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清盤呈請,3月4日,碧桂園(02007.HK)發佈公告,將在稍後階段結合境外重組的進度,考慮是否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認可令,並將在合適時間通知股東及投資者。

碧桂園提醒,公司不能保證申請認可令,即便申請香港高等法院也未必會授出認可令。公告稱,如果認可令未獲申請或授出,且本公司最終因呈請而清盤,則於起始日(即2024年2月27日)後作出的本公司股份轉讓將屬無效。

2月28日,碧桂園曾發佈公告稱,獲悉Ever Credit Limited(呈請人)於2月27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出針對本公司的清盤呈請,內容有關呈請人(貸款人)與本公司(借款人)之間本金約16億港元的未支付定期貸款及應計利息。

碧桂園此前向澎湃新聞表示,單一債權人的激進行動不會對該司保交樓、正常經營以及境外債務整體重組產生重大影響。參考業內其他違約上市房企案例,個別債權人向香港法院申請公司清盤的情況較爲常見。公司堅決反對清盤呈請書,並將尋求法律意見,採取一切必要行動,與顧問團隊積極妥善抗辯應對。

碧桂園同時表示,目前,公司各項經營一切正常,將繼續以保交付、保經營爲主要工作目標,最大程度保障購房業主、債權人、投資人和員工在內的所有利益攸關方權益。

碧桂園稱,呈請的提出不代表呈請人能成功對本公司進行清盤。於本公告日期,高等法院並無頒佈清盤令以將本公司清盤。高等法院已將呈請的首次聆訊日期定爲2024年5月17日。

碧桂園在此前的公告中稱,目前預期呈請將不會對本公司的重組計劃或時間表造成實質性影響。本公司希望各利益相關方保持對本公司的信心,並支持本公司繼續努力推進境外重組方案,最大程度地留存公司價值及保障全體利益相關方的利益。本公司將繼續堅定維護投資者的利益,確保項目保質保量交付,確保正常經營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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