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青龍 青島報道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陸家嘴信託日前因報送監管部門的報告報表不真實、關聯方和關聯交易數據不真實、以投資名義向不滿足“四三二”要求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等7項違規,被處以罰款420萬元,時任陸家嘴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總經理崔斌同時被警告並罰款15萬元。這已是公司一個月內第二次被罰,4月初陸家嘴信託還因信息披露不全面、不真實等問題,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處以30萬元的罰款。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4月30日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陸家嘴信託涉及7項違法違規行爲:報送監管部門的報告報表不真實;關聯方和關聯交易數據不真實;以投資名義向不滿足“四三二”要求的房地產項目融資;未按約定用途使用信託貸款;信託資金挪用於繳納土地出讓金;信託產品信息披露不審慎;違規接受保險資金投資事務管理類信託計劃。

從罰單內容來看,被罰或與房地產項目違規有關。其中,罰單提及的“四三二”要求即房地產項目融資需滿足房地產項目在信託項目發行時保證至少四證齊全、開發商至少要有30%的自有資金、開發商或者其控股股東需要具備二級開發資質。據瞭解,“四三二”原則是對房地產項目融資的一種規範要求,旨在保障項目的合規性、穩健性和可持續發展。而對信託公司出具相關罰單也體現了監管部門對房地產市場的嚴格監管和風險控制的要求。

根據處罰信息,時任陸家嘴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總經理的崔斌也被警告並罰款15萬元。其涉及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以投資名義向不滿足“四三二”要求的房地產項目融資、未按約定用途使用信託貸款、信託資金挪用於繳納土地出讓金。

這已經是陸家嘴信託一個月內第二次被處罰。在4月初,陸家嘴信託因信息披露不全面、不真實,風險揭示不充分,被處以30萬元罰款。同時,時任陸家嘴信託運營部總經理婁佩琍和信託業務三部總經理楊靜,因對陸家嘴信託信息披露不真實、不全面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均被給予警告處分。

對於整改進展,陸家嘴信託方面回應稱,對於金融監管部門的有關行政處罰決定,陸家嘴信託高度重視,誠懇接受、堅決服從。檢查及整改期間,公司多次組織集體學習研究,深入剖析問題成因,舉一反三加強自查自糾,完善內控機制。公司嚴格制定整改方案,自上而下壓實各級主體責任,狠抓整改落地。

據悉,陸家嘴信託是上海陸家嘴金融發展有限公司控股的法人信託機構,2012年2月經原中國銀監會批准重新登記,公司註冊地位於青島。目前,公司註冊資本金爲104億元。據陸家嘴信託最新年報顯示,2023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8.42億元,相比上年同期的16.76億元下降49.77%;實現利潤總額3.16億元,同比下降71%;實現淨利潤爲2.37億元,較上年同期的8.32億元下降71.5%。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