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場正在發生微妙的改變,甚至是撕裂。

成都崇州兩歲女童被惡犬咬傷,慘狀牽動人心,引發全社會對不文明養犬行爲的怒火。各地展開了整治不文明養犬和流浪狗的行動。

合肥宣佈,發現出門遛狗不牽繩的情況,相關犬隻將一律捕捉;安徽亳州、河南鄭州等地街頭,都出現城管針對不牽繩犬隻的抓捕行動。然後,輿論場開始出現分化、撕裂。在短視頻平臺上,狗只被城管人員套入網兜情形被反覆展現,實話實說,視頻裏被抓的狗有些無助可憐;之後是“老太太把愛犬抱在懷中坐地哭泣”之類的視頻;再後來,就是養狗羣體在社交平臺上的“反擊”:“咬人的是羅威納,爲什麼要傷害流浪狗?”“任何生命都是平等的,它們有生存的權利?” “只因爲你不喜歡,就想讓一個物種滅絕嗎?”……

於是,熟悉的劇情再一次上演,在極端個案發生之後,惡犬傷人的公共安全話題,被扭轉成了:城管執法要文明;抓狗、打狗過程太血腥;反虐待動物何時立法?……那麼,那個2歲女童的生命安全呢?還有2020年遭羅威納瘋狂撕咬,昏迷住院23天的8歲南昌女孩小小,還有2019年被兩隻惡狗撕咬致死的河北曲陽的9歲女童,她們的生命安全呢?

這些年來,每每涉及到犬隻治理的話題,都會引爆輿論場裏的可怕撕裂和對抗,雙方水火不容,戾氣四溢,且各自活在自己的信息繭房當中,不願意傾聽、不願相信自己不認同的想法。哪怕面對女童被撕咬的血淋淋的現實,一些小羣體仍然沉醉在自己編造的“視頻是不全的,是小女孩先動手砸狗”的謊言裏。目前,當地街道已經專門闢謠了這則謠言,但是誰能叫醒裝睡的人呢?

一方面,貓狗作爲伴侶動物,成爲很多社會成員的精神寄託,被視爲“毛孩子”,這種情感應該受到尊重,這也是社會文明的體現。另一方面,社會安全、個體安全應該得到保障,不文明養狗不應被姑息,構成安全威脅的流浪狗也應該被治理。這些是應形成的社會共識。

解決社會問題需要凝聚共識,而不是撕裂。在惡犬傷人的慘案發生之後,通過放大、渲染治理狗患的“血腥”“殘酷”來轉移話題、稀釋流量,並不是在化解矛盾,而是自私、冷漠和殘忍,只會引發更多的衝突和對立,形成以暴易暴、惡性循環的局面:前幾年,就有大V公然鼓動用異煙肼投毒毒殺流浪犬,也有鄰居養狗擾民,引發滅門血案的。

目前,各地轟轟烈烈展開的治犬行動,不應是一陣子,而要做到長期有效治理,切實解決狗患,同時也必須守住法律的底線,既不要迎合社會的恐慌情緒,搞“擴大化”“指標化”,也要頂住壓力,不屈從於口水,對違反《動物防疫法》和地方養狗條例遛狗不牽繩的,該捕捉的捕捉,該罰款的罰款,該補證的補證。可以想見的是,一些地方捉捕犬隻的行爲,會被人拿到放大鏡之下,反覆炒作,一線執法機關必然壓力山大。但無論如何,要把正確的事情做正確,而且堅持做正確的事,不因網絡口水而改變,也不隨着輿論熱點的降溫而轉移。

就個體來說,希望少一些鼓譟,多一些共情;少一些暴戾,多一些理性。你家的“毛孩子”可能就是鄰居眼裏的猛獸,你不喜歡的狗子,可能是別人家的“家庭成員”。“動物是無辜的”不應成爲狗主人僭越法律的藉口,譴責要針對具體的違法者,而不要把仇恨指向養狗人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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