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財經 王敏  3月5日消息,全國兩會召開,證券業代表委員爲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建言獻策,對於市場關注度較高的上市公司分紅回購,全國政協委員、中泰證券總經理馮藝東建議,優化上市公司分紅和回購制度,鼓勵有條件的上市公司通過分紅和回購更好回報二級市場投資者。

一是鼓勵上市公司同步實施分紅和回購。對於達到分紅標準的上市公司,制定分紅方案時應同時制定回購計劃,用於回購的金額不能少於分紅金額,並且回購計劃實施完畢之後,再實施分紅。

二是將上市公司分紅和回購與控股股東(第一大股東)股份減持掛鉤。上市公司二級市場投資者累計獲得的分紅金額與上市公司累計回購金額之和少於該上市公司在二級市場累計融資金額一定比例(比如50%)時,控股股東(第一大股東)不能減持股票。

三是優化“差異化分紅”制度,鼓勵不同行業與發展階段的上市公司採取差異化分紅策略。對科創類和處於快速發展階段的上市公司,留存利潤有助於補充企業創新和發展資金需求,鼓勵其將利潤更多用於經營投資。對於處於成熟市場、競爭格局相對穩定且財務狀況良好的上市公司,鼓勵其在優化自身資本結構、降低資金成本的同時積極分紅。

四是優化回購政策,降低上市公司回購門檻。放寬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限制,支持上市公司拓展回購資金來源、降低迴購成本,如設立快速審批通道支持上市公司通過發行債券等方式增加回購資金來源。借鑑成熟市場經驗,加強對回購信息披露、風險揭示、交易行爲的監管,簡化現有回購程序,引導規範上市公司回購行爲,提振市場信心。

五是加大對違規行爲的懲處力度。加強對違規分紅、“忽悠式”回購的監管力度,從嚴處理通過分紅和回購進行利益輸送、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爲。對於明確查處的違法違規行爲,依法明確違規人的民事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按職務侵佔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追究刑事責任,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