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晚間,華林證券公告稱,近日收到拉薩市稅務局稽查局發來的《稅務處理決定書》,公司應補繳2018年至2021年期間企業所得稅2932萬元,並承擔自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約1800萬元)。預計將影響公司2024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4732萬元。

公開信息顯示,華林證券成立於1997年6月18日,註冊資本爲27億元,是國內較早成立的綜合類證券公司之一,2019年1月在深交所上市。

據北京商報2024年3月19日報道,因被仲裁賠償2.28億元,華林證券修正2023年業績預告數據

近年來,華林證券曾多次受到監管“點名”,截至目前,其私募資管業務仍處於暫停階段。此外,華林證券業績也難言樂觀,成立27年業績排名卻位於上市券商底部。

逾2億元賠償

3月18日,華林證券發佈2023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將原預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盈利1.72億-2.18億元,同比下降53%-63%,修正爲盈利2500萬-3700萬元,同比下降92.04%-94.62%。

據悉,華林證券爲“紅博會展信託受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專項計劃”)管理人。2022年5月,申請人大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銀行”)因對該專項計劃違約責任存在爭議,對華林證券提起仲裁。根據仲裁結果,華林證券需償還申請人大連銀行的本金損失2.28億元。

不過,同日,華林證券也發佈一則關於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並獲受理的公告指出,公司已按照相關流程,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異議。

同時,華林證券表示,已向案涉強制執行的受理法院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中止執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的有關規定,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應當中止執行該案。基於謹慎性原則,華林證券對2023年度的淨利潤進行了修正。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盧鼎亮認爲,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難度是非常大的,一般情況下需要向法院提供證據證明仲裁裁決具有如下情形的,方可撤銷裁決。具體包括:沒有仲裁協議;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僞造等。

業績平淡?

成立已近27年的華林證券,在A股上市券商中的業績表現卻較爲平淡。

2023年前三季度,華林證券的營業收入爲7.53億元,歸母淨利潤爲1.87億元,在43家直接上市券商中排名墊底,較2022年同期數據也分別下滑26.71%、57.24%。

近年來,華林證券還多次被監管“點名”。

2024年1月29日,華林證券因私募資產管理業務存在個別資管產品投資最終投資者的關聯債券,具有通道業務特徵;投資標的、交易對手備選庫管理不完善;交易系統風控指標設置存在缺陷等共計7項問題,被西藏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並暫停新增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6個月的監督管理措施。

2023年4月,華林證券還曾存在內部制衡和隔離不足、崗位授權管理和業務人員從業資格管理不到位等問題,遭西藏證監局責令改正。

值得一提的是,與前述仲裁事件相關聯,早在2019年5月19日,華林證券就曾因作爲專項計劃管理人存在違規受到黑龍江證監局點名。

彼時,監管直指華林證券存在對特定原始權益人、擔保人的盡職調查不到位;對相關主體內部控制、關聯關係、擔保人的債務結構等情況盡調不到位等多個問題,並對其出具警示函。(北京商報)

編輯:王苗苗  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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