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日晚間,金融科技公司大智慧(601519.SH)披露公告稱,因未審慎確認收入致多期財報披露不準確,公司及公司財務總監陳志分別於近日收到了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

受此消息影響,111日,大智慧開盤一路走跌,截至午間收盤跌0.9%,報7.68/股。

上海證監局指出,經查,大智慧在2022年期間未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審慎確認收入,導致2022年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三季度報告營業總收入、營業總成本披露不準確。2023412日,大智慧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對上述事項予以更正。

此外,上海證監局指出,陳志自20173月至今任大智慧財務總監,履職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對公司上述事項負有責任,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大智慧及財務總監陳志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大智慧是一家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商,前身爲上海大智慧網絡技術有限公司,2009年12月整體變更爲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月28日,大智慧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目前註冊資本爲人民幣202822.4萬元整。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明確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披露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今年8月,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信息披露工作評價(20238月修訂)》,全面改革細化評級標準規則。

上交所特別指出,應努力從源頭防假打假。此次發佈的《評價指引》更加強調營造嚴懲違法違規行爲的氛圍。充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一票否決”負面清單,體現從嚴懲治財務造假、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違法違規行爲的鮮明導向。

“加大對於上市公司規範運作、誠信經營的評價權重,新增重大負面事項減分規定,對於上市公司可能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信息披露誤導投資者決策、構成業務運行安全隱患等情形的,將在評價中予以大幅減分並下調評價結果。“上交所表示。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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