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許昌市紀委原書記、市監委原主任羅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河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紀委監委對許昌市紀委原書記、市監委原主任羅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軍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在黨內搞團團夥夥,進行非組織活動;漠視組織原則,身爲黨員領導幹部,甘於被圍獵,將手中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生態;無視紀法底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購物卡,利用職權爲親友謀利,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用住房,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執紀違紀,違反工作紀律;大搞權錢交易,爲他人在職務晉升、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羅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河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羅軍開除黨籍處分;由河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河南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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