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公佈,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這是非銀行支付機構(以下簡稱支付機構)監管領域的首部行政法規,也是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之後出臺的首部金融領域的行政法規。

業內專家表示,《條例》將進一步夯實支付機構規範健康發展法治基礎,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也有助於更好引導支付機構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夯實規範發展法治基礎

近年來,非銀行支付業務隨着我國數字經濟、電子商務等新業態的興起而快速發展。

中國證券報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了解到,截至2023年9月底,全國共有185家非銀行支付機構,2022年全年處理支付業務超1萬億筆、金額近400萬億元,分別佔全國電子支付業務總量約80%、10%,日均備付金餘額2.09萬億元,服務超10億個人和數千萬商戶。

在非銀行支付行業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一些支付機構違規經營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建立促進非銀行支付行業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必不可少。

“出臺《條例》,將監管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爲行政法規,進一步夯實支付機構規範健康發展法治基礎,有利於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穩定各方預期,激發市場活力,也有利於保障用戶合法權益,防範化解風險,促進非銀行支付行業高質量發展。”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

據瞭解,《條例》起草過程中主要把握三個主要思路。上述負責人表示,一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推動非銀行支付行業良性競爭和規範健康發展。二是堅持問題導向、系統思維,將非銀行支付行業的全鏈條全週期監管納入法治化、規範化軌道,防範支付風險。三是引導支付機構以服務實體經濟爲本,更好保護用戶合法權益,進一步發揮其繁榮市場經濟和便利人民生活等積極作用。

完善支付業務規則

總體看,《條例》共六章六十條,重點包括明確支付機構的定義和設立許可、完善支付業務規則、保護用戶合法權益和明確監管職責和法律責任等。

具體而言,上述負責人介紹,一是堅持持牌經營,嚴格准入門檻。二是完善支付業務規則,強化風險管理。規定支付機構應當健全業務管理等制度,具備符合要求的業務系統、設施和技術。強化支付賬戶、備付金和支付指令等管理制度,明確支付機構不得挪用、佔用、借用客戶備付金,不得僞造、變造支付指令。三是加強用戶權益保障。規定支付機構應當按照公平原則擬定協議條款,保障用戶知情權和選擇權。四是依法加大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爲處罰力度。對於《條例》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爲,中國人民銀行可依法對有關支付機構實施罰款,限制部分支付業務或者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支付業務許可證等處罰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將支付業務重新劃分爲儲值賬戶運營與支付交易處理兩類。對此,這位負責人表示,一是具有良好的擴展性,有利於防範監管空白。新的分類方式下,無論支付業務外在表現形式如何,均可按照業務實質進行歸類和管理,能較好地適應行業發展變化,將各種新型支付渠道、支付方式歸入兩大基本業務類型。

二是避免監管套利,有利於促進公平競爭。新的分類方式基於業務實質和風險特徵,穿透支付業務表面形態,有利於統一資本等准入條件和業務規則要求,消除監管窪地,形成公平的制度環境。同時,《條例》附則明確,已按照有關規定設立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的過渡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近期將研究制定實施細則,做好新業務類型與原有分類方式的銜接,推動平穩過渡。

上述負責人表示,《條例》出臺後,中國人民銀行將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強政策宣傳解讀。二是制定《條例》實施細則,做好貫徹落實。細化明確支付業務具體分類方式、新舊業務類型銜接過渡規定等,進一步規範許可、處罰等程序,落實好“清單式”審批,嚴格依法行政。三是抓緊完善《條例》其他配套文件。對照《條例》規定,抓緊做好非銀行支付領域現有規章、規範性文件的修改和清理工作。

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條例》的出臺爲支付機構的未來發展打下了良性競爭和規範健康發展的基礎。

多家行業協會、支付機構以及商業銀行表示,《條例》將有利於非銀行支付行業進一步規範健康發展,爲助力實體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作出積極貢獻。

支付清算協會表示,《條例》的出臺,進一步完善了支付領域監管的頂層設計,提升了支付機構監管法律層級,更全面、系統地規定了支付領域重大事項的管理和處置,有助於持續推動支付清算服務高質量發展。

從《條例》內容看,中國建設銀行表示,在堅持近年來支付迴歸本源的監管核心思路基礎上,同時注入新的政策內涵:一方面,嚴把支付機構准入,強化主責主業,強調穿透式監管,強調公平競爭等要求,風險防範和處置措施更細更實;另一方面,在小額便民、對公合作等服務實體經濟領域,給予市場合規機構更大發展空間。

“《條例》的正式頒佈實施,有利於改善市場預期,增強發展動力,非銀行支付行業將朝着更健康、更合規和更可持續的方向發展。”美團旗下支付機構錢袋寶總經理劉曉東說。

從防風險角度看,支付寶副總經理封俏表示,該《條例》進一步強化了對支付機構的全鏈條、全週期的監管,有利於防範非銀行支付行業風險。與此同時,在規範作用下,非銀行支付行業將迎來進一步規範有序發展,同時也有利於實體產業的長遠發展。

中國銀聯執行副總裁謝羣松表示,將依法依規與包括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內的產業各方加強合作,守正創新,合規展業,持續提升服務質效,更好滿足人民羣衆和實體經濟多樣化的支付需求,共同助推我國支付產業高質量發展,助力建設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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