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我國經濟不斷發展和社會不斷進步,人們生活水平和質量已經有了明顯提高,所以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了社保重要性。很多人在工作期間都會去參加養老保險,希望退休以後的生活能得到基本的保障,那麼如果未來退休人員不幸去世怎麼辦?

其實如果參保人員退休後不幸去世的話,繼承人或受益人可以領取個人賬戶餘額,這是我國社保和養老保險的明確規定哦。退休前不幸去世退還個人賬戶繳費總額,退休10年內不幸去世退還個人賬戶餘額,退休10年後不幸去世則不再退還養老金。

一、申領材料

1、《養老失業保險死亡待遇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3、死者死亡證明;4、申請人與死者具有法定繼承關係的證明,單位代辦的同時提供單位證明;5、死者有供養直系親屬的申請人提供供養關係證明;6、喪葬費收據;7、申請人銀行存摺,單位代辦的發到死者生前領取養老金存摺。

二、申領程序

退休參保人員不幸去世繼承人或受益人申領個人賬戶餘額的程序爲,申請人需要帶齊以上所需資料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辦理,經審覈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即來即辦。然後按照相關規定打印《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覈定單》,一般情況下第三聯應當給申請人留存,並且告知申請人10個工作日後到銀行取款。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