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打打鬧鬧是天性,但四川遂寧一名6歲男童在打鬧追逐中被小夥伴拉扯摔倒,不幸導致嘴角撕裂、牙根斷裂,雙方家長溝通“面部修復美容費”時陷入僵局。

兩孩子打鬧拉扯

致一孩子摔倒後嘴角撕裂

家長髮到網上的監控錄像顯示,4月13日晚8時47分許,兩個孩子在追逐過程中,一名淺色衣服的孩子拉住前方身着深色衣服孩子的衣服拉扯,拖拽間致深色衣服的孩子面部磕到了擋車柱。

事發後,深色衣服的孩子趴倒在地,手捂嘴部。淺色衣服孩子快步離開。二三十秒左右,周圍不少人注意此事。多名成年人迅速跑到深色衣服孩子的面前查看情況,並將孩子扶起。

據孩子受傷後的照片顯示,其嘴角有縫針跡象,疑似撕裂。還有照片顯示,孩子疑似有牙齒斷裂脫落。

視頻發佈者尹女士說,自己孩子遭遇此事後,不再像以往那麼開朗了,變得小心翼翼。雙方家長溝通治療費、面部修復費等問題時,對方態度強硬,只願承擔醫藥費,不願承擔面部修復費。她認爲對方家長在逃避責任。

醫生稱後期可能會留疤

建議溝通修復費用

4月16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到尹女士,她說,事發地點位於四川遂寧射洪市某鎮。4月13日晚,自己孩子的爺爺奶奶在小廣場附近的商鋪內看店,6歲兒子在小廣場玩耍。期間,在與一名7歲孩子玩耍過程中,因對方在追逐中拉扯拖拽,致孩子磕到擋車柱後受傷。

尹女士說,事發後大約二三十秒,對方孩子的家長便發現了情況,“對方家長帶我家孩子到爺爺奶奶的店裏。老人一看情況比較嚴重,沒讓對方走,要求先去鎮醫院看傷,然後把情況通知了我。”

晚10時左右,雙方家長帶着孩子前往了鎮醫院,檢查後醫生稱比較嚴重,鎮醫院處理不了,建議去射洪市的大醫院看。晚11時左右,尹女士便帶孩子前往射洪市某醫院治療,醫生檢查後稱,孩子嘴角撕裂、牙齒連根斷裂,當晚縫了11針。

尹女士從醫生處獲悉,由於孩子的撕裂傷比較重,後期可能會留疤,建議其和對方孩子的家長簽訂協議,確定後期疤痕修復的費用由誰承擔。根據聊天記錄顯示,醫生表示,做一次光電至少三五千元,且需要多次做,日常護理也需要塗藥。尹女士希望對方預估花費區間,醫生表示,治療嚴重的疤痕可能三四萬元。

對方認爲美容費沒依據

她準備起訴

尹女士提供的短信截圖上,對方稱:“出了這種事我也深感慚愧,換位思考我也和你一樣的心情,這也是娃娃之間玩耍嬉鬧,也不是有意爲之,我們也願意承擔娃娃的醫藥費,但是美容不可能。祝娃娃早日康復。”

尹女士解釋道,雙方4月14日曾進行過溝通,儘管對方道歉,但始終無法對“若孩子面部留疤,是否承擔疤痕修復費用”的問題作出承諾。

4月15日,尹女士發佈短視頻後,對方還曾聯繫過她,也是道歉,表示願意承擔醫療費,但依然拒絕承擔孩子後續可能產生的疤痕修復費。近日,孩子又稱其頭有些痛,她計劃帶孩子再去醫院檢查一下,排除風險。關於與對方協商無果,她說:“我已經找好了律師,準備起訴。”

4月16日下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到對方孩子的母親陳女士。她表示,雙方協商不是很順暢,尹女士如果要走法律程序,那就走法律程序,“(訴求)不合理呀,如果合理的花費,我們肯定就談攏了。”記者詢問哪些費用不合理,對方說:“美容費用。”

陳女士說,在和尹女士方溝通過程中,對方提出拿幾萬元的美容費,她認爲不現實,“美容肯定要根據後期恢復情況考慮纔對。”幾個小孩一起玩,結果一個孩子受傷了,就非要他們這邊承擔所有的費用,這樣不合理,“我覺得這是天降橫禍給我,一下讓我負債那麼多。”

“醫療費我肯定會出。”陳女士說,他們家的條件不好,去年老人重病,家裏花了很多錢,目前還是負債階段。對方開口要這麼多錢,她無法接受,希望根據後期恢復情況再談。

>>律師說法

醫療費可以依據發票直接認定

而美容費需專業機構鑑定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說,7歲孩子與6歲孩子玩耍嬉鬧中,致6歲孩子磕到擋車柱後受傷,7歲孩子構成侵權,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因雙方是在玩耍中致6歲孩子受的傷,所以雙方都有過錯,在司法實踐中,法院會依據雙方的過錯程度劃分責任。

趙良善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所以7歲孩子的監護人負有相應的賠償責任。

趙良善指出,除疤的美容費也是人身傷害造成的間接經濟損失,但是認定美容費具體金額時,有別於醫療費金額的認定,醫療費可以依據票面金額直接認定,而美容費不能完全依據票面金額來認定,因爲美容視具體的傷情可做可不做,而且美容選擇不同的機構會價格懸殊、費用差異較大,如果傷者選擇高規格的美容,那麼會產生高昂的美容費,此種情況下,法院若一律嚴格按照票面金額機械地認定美容費,這對侵權人則是不公平的。因此,在司法實踐中,法院會委託專業機構對美容費予以鑑定,鑑定出合理的美容費,最終以鑑定結果爲準。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張鵬康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編輯:王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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