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學湘雅醫院行政處罰情況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湘醫保罰字〔2023〕第2號

處罰類別:罰款

處罰決定日期:2023年10月23日

處罰內容:對當事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處造成醫保基金損失金額983953.72元的1倍罰款,計983953.72元。

罰款金額:983953.72元

違法行爲類型: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

違法事實:當事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骨科、血液透析科、康復理療科、檢查檢驗科等專科存在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問題,造成醫保基金支付損失983953.72元。

處罰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三十八條第三項、第四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和第五項、《國家醫療保障局規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四條第五項。

處罰機關: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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