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定》(後簡稱“新規”),是新“國九條”關於降低行業綜合費率要求的貫徹落地。新規將投資者利益保護放在首要位置,調降公募基金證券交易佣金費率並建立費率動態調整機制,降低佣金分配比例上限,強化內外部機制約束並明確信息披露要求。新規充分體現新“國九條”精神,以投資者保護爲出發點,引導行業端正經營理念、校正定位偏差、迴歸業務本源,有利於降低投資者交易成本,推動形成以投資者回報爲導向的基金生態;同時有助於推動證券公司加強研究質量和能力的提升,助力財富管理轉型。

建立佣金費率動態機制,加強分配行爲監管

新規降低公募基金交易佣金費率並建立交易佣金費率動態調整機制,要求被動股票型基金佣金費率不超過市場平均水平,其他類型不超過市場平均水平的兩倍(平均費率水平由證券業協會定期測算發佈)。首次費率調降工作將於2024年7月1日前完成,以2023年靜態數據測算,2024、2025年將分別爲投資者節省32億元、64億元成本。同時,將證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下調至15%(權益類基金管理規模不足10億元的管理人仍爲30%,券結基金不適用),強化分配行爲監管,切實防範利益輸送。

強化內外部機制約束,優化信息披露要求

新規強化對基金管理人、證券公司的內部制度要求,引導機構規範發展。嚴禁將證券公司選擇、交易單元租用、交易佣金分配等與基金銷售規模、保有規模掛鉤,嚴禁以任何形式向證券公司承諾基金證券交易量及佣金或利用交易佣金與證券公司進行利益交換,嚴禁使用交易佣金向第三方轉移支付費用(如使用外部專家諮詢、金融終端、研報平臺、數據庫等的費用)。同時加強相關信息披露要求,基金管理人需定期在官網披露整體層面的交易佣金費率水平、年度彙總支出及分配明細等,強化市場監督和約束。

落實新“國九條”要求,將維護投資者權益放在首位

此前新“國九條”明確必須更加有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本次新規充分體現“國九條”精神,以投資者保護爲出發點,切實降低投資者基金投資成本,是對基金行業費率改革系列措施的進一步落地。同時,新規明確禁止佣金與銷售掛鉤、通過佣金進行轉移支付等行爲,並強化佣金信息披露要求,未來交易佣金信息將更加透明,確保投資者合法利益得到更有效保障。同時,第三階段針對銷售環節的改革措施正在穩步推進,未來伴隨相關政策落地,將進一步推動投資者成本降低,有利於吸引更多資金通過公募基金加大權益類資產配置,利於推動行業良好發展生態。

引導公募迴歸本源,推動券商研究高質量發展

新“國九條”明確推動證券基金機構高質量發展。新規秉承頂層設計理念,要求公募基金合理選擇證券交易模式、切實降低交易成本,呵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引導公募行業迴歸“受人之託、代人理財”業務本源,以投資者爲本、更關注投資者服務和回報。同時,新規有助於推動證券公司切實加強證券交易、研究等服務能力建設。未來市場環境將對券商研究綜合實力提出更高要求,有利於券商研究業務的差異化發展,提供更加優質的交易、研究和投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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