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湖州日報

馮淼

2023年4月,省委召開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推進例會,強調推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制定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三年行動計劃。爲突破現存的公司間發展水平不均衡、帶動農民就業創業乏力和規模化發展受限等瓶頸,湖州以“強村公司”爲代表的農村新型集體經濟通過探索建立資源融合經營機制,促進農村資產升值、鄉村產業升級、村民收入升高、生活成本降低,成爲落實全省創建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有益實踐。通過實地調研湖州農村新型集體經濟基本情況、現有發展模式、保值增值等方面,總結企業經營中收入來源、股份制分紅和改造情況和經營性收入持續提升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並提出針對性的意見建議。

湖州發展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的探索

一是抵權融資型。部分村社將農戶土地使用權、所有權、承包經營權進行三權分離,併爲農戶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等實體權證,通過流轉、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獲得大量資金儲備。以南潯區強村富民集團爲代表的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在國有經濟帶動扶助下,通過引入社會資本注資入股,擴大生產經營範圍,不斷提高效益和競爭力,實現更加穩定可持續的發展。二是財政補貼型。部分村社集體留用土地不足,但民營經濟發展較好,當地政府利用相對充裕的稅收補貼政策,引導與扶持集體經濟發展。以德清縣強村公司爲代表的集體經濟形式,在政府嚴格的負債管控下,搭建科學的治理架構,明確各級管理層的權限和責任,避免權力濫用和決策混亂,嚴格的三資審查能夠監督管理層的行爲和決策是否符合利益相關方的期望。三是控股經營型。部分地區產業發展情況較好,村社黨組成員具有一定的管理經營與投資經驗,在具備良好的市場化經營條件下,農村新型集體經濟向股權化市場經營邁進。以安吉縣天衡實業有限公司爲代表的法人公司,在縣政府、縣委組織部等多方構築的激勵機制下,通過合理分配股東權益與義務,能夠帶動社會資本在市場化經營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長興縣通過制定明確的預算和目標、建立績效評估體系、提高資源管理能力等方式,持續推行創新和變革,能夠靈活應對變化的市場需求和競爭環境。

關於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的發展建議

一是推動構建明晰的責權關係。湖州以“強村公司”爲代表的農村新型集體經濟模式正在初步探索階段,同時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中心、政府組織部門等多方監管與服務,由原來在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中心嚴格審查下的集體經濟,在組織部等政府考覈制度激勵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的股份公司靠攏,變革中的農村新型集體經濟正面臨着身份模糊、規則不明確的尷尬處境。目前亟待建立起健全的法律框架,明確強村公司各方的權益和責任,爲其提供清晰的產權歸屬和保護,從根本上解決產權不明晰的問題。強村公司涉及多個政府部門的審批、指導和監管工作,需要各部門之間進行高效協同。政府各部門應加強溝通,建立聯席會議機制或跨部門工作組,共同制定和執行強村公司發展相關政策,協調解決產權關係不明晰等問題。科學治理架構、經營方式穩健、收益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是確保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可持續發展和良好治理的重要保障,能夠確保決策權責明確、管理流程規範,並能有效地與利益相關方進行溝通和協作。二是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和控制機制。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的本質屬性還是集體經濟,其重要功能是保障農村基層社會治理正常運轉,合理的風險控制和審查仍然是必要的。加強國企帶動示範。南潯區強村富民集團通過國企經營示範帶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場經營風險。加強專家論證項目。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需要專家智慧識別和評估各種潛在風險,專業團隊經營。通過制定風險管理策略、建立內部控制體系、確保合規性,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和監測,採取適當的措施來降低風險對組織的影響。加強集體過程監控。集體入股、村民入企等方式可以發動更多村民對經濟組織生產經營全程監控,合理有效的意見徵集與反饋機制,能夠促進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更好地應對市場波動、財務風險以及其他關鍵風險。

合理評估當地資源稟賦、科學決策生產經營方式

一是科學評估地區發展前景,部分村鎮處於人口流失狀態,政績激勵下的政府引導擴建投資,造成部分產業園區投產率不足三成。二是注重城鄉之間人均GDP的均衡,而不是經濟總量上的均衡。將發展資源集聚於城鎮,能夠發揮城市發展的集聚規模效應,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三是謹防與民爭利。部分農莊經營利用審批權限、投資決策與選擇權限等,在一定程度上排斥和抵制了農村民營經濟發展,需要對相關政治資源的使用進行規範,保障農村民營經濟能夠得到公平的發展機會。四是探索土地指標、生態指標的跨地區交易。通過跨地交易,可以使得具備資源優勢的地區向有需求的地區提供資源,並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實現經濟發展。

(作者單位系湖州市委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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