀行申請固定資產借款7,198,579.00元,於2023年4月11日與農業銀行簽訂編號爲84010420230000057的《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借款合同》,借款於2023年9月14日辦理完畢。

2023年4月11日,公司與農業銀行簽訂了《保證合同》,合同編號:84100120230000164,擔保期限自2023年4月11日至 2033年4月10日,擔保金額50,000萬元。

2、日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

爲滿足原料採購資金需求,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金能化學青島向日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以下簡稱“日照銀行”)申請開立33,000,000美元信用證,於2023年9月5日與日照銀行簽訂編號爲2023年日銀青島國際開證字第0905014號的《國際信用證開證合同》,信用證於2023年9月11日辦理完畢。

2023年8月15日,公司與日照銀行簽訂了《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合同編號:2023年日銀青島高保字第0814006號,擔保期限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擔保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

3、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青島西海岸新區支行

爲滿足原料採購資金需求,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金能化學青島向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青島西海岸新區支行(以下簡稱“南洋商業銀行”)申請開立30,360,000美元信用證,於2023年9月12日與南洋商業銀行簽訂編號爲2023年青進口開證字091201號的《開立國際信用證申請書》,信用證於2023年9月18日辦理完畢。

2023年3月30日,公司與南洋商業銀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合同編號:GC2023021400000067,擔保期限自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擔保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5,000萬元。

4、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

爲滿足原料採購資金需求,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金能化學青島向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以下簡稱“北京銀行”)申請辦理20,0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2023年9月25日簽訂編號爲0851813的《銀行承兌協議》,銀行承兌匯票於2023年9月25日辦理完畢。

2023年9月20日,公司與北京銀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合同編號:0836723_001,擔保期限自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擔保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50,000萬元。

(二)本次解除擔保情況

1、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黃島支行

爲滿足原料採購資金需求,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金獅國貿向農業銀行申請開立29,653,119美元信用證,於2023年8月21日與農業銀行簽訂編號爲84040120230000538的《進口開證合同》,信用證於2023年8月21日辦理完畢,截至2023年9月14日,金獅國貿已將上述信用證結清,對應的擔保責任解除。

2023年2月16日,公司與農業銀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合同編號84100520230000101,擔保期限自2023年2月16日至2024年2月15日,擔保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20,000萬元。

2、日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

爲滿足原料採購資金需求,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金能化學青島向日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以下簡稱“日照銀行”)申請開立33,000,000美元信用證,於2023年9月5日與日照銀行簽訂編號爲2023年日銀青島國際開證字第0905014號的《國際信用證開證合同》,信用證於2023年9月11日辦理完畢,截至2023年9月20日,金能化學青島已將上述信用證結清,對應的擔保責任解除。

2023年8月15日,公司與日照銀行簽訂了《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合同編號:2023年日銀青島高保字第0814006號,擔保期限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擔保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

3、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

爲滿足原料採購資金需求,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金能化學青島向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以下簡稱“恆豐銀行”)申請開立37,5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於2022年9月27日與恆豐銀行簽訂編號爲2022年恆銀青承字14092701號的《開立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合同》,於2022年9月27日辦理完成,截至2023年9月27日,金能化學青島已將上述銀行承兌匯票結清,對應的擔保責任解除。

2022年9月23日,公司與恆豐銀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合同編號:2022年恆銀青承高保字第14092301號,擔保期限自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7日,擔保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

(三)本擔保事項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及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均審議通過了《關於2023年度公司及全資子公司之間擔保額度的議案》,同意2023年度爲子公司提供擔保總額不超過80億元及同意子公司之間相互提供擔保。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體的《關於2023年度公司及全資子公司之間擔保額度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42號)。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金能化學青島

1、公司名稱:金能化學(青島)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0211MA3MR1PR24

3、註冊資本:壹佰億元人民幣

4、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5、成立日期:2018年03月09日

6、法定代表人:曹勇

7、住所: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青島董家口化工產業園內

8、經營範圍:一般項目:化學產品生產(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專用化學產品製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合成材料製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合成材料銷售;食品添加劑銷售;煤炭及製品銷售;新材料技術研發;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非居住房地產租賃;住房租賃;貨物進出口。(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許可項目:食品添加劑生產;檢驗檢測服務;危險廢物經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水路危險貨物運輸;熱力生產和供應;危險化學品生產;危險化學品經營。(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准文件或許可證件爲準)

9、與本公司關係:金能化學青島是金能科技的全資子公司。

10、主要財務指標:截止2023年6月30日,金能化學青島總資產爲12,942,330,276.19元、總負債爲4,756,703,061.68元,其中流動負債爲3,937,931,538.35元、淨資產爲8,185,627,214.51元、淨利潤爲-87,040,264.90元。

(二)金能化學齊河

1、名稱:金能化學(齊河)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1425MABX5G2N97

3、註冊資本:柒億陸仟叄佰捌拾肆萬柒仟陸佰玖拾壹元壹角伍分

4、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5、成立日期:2022年08月16日

6、法定代表人:谷文彬

7、住所:山東省德州市齊河縣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西路1號行政辦公樓505室、507 室

8、經營範圍:一般項目:基礎化學原料製造(不含危險化學品等許可類化學品的製造);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煤炭及製品銷售;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專用化學產品製造(不含危險化學品);煉焦;鑄造用造型材料生產;鑄造用造型材料銷售;食品添加劑銷售;飼料添加劑銷售;機械設備租賃;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塑料製品銷售;合成材料銷售;非居住房地產租賃;土地使用權租賃。(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危險化學品經營;食品添加劑生產;飼料添加劑生產;熱力生產和供應;發電業務、輸電業務、供(配)電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准文件或許可證件爲準)

9、與本公司關係:金能化學齊河是金能科技的全資子公司。

10、主要財務指標:截止2023年6月30日,金能化學齊河總資產爲226,595,818.24元、總負債爲114,664,899.13元,其中流動負債爲66,562,737.96元、淨資產爲111,930,919.11元、淨利潤爲-1,274,174.59元。

(三)金獅國貿

1、名稱:金獅國際貿易(青島)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0220MABMWWA61G

3、註冊資本:伍仟萬元整

4、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5、成立日期:2022年05月05日

6、法定代表人:伊國勇

7、住所: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前灣保稅港區北京路45號東辦公樓二樓216-2-1室(A)

8、經營範圍:一般項目:技術進出口;貨物進出口;進出口代理;國內貿易代理;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煤炭及製品銷售;食品添加劑銷售;飼料添加劑銷售;塑料製品銷售。(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9、與本公司關係:金獅國貿是金能科技的全資子公司。

10、主要財務指標:截止2023年6月30日,金獅國貿總資產爲1,539,699,636.17元、總負債爲1,458,372,841.45元,其中流動負債爲1,458,372,841.45元、淨資產爲81,326,794.72元、淨利潤爲-20,092,843.46元。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農業銀行

保證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黃島支行

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最高擔保金額:人民幣50,000萬元

擔保範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應償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債務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保全保險費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擔保期限:2023年4月11日至2033年4月10日

(二)日照銀行

保證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日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

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最高擔保金額:人民幣30,000萬元

擔保範圍:主合同項下不超過人民幣叄億元整的本金餘額;以及利息(含複利和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務人應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項、甲方爲實現債權與擔保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擔保期限:2023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

(三)南洋商業銀行

保證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青島西海岸新區支行

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最高擔保金額:人民幣25,000萬元

擔保範圍:在本合同第二條所確定的主債權發生期間屆滿之日定屬於本合同之被擔保主債權的,則基於該主債權之本金所發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主合同項下應繳未繳的保證金(如有)、承諾費(如有)、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保全費用、執行費用、拍賣費用、差旅費等)、因債務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等,也屬於被擔保債權,其具體金額在其被清償時確定。

擔保期限: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

(四)北京銀行

保證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

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最高擔保金額:人民幣50,000萬元

擔保範圍:主合同項下北京銀行(及按主合同約定取得債權人地位的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機構)的全部債權,包括主債權本金 (最高限額爲幣種人民幣金額大寫伍億元整)以及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仲裁費用、評估/鑑定/拍賣等處置費用、律師費用、調查取證費用、差旅費及其他合理費用)等其他款項。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銷或終止而依法產生的北京銀行的債權也包括在上述擔保範圍中。

擔保期限: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

四、董事會意見

董事會認爲:本次擔保計劃是爲滿足公司及全資子公司經營發展所需,不會對公司產生不利影響,不會影響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公司對下屬全資子公司具有絕對控制權,且具備良好的償債能力,風險可控,不會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獨立董事認爲:公司爲子公司提供擔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審議和決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爲的通知》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行爲,我們同意公司及全資子公司之間擔保額度的議案。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爲金能化學青島、金獅國貿、金能化學齊河提供的擔保合同餘額爲人民幣755,000萬元,已實際使用的擔保餘額爲人民幣328,647.03萬元(含本次擔保),不存在逾期擔保的情況。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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