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 敏

上市公司通過併購重組提升投資價值,持續迎來政策支持。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新‘國九條’”)指出,推動上市公司提升投資價值。鼓勵上市公司聚焦主業,綜合運用併購重組、股權激勵等方式提高發展質量。

實際上,自2023年以來,證監會多措並舉活躍併購重組市場,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活躍度逐步提升。數據顯示,今年以來,截至4月16日,A股發佈併購事件的上市公司數量已經超500家,包括邁瑞醫療等行業龍頭公佈了併購方案。隨着新“國九條”進一步落實,相信併購重組市場的活力和動力將進一步被激活。

在筆者看來,上市公司應抓住這一機遇,通過併購重組進一步聚焦主業,提高創新能力、技術壁壘,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盈利能力提升,進而提升公司的可投性;同時不要踩到盲目跨界併購、違規“保殼”的紅線;注重風險控制和整合工作,確保併購重組順利實施和公司穩健發展。

具體來看,上市公司在併購重組過程中,應首先確定自身的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通過深入市場調研和行業分析,積極尋找與自身業務具有協同效應或互補優勢的目標公司,這類標的一般擁有產品優勢、技術優勢、人才優勢等,能夠和公司現有業務形成協同、助力實力提升,可實現“1+1>2”的併購效果。

目前,以產業爲驅動代表的併購重組得到了監管和市場的歡迎。一方面,沿着產業發展的方向進行併購重組,上市公司憑藉在行業的深耕,會對併購重組標的的實力、行業競爭格局、市場前景的研究和判斷更爲準確;另一方面,以產業鏈龍頭上市公司進行的產業併購,可在管理、人才、研發、成本控制、銷售渠道等多方面對收購標的進行賦能,後續整合的難度會降低、協同效應會放大。

此外,在併購重組的實施過程中,上市公司應注重風險控制。這包括對目標公司的管理團隊、財務狀況、技術壁壘、經營業務狀況、法律風險等進行全面的盡職調查,確保併購決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防止出現估值不合理、定價過高、業績承諾不及預期情況,避免上市公司以及投資者利益受到損害。另外,上市公司應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將收購標的的真實情況和收購重組方案進行全面公告,以接受市場、投資者的檢驗。

梳理衆多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案例,交易完成只是整個併購重組成功的第一步。能否實現良好的整合效果,如釋放協同效應、提升盈利能力等更關乎併購重組的成敗,這需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體系,加強風險管理,爲併購重組順利進行再加一層“保險”,防止出現“貌合神離”“管理失控”的情況。

筆者認爲,上市公司在新“國九條”的指引下,通過併購重組提升可投性,是公司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選擇之一。通過有效的戰略佈局和資源配置,上市公司可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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