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金融一線消息,據微博大V近日爆料稱,近日有儲戶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滄州監管分局舉報——華夏銀行滄州分行某支行穆姓行長違規向儲戶推銷理財產品,致使儲戶損失超120萬元。

爆料顯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滄州監管分局出具舉報事項調查意見書以對此進行回應。調查意見書稱,穆某不具備理財產品銷售專業資格,且向投訴人推介了風險等級與投訴人不相匹配的理財產品。

據網絡披露的聊天截圖,該客戶於2021年2月購買基金,即使在產品出現較大跌幅後,截至2022年2月底,投訴客戶的持倉規模仍超160萬元。在投訴人諮詢理財產品伊始,明確提出購買產品時希望“相對安全”的訴求,穆某則以“沒問題”進行了肯定的回覆。公開資料顯示,該分行行長推薦的匯添富高質量成長30一年混合A基金 (010599)風險等級爲R4中高風險,高於投訴人的風險等級——R3平衡型。

投訴人購買產品之後,出現大規模浮虧,穆某仍建議客戶繼續持有,等待回暖,並使用“一定不能賠錢”“肯定能回(本)”等話術極力阻止用戶贖回。當投訴人在連續下跌後就產品的利率是否封閉固定等問題進行質詢時,穆某卻回以“基本差不多、浮動不大”來進行混淆,實際上,作爲一隻偏股型基金產品,該產品與固定利率這一計算收益的體系關係不大。

一直未贖回該產品的投訴人損失日益擴大,於是在2023年8月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滄州監管分局遞交了投訴。在11月的意見書中,基於投訴資料,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滄州監管分局表示,投訴內容屬實,將依據相關監管法規,對華夏銀行滄州分行相關負責人採取相應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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