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聊城日報

■ 朱海波

《史記·高祖本紀》記載,高祖置酒洛陽南宮,問羣臣天下得失之事,有一段爲世人熟知的話,“夫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鎮國家、撫百姓、給饋餉、不絕糧道,吾不如蕭何;連百萬之軍,戰必勝,攻必取,吾不如韓信。此三者,皆人傑也”。

不得不說,漢高祖既有自知之明,也有識人之明。

張良、蕭何、韓信,皆人傑,但他們也只是熟悉某一領域的事罷了,就是這樣幾個偏才,把不可一世的楚霸王打得一敗塗地,最後自刎烏江。項羽本人“力拔山兮氣蓋世”,不但受後人敬仰,即便虞姬和他的烏騅馬,在文人手中也是愛屋及烏,被視爲英雄。曹雪芹的《五美吟·虞姬》,後兩句“黥彭甘受他年醢,飲劍何如楚帳中?”讚頌的就是虞姬的義薄雲天。司馬遷寫《項羽本紀》就是把項羽當成一代帝王來看的。李清照“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也表達了對項羽的仰慕之情、崇敬之心。

從這裏看,人才不是全才,而是在某一領域有建樹者。全才是一種理想化的存在,在現實中是不可能有的,民間流傳的諺語,“百巧百能,誤不了受窮”,“不怕千招會,就怕一招絕”,“一招鮮,喫遍天”就是這個意思。

從本領上說,全才是不可能的,而從性格、爲人處世方面來說,人才更有可能連常人都不及,甚至缺點、毛病甚多,屬於討人嫌之列。

由此想到了曹操的《求賢令》。

自公元210年至公元217年,曹操連發三道《求賢令》,“唯纔是舉”成爲求賢的最鮮明標誌。

《求賢令》第一令說:“若必廉士而後可用,則齊桓其何以霸世?”

《求賢令》第二令說:“夫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陳平豈篤行,蘇秦豈守信邪?而陳平定漢業,蘇秦濟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廢乎?”

而在《求賢令》第三令中,更是明確宣佈,不講門第、不問舊怨,即使負污辱之名、有見笑之行,乃至有不仁不孝的名聲,只要有治國用兵之術,都可以舉薦上來。

正因爲不拘一格選人才、用人才,甚至連罵他祖宗三代的陳琳也能受到重用,曹操帳下集聚了一流的文臣武將,藉此統一了北方。

從現在看,曹操的觀點不免偏激了一些,好像過分看重了能而忽略了德,但這離不開當時的“國情”。人經常面臨着很多事,有的事重要但不緊迫,有的事緊迫但不重要,於曹操而言,長期地方割據造成的是“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鳴”的悲慘景象,統一是既重要又緊迫的事,要把曹操的思想觀點放到他所處的時代來看,任何人、哪怕是卓越的政治家,都不可能做出超越時代的事,我們不能苛求古人。

清代詩人顧嗣協寫過這樣一首詩:“駿馬能歷險,犁田不如牛;堅車能載重,渡河不如舟;舍長以求短,智者難爲謀;生才貴適用,慎勿多苛求。”這首詩說明了如何使用人才的問題,用人貴在用人之長,而不是責人之短,光盯着別人的短處,那人才就會“智者難爲謀”,最後“泯然衆人矣”。試想,如果劉邦把這三人倒換過來使用,讓張良不當參謀而去搞後勤,讓蕭何不搞後勤而去打仗,讓韓信不當將帥去做參謀,那三個人還稱得上是漢初三傑嗎?

木桶理論是我們都很熟悉的,其意思是決定木桶容積的不是長板,而是短板,這個自然界的常識放到社會發展和人才使用方面是不是一樣有道理,自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個人認爲,至少不像自然現象那樣有說服力。比如,一個地方山清水秀,旅遊業興旺發達,但工業是個短板,是不是非要放棄現有的發展優勢去補短板呢?我看沒那個必要吧,發展貴在因地制宜,把長板做得更長,而不是千篇一律,去補所謂的短板。人才的使用也是這樣,是千里馬就讓他跑起來,而不是當臥槽馬,是大鵬鳥就讓他展翅藍天,而不是當籠中雀,是金剛鑽就讓他攬瓷器活,而不是當觀賞品,這樣才能“萬類霜天競自由”,否則就是“萬馬齊喑究可哀”了。

有一個故事是這樣的,一個盲人和一個失去一條腿的人走路,腿腳不利索的人騎在盲人脖子上給他指路,盲人則成了殘疾人的腿和腳,這個組合互相借力,比以前走得更快了。故事未必是真的,但給人的啓示是深刻的。人才,既是一個個具體的人,更應是一個團隊,每個人都是有缺點的,但是,要把每個有缺點的人“焊接”在一起,鍛造成一個近乎完美的團隊,依靠這個精英團隊去打勝仗。

要在集體中求完全,而不是在個人中求完全,這就是劉邦精英團隊的核心要義所在,也是古人智慧對當今的啓示,這也算是古爲今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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