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基金報

中國基金報 晨曦

金融反腐不停,又有曾經的監管幹部被查!

3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通報,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城市商業銀行監管部一級巡視員李世謙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期,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官網也通報了這一消息。

據悉,李世謙出生於1968年11月,此前曾在央行及原銀保監會工作多年。2019年12月,李世謙離開原銀保監會,前往華泰證券擔任該公司執委會委員,於2022年12月離任。

來看詳情——

在原銀保監會任職多年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城市商業銀行監管部一級巡視員李世謙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和北京市通州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信息顯示,李世謙出生於1968年11月出生,博士。李世謙曾在中國人民銀行任職,曾任稽覈監督局幹部、內審司財務審計處主任科員、副處長、辦公廳信息處副處長等職。

加入原銀監會後,李世謙曾經歷多個職務,包括:銀監會辦公廳新聞信息處副處長、財務會計部審計處副處長、處長、監察局一室審計處處長,新疆銀監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銀監會處置非法集資辦公室副主任、城市銀行監管部副主任等,金融監管經驗豐富。

原銀保監會成立後,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李世謙任原銀保監會城市商業銀行監管部副主任;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任城市商業銀行監管部巡視員;2019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城市商業銀行監管部一級巡視員。

任原銀保監會城市銀行部一級巡視員期間,2019年10月,李世謙在參加城商行工作委員會時表示,要全面落實風險化解的主體責任。城商行要緊盯不良資產率、撥備覆蓋率、資本充足率、逾貸比等指標,切實履行風險化解主體責任,加大風險處置力度,爭取地方政府、股東的支持,如期完成不良資產處置目標,堅決打贏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

離職後加入華泰證券任高管

2022年底離任

2019年12月,李世謙離開原銀保監會,加入華泰證券。2019年正值華泰證券通過市場化招聘打造“職業經理人”隊伍之際,落地最高經營管理機構爲執行委員會。經華泰證券首席執行官、執行委員會主任提名,聘任李世謙爲公司執委會委員。

2020年3月,由於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前不再需要監管部門覈准其任職資格,李世謙正式履行華泰證券執行委員會委員職責。

在2021年華泰證券舉辦的新經濟雲峯會上,李世謙曾以華泰證券執行委員會委員的身份致辭稱,新經濟相較傳統產業,技術含量高、盈利週期長,在資產定價、價值發現方面,更需要專業投資者給予長期支持。A股正逐步進入“機構化”時代,機構投資者佔比逐步提升,構成越來越多元。這樣一個日趨成熟、理性的資本市場無疑將驅動“新經濟”產業更高速,也更高質量發展。

根據華泰證券公佈的高管人員分工,李世謙在公司分管銷售交易部(2022年12月30日前)。2022年12月,李世謙離任,當年年度稅前報酬總額爲294.48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李世謙在華泰證券曾被列入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計劃。李世謙於2021年4月被授予60萬股華泰證券股份,佔股權激勵計劃總量的1.32%。

日前,中紀委官網刊發鍾紀言文章稱,要下大氣力剷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加大對政商“旋轉門”“逃逸式辭職”的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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