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着火锅开着车,一出城,遇到劫匪了。”

人生中的大起大落,如电影《让子弹飞》中的经典桥段,让人唏嘘。

近日,重庆的王先生遇到一件糟心事,跟车有关,跟豪车有关,跟奔驰有关。

开着才买一年多的奔驰车,王先生从4S店做好保养上路,开着开着,发动机着火了,吓人吧?

银幕上惊心动魄的火灾场景怎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王先生立即停车,找灭火器,车上没配置。等他找到路边灭火器时,大火已经烧起来,整个车头报废了,车损43.96万。

是意外还是人祸?遇到这事,谁能不糟心。

祸不单行,更糟心的事还在后面,王先生妻子听说汽车着火了,也不知人怎样?一急之下,心脏病突发,被送进医院急诊。

因为一辆车,闹得全家鸡犬不宁,谁的错?

事故认定为机油盖没盖,车辆运行中机油溢出导致起火。显然,4S店员工操作失误,让王先生的座驾付之一炬,4S店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这一事故认定,4S店也无异议。

错在自家员工,又是低级错误,处理好善后是当务之急,至于整顿队伍,严格管理是后话。

当4S店苦思悯想,踌躇再三,拿出赔偿方案时,王先生一看傻了。

如果赔一辆同型号全新的车,可以。但赔偿方案有一个前提条件,王先生的车是准新车,有2.8万公里的里程数,按折旧后的价格,王先生应补齐14.5万元的差价。

还没赔车,就先交钱,王先生想不通,当然不干,还憋了一肚子的气。

如果4S店员工没有操作失误,何来烧毁车辆一说?何来赔付新车一说?何来车辆折旧之说?

既然4s店有错在先,应承担错误导致的一切损失,不仅包括车辆损失,还有因此造成王先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哪还有王先生先付钱、再赔付的道理?

的确,王先生花78.8万购买奔驰越野车,是对一线品牌的信赖。一辆车的售价包含车辆价格,还包含一系列保证车辆安全运行的责任、义务,选择豪车的消费者更看重品牌良好的售后服务。

如今,因为店家差错影响消费者体验,店家不愧疚,还以奇葩理由继续“坑害”消费者,如此腔调,不知奔驰管理方意下如何?

细节决定成败,从一辆事故车理赔中,可洞见一家企业对消费者的态度。

首先,无理搅三分的想法不人道。

如果因消费者误操作所致,作为产品提供者也有积极恢复车辆性能的义务,否则三包承诺是什么?售后服务又是什么?

其次,店大欺客的做法不诚信。

有错认错,积极整改,才能做消费者的坚强后盾。让“上帝”沉浸在财物损失和精神伤害的尴尬境地,把一件糟心事闹得天下人皆知,如此品牌经营方式又能维系多久?

得人心者得天下,做人做事如此,企业经营也如此。

一个有责任、敢担当的经营者,不因消费者投诉而斤斤计较,敢做敢当才有未来,毕竟消费者认同的是优秀品牌的号召力,行走天下的不是汽车,而是仁爱宽厚的待人之心。

与人为善才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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