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廣州日報

廣州公共汽車電車乘車守則徵求意見

公交車內禁舉牌、拉橫幅、“快閃”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盧夢謙)5月10日,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發佈關於徵求《廣州市公共汽車電車乘車守則》意見的通告。《廣州市公共汽車電車乘車守則(徵求意見稿)》(下文簡稱徵求意見稿)中增加了文明乘車方面的內容,對禁止行爲進行了明確與細化。

徵求意見稿中提到,乘客在公共汽電車車廂、站場等交通設施內禁止的行爲包括追逐打鬧、滋事鬥毆、醉酒鬧事、點燃明火;在車輛行駛期間擅自操作有警示標識的按鈕、開關裝置或者敲打駕駛區防護隔離設施等影響駕駛員安全行車的情形;穿戴涉邪、涉恐、涉黃、涉非法宗教宣傳和有違公序良俗內容的服飾、徽章、器物、標識、標誌及標語等;舉牌、拉橫幅、“快閃”等容易引起人員聚集圍觀的行爲。

徵求意見稿將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電動代步車等列爲禁止攜帶物品的單獨一項——禁止攜帶電動代步工具及其電池。電動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於電動自行車(含摺疊)、電動平衡車、電動獨輪車、電動滑板車等以電池作爲能量來源的各類代步工具。符合相關質量安全標準規範,取得醫療器械註冊證編號用於無障礙用途的電動輪椅除外。

在票務規定中,徵求意見稿提到,身高不超過1.3米或未達到法定應當入學年齡的兒童(憑有效身份證明)免費乘車;身高超過1.3米且達到法定應當入學年齡的兒童憑有效車票乘車。而2019年印發的《廣州市公共汽車電車乘車守則》中所提到的“所帶的兒童超過兩名的,按超過人數購票”在徵求意見稿中被刪除。

公衆可在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8日通過信函(地址:廣州市白雲區廣園中路338號310室,郵編:510405)、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或網站(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網站“互動交流”—“意見徵集”欄目)進行意見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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