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見習記者 毛藝融

法治興則市場興。作爲資本市場的“根本大法”,3月1日,新證券法實施滿四週年。四年來,新證券法持續護航資本市場改革發展。

——註冊制改革全面落地,邁入走深走實新階段。

——分紅、回購、減持、併購重組等規則不斷完善,多元化退市渠道暢通,助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和投資價值。

——先行賠付、特別代表人訴訟等民事救濟制度落地見效,投資者保護力度不斷加強。

——適用新證券法的案件增多,市場違法成本顯著提升。

在新證券法護航下,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穩步推進。證監會主席吳清日前在證監會召開的資本市場法治建設座談會上表示,更好發揮法治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中的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作用。

註冊制改革

邁入走深走實新階段

2023年,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正式實施。證監會2024年系統工作會議提出,推動股票發行註冊制走深走實,加強發行上市全鏈條監管,評估完善相關機制安排。

首先,在註冊制走深走實階段,發行監管將更加嚴格。近日,證監會首席風險官、發行司司長嚴伯進表示,在發行上市監管工作中,證監會正在持續加強全鏈條把關,嚴審重罰財務造假、欺詐發行。同時,證監會也將大幅提高擬上市企業現場檢查比例。

渤海證券創新投資總部副總經理張可亮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推動註冊制走深走實,需要在發行上市條件方面進一步優化完善,在審覈效率上下功夫。同時,要降低上市成本,加大對財務造假等違法行爲的處罰力度,加強資本市場誠信建設。

其次,發行定價等制度將進一步完善。“全面評估發行定價、詢價等機制,支持更多投資者參與,增強投資者獲得感。”證監會副主席王建軍日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允泰資本創始合夥人、首席經濟學家付立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註冊制走深走實過程中,市場化發行定價等機制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未來,需要更加堅定地推動股票發行註冊制走深走實,加強上市前企業質量的把關,並且對上市後出現問題的企業也不能姑息。

最後,註冊制改革以信息披露爲核心。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資本市場監管與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鄭登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需要進一步提升信息披露標準化和透明度,確保公司提供的信息準確、及時、完整,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幫助投資者更好地評估公司價值。

普華永道中國資本市場服務部合夥人武彥生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要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在真實、準確、完整的基礎上,要特別強調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等重要信息披露文件的“投資者有用性”。

北交所高質量發展

根基更牢固

北交所是註冊制改革試點後新設立的證券交易所,目前已經成爲中小型科技類企業聚集地。北交所官網顯示,截至2月29日,北交所上市公司244家,總市值達3925.55億元。其中,126家爲專精特新企業,佔比52%。

“北交所彌補了資本市場在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方面的不足,在降低上市門檻更多惠及更廣大中小企業的同時,還能整體上降低股市的市盈率水平,凸顯投資價值。”張可亮表示。

去年9月份,在北交所設立兩週年之際,證監會推出“深改19條”,夯實北交所高質量發展根基。此輪改革以來,北交所流動性明顯提升,上市公司吸引力不斷攀升。目前,多數改革舉措已落地,市場期待的北交所直接IPO、轉板制度等有望取得實質性進展。

近日,北交所制定《推動提高北交所上市公司質量行動方案》,從7個方面入手安排了85項具體工作。

鄭登津表示,未來,隨着北交所上市企業數量的不斷增加,首先,北交所需要加強市場監管,規範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利益,防範市場風險。其次,支持和鼓勵企業進行科技創新,提升技術水平,促進技術轉化,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再次,建立完善的風險投資生態系統,支持中小型科技類企業融資,推動企業成長壯大。最後,要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規則,持續完善市場退出機制,確保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完善制度

暢通主動退市渠道

新證券法爲完善退市制度留下了充足的法律空間。2020年年底,退市新規出臺。退市制度改革以來,滬深兩市共有129家公司退市,其中106家強制退市,強制退市公司數量是改革前10年的近3倍,優勝劣汰的市場生態加速形成。

2023年,退市格局迎來新變化,法治化退市原則進一步鞏固。面值退市的數量接近全部退市公司的一半,另有8家公司因重大違法進入退市程序。2024年以來,已經鎖定退市的7家公司中,4家觸及面值退市指標,*ST華儀、*ST新海同時觸及面值退市指標和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指標,*ST博天因財務造假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指標。

建立雙向暢通的上市退市制度是保護投資者權益的重中之重。近期,監管部門正在研究優化退市指標,設置更加精準、匹配的退市標準,着重加大對財務造假公司的出清力度,同時完善吸收合併等多元退出政策規定,推動企業主動退市。

付立春認爲,可以參考國際成熟市場的退市制度,大力推進主動退市、重組退市等,進一步簡化退市程序,完善投資者保護配套機制,爭取與全面註冊制下的企業融資規模、上市企業數量、發行節奏等相協調,進一步強化“優勝劣汰”的退市生態。

充分彰顯

“以投資者爲本”理念

新證券法在投資者保護方面作出諸多安排,包括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制度、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等。2023年,證監會進一步優化完善回購、分紅、減持規則,強化投資者回報,提高投資者獲得感;推動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落地顯效,強化投資者保護。這些舉措充分彰顯“以投資者爲本”理念。

回購新規實施後,今年以來上市公司回購計劃明顯增多。據同花順iFinD數據統計,今年前兩個月,A股公司已經發布765單回購計劃,去年同期僅44單。此外,在監管鼓勵和支持下,“註銷式回購”數量逐漸增多,還有多家公司調整此前回購方案中回購股份用途,由“用於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調整爲“全部用於註銷”。

去年,證監會發布分紅新規推動上市公司建立長期、穩定的分紅機制,提高市場的整體分紅水平。市場人士認爲,預計今年將有更多公司積極分紅,提升市場的整體分紅水平,爲投資者提供更多穩定的收益來源。

“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離不開優質上市企業持續分紅,爲投資者提供穩定回報。監管機構通過鼓勵上市公司通過回購和分紅等方式,有利於穩定投資者預期。”招商基金研究部首席經濟學家李湛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監管部門優化減持規則,對違規減持重拳出擊。李湛表示,完善減持制度可以有效抑制短期投機行爲。相關機構在投資Pre-IPO企業和參與定增時,需更加註重企業的長遠發展及內在價值,進一步堅定長期投資的理念,使投資者更有信心地持有股票。

在暢通投資者民事賠償救濟方面,澤達易盛特別代表人訴訟以調解結案,7195名投資者獲賠2.8億餘元,成爲中國證券集體訴訟和解第一案,爲後續提供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實踐樣本。而在紫晶存儲案中,中介機構通過先行賠付方式賠償1.69餘萬名投資者10.86億元。

在證監會日前召開的資本市場法治建設座談會上,與會代表建議,進一步落實民事賠償救濟,制定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民事賠償等司法解釋,加大代表人訴訟實施力度,發揮好當事人承諾制度作用,對違法犯罪行爲的“首惡”精準追責、大力追贓挽損,切實保護好投資者特別是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爲切實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鄭登津建議,進一步完善投資者賠償機制,健全投資者賠償體系,確保投資者在受到損失時能夠及時獲得賠償,增強投資者信心。進一步完善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提高其效率和透明度,讓投資者更容易通過特別代表人維權,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此外,也要不斷加強投資者教育,提高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和投資知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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