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丨於鵬

金玉、木石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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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木石衝突長期以來被視爲影響《紅樓夢》全書的重要線索,這從探佚研究者對八七電視劇的批評中可見一斑。

電視劇播出之後,後六集引發了巨大的爭議,學者丁維中認爲:“紅”劇全然改變甚至抽掉了以“理”爲基礎的金玉良緣和以“情”爲基礎的木石前盟的對立衝突;這條重線索處理的失當,是導致全劇性失敗的關鍵之一。“紅”劇的全部,看不出黛玉哭哭啼啼,吵吵鬧鬧的深刻原因;中部,寶黛愛情的情節斷了線;直到最後,寶釵還在爭取“備選”入宮,而賈母竟對木石前盟原想“恩准”,打算選擇咯血不止、病入膏肓的黛玉爲“寶二奶奶”,如此等等,不僅缺乏邏輯根據,而且根本上改變了寶黛愛情悲劇的性質。[1]

果真如此嗎?筆者的看法不太相同。

金玉之論始於第八回寶釵看通靈,鶯兒提及上面的字與寶釵的金鎖一對。第八回之後,作者的筆墨便轉而以寶玉、秦氏姐弟及王熙鳳爲主,釵、黛少有提及。再次涉及金玉,已是“意綿綿靜日玉生香”的第十九回了。從第十九回到第三十六回作者集中寫金玉與木石的衝突,可謂濃墨重彩,幾乎所有人們耳熟能詳的有關故事都發生於此。然而,第三十七回開始直到第八十回,書中便再無金玉之事——一個字也沒有了。八十回大書,只有前半部分提到金玉、木石衝突,且異常集中於第十九到三十六回,金玉、木石衝突作爲影響全書的重要線索顯然是不合格的。

金玉、木石衝突雖涉及寶、黛、釵三人,卻是以黛玉爲核心的。黛玉擔心寶玉“見了姐姐忘了妹妹”,於是對寶玉時時以金玉之論試探,對寶釵則充滿敵意。與之相比,寶玉對此事被動的,他能做的就是賭咒發誓心中只有林妹妹,砸那個與金鎖一對的通靈玉。寶釵呢?也是被動的:

(寶釵)往瀟湘館來。忽見寶玉進去了,寶釵便站住,低頭想了一想:“寶玉和黛玉是從小一處長大,他二人間多有不避嫌疑之處,嘲笑喜怒無常;況且黛玉素習猜忌,好弄小性兒。此刻自己也進去,一則寶玉不便,二則黛玉嫌疑。倒是回來的妙。”(第二十七回)

寶釵因往日母親對王夫人等曾提過“金鎖是個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爲婚姻”等語,所以總遠着寶玉。昨日見了元春所賜的東西,獨他與寶玉一樣,心裏越發沒意思起來。幸虧寶玉被一個黛玉纏綿住了,心心念念只記掛着黛玉,並不理論這事。(第二十八回)

然而,無論如何迴避,黛玉敵意不減。寶玉拿寶釵比楊妃:

林黛玉聽見寶玉奚落寶釵,心中着實得意,纔要搭言,也趁勢取個笑,不想靚兒因找扇子,寶釵又發了兩句話,他便改口笑道:“寶姐姐,你聽兩出什麼戲?”寶釵因見林黛玉面上有得意之態,一定是聽了寶玉方纔奚落之言,遂了他的心願……(第三十回)

這纔有“寶釵借扇機帶雙敲”。寶釵的反擊讓寶玉、黛玉“把臉羞紅”,“越發不好過”,根源在於“寶玉、黛玉二人心裏有病”,反過來,也可說明寶釵沒有這種心病。

事情的轉折在“訴肺腑”一回:

寶玉又說:“林妹妹不說這樣混賬話,若說這話,我也和他生分了。”林黛玉聽了這話,不覺又喜又驚,又悲又嘆。所喜者,果然自己眼力不錯,素日認他是個知己,果然是個知己。所驚者,他在人前一片私心稱揚於我,其親熱厚密竟不避嫌疑。所嘆者,你既爲我之知己,自然我亦可爲你之知己矣。(第三十二回)

寶玉因“獨有林黛玉自幼不曾勸他去立身揚名等話”而視之爲知己,此事終爲黛玉得知,“認他是個知己,果然是個知己”。隨着黛玉的驚、喜、悲、嘆,愛情試探階段宣告結束,黛玉對寶玉徹底放心——徹底放了心,便再無需向寶玉提及金玉,由此,之前兩人的種種誤會、爭吵便再沒有了,金玉、木石衝突也走向轉折。如歐麗娟女士所言:

“金玉良姻”的現實意義,主要是在黛玉心理、二玉的情感試煉上,並且於三十六回以後便不再出現這個神論,因此,就情節發展而言,並不具備制約、影響的動力。[2]

黛玉對寶玉放了心,對寶釵的敵意卻依然存在。薛蟠的金玉之言讓寶釵哭了一夜,黛玉見了,便刻薄寶釵“哭出兩缸淚來也醫不好棒瘡”,寶釵之後也曾以“愁多焉得玉無痕”暗諷二玉。只是,這種暗戰在第四十二回“蘅蕪君蘭言解疑癖”後隨着釵、黛的和好也不復存在了。

第四十二回脂批:

釵、玉名雖二個,人卻一身,此幻筆也。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故寫是回,使二人合而爲一。請看黛玉逝後寶釵之文字,便知餘言不謬矣。

書至三分之一有餘,便讓寶釵、黛玉二人“合而爲一”,可見作者根本無意繼續兩人的對立,雖然我們無緣得見原稿“黛玉逝後寶釵之文字”,但從批語的語氣可以得知,直到黛玉死,其與寶釵之間也再無和好之前的冷戰。這與書中相關的描寫是相符的。且看黛玉對寶釵的金蘭語:

黛玉嘆道:“你素日待人,固然是極好的,然我最是個多心的人,只當你心裏藏奸。從前日你說看雜書不好,又勸我那些好話,竟大感激你。往日竟是我錯了,實在誤到如今。細細算來,我母親去世的早,又無姊妹兄弟,我長了今年十五歲,竟沒一個人像你前日的話教導我。怨不得雲丫頭說你好。我往日見他贊你,我還不受用;昨兒我親自經過,才知道了。比如若是你說了那個,我再不輕放過你的;你竟不介意,反勸我那些話,可知我竟自誤了。”(第四十五回)

相關脂批:

寶釵此一戲,直抵過通部黛玉之戲寶釵矣!又懇切,又真情,又平和,又雅緻,又不穿鑿,又不強牽,黛玉因識得寶釵後方吐真情,寶釵亦識得黛玉後方肯戲也。此是大關節,大章法。非細心看不出。(第四十五回)

再看黛玉對寶玉的解釋:

黛玉笑道:“誰知他竟真是個好人,我素日只當他藏奸。”因把說錯了酒令起,連燕窩、病中所談之事,細細告訴了寶玉。(第四十九回)

有潔癖的黛玉甚至連喝寶釵喝過的茶也不以爲意,反而心生感激:

寶釵笑道:“我卻不渴,只要一口漱一漱就夠了。”說着,先拿起來喝了一口,剩了半杯,遞在黛玉手內。襲人笑說:“我再倒去。”黛玉笑道:“你知道我這病,大夫不許多喫茶,這半鍾儘夠了。難爲你想的到。”說畢,飲幹,將杯放下。(第六十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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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小說第四十二回“蘭言解疑癖”之後的釵、黛關係主流是“合二爲一”、“金蘭契”,直到第八十回也只見二人親密無間而再無敵意。受續書和越劇、影視劇影響,讀者中一些寶釵、黛玉各自的“粉絲”互相敵視對方,這與原著的實際描寫、與曹雪芹的“大關節、大章法”是背道而馳的。

丁維忠先生批評電視劇“中部,寶黛愛情的情節斷了線”。其實現存原著後半部二玉愛情尚有紫鵑“試忙玉”等情節,真正不再的是丁先生所謂“以‘理’爲基礎的金玉良緣和以‘情’爲基礎的木石前盟的對立衝突”,那種對立衝突在第四十二回之後徹底消失,可謂完全“斷了線”。就是黛玉本人,“哭哭啼啼”還有,“吵吵鬧鬧”也徹底沒有了。原著如此,如何怪得老老實實改編的電視劇?程高本後四十回續書倒是重拾早爲曹雪芹拋棄的金玉、木石對立衝突,說黛玉以寶釵之金玉爲心病,讓黛玉再度對寶玉不放心、試探,但那些已與原作者無關了。

2

《紅樓夢》的時代,當事人的婚姻自己是做不得主的,決定權在於父母之命。那麼家長對於金玉與木石是什麼態度呢?在後四十回續書流行甚至在讀者中普遍被視爲原著的時代,主流看法是金玉被家長一致支持,木石孤立無援。後來,隨着後四十回非原作觀念的深入人心以及探佚文章、著作的湧現,特別是八七電視劇、百家講壇等電視媒體的宣傳,另一種看法有後來居上之勢:這種看法認爲賈府中存在賈母爲首的木石派和王夫人爲首的金玉派,賈母是木石的守護神,王夫人是金玉的支持者,在前八十回中,兩派已明爭暗鬥交手了多個回合。目前爲止出版的各種承接前八十回的當代續書中,將黛玉死因歸之於賈母早逝、王夫人選擇金玉的佔了大多數。

讓我們先把這些他人的解讀放下,從原著入手,看看家長的真實表現。

首先是賈母。前八十回,賈母對寶玉的婚事表過兩次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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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是在張道士說親時:

賈母道:“上回有個和尚說了,這孩子命裏不該早娶,等再大一大兒再定罷。你可如今打聽着,不管他根基富貴,只要模樣配的上就好,來告訴我。便是那家子窮,不過給他幾兩銀子罷了。只是模樣兒、性格兒難得好的。”(第二十九回)

另一次是見了寶琴之後:

賈母因又說及寶琴雪下折梅比畫兒上還好,又細問他的年庚八字並家內景況。薛姨媽度其意思,大約是要與寶玉求配。(第五十回)

此事後來薛姨媽再次對黛玉提及:

“前兒老太太因要把你妹妹說給寶玉,偏生又有了人家。不然倒是一門好親。前兒我說定了邢女兒,老太太還取笑說,‘我原要說他的人,誰知他的人沒到手,倒被他說了我們的一個去了。’”(第五十七回)

一次是不特定人選,哪怕家裏窮也無妨,另一次相中寶琴,賈母兩次直接表態寶玉婚姻,都與寶釵、黛玉無關。

另有一處間接信息,來自興兒的話:

興兒笑道:“若論模樣兒、行事、爲人,倒是一對好的。只是他(按:寶玉)已有了,只未露形。將來準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則都還小,故尚未及此。再過三二年,老太太便一開言,那是再無不準的了。”(第六十六回)

此話若是代作者言,則可認定寶琴不行之後,賈母把目光轉向黛玉。不過史太君即使開言也是要再過三二年的,是八十回後的事了,此前老太太是從未張口的。

翻遍八十回,賈母與寶玉婚事有點關係的直接信息也僅止於此,其餘的都要輔以推斷想象了。

有人說,第二十九回,賈母說二玉不是“不是冤家不聚頭”,是其支持木石的明證。況且還有脂批:

二玉心事,此回大書,是難了割,卻用太君一言已定,是道悉通部書之大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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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賈母的原話是“我這老冤家是那世裏的孽障,偏生遇見了這麼兩個不省事的小冤家”,說的是自己(老冤家)和二玉(兩個小冤家)“不是冤家不聚頭”。因二玉從未聽說此話,才如“參禪一般”想到自己他二人“不是冤家不聚頭”。所謂說者無意,聽者有心,脂批亦是此意。賈母當時“自己抱怨着也哭了”,若那時還有意用此話支持二玉,也太會表演了。賈府說一不二的最高權威,完全沒那個必要。賈母真要那麼早支持二玉,後來也不會想把寶琴說給寶玉。

又有人說,紫鵑曾對黛玉說“若是姑娘這樣的人,有老太太一日還好一日,若沒了老太太,也只是憑人去欺負了”,可見賈母守護木石,紫鵑不幸言中,賈母死後,黛玉便憑人去欺負。其實,紫鵑的話引全一些是這樣的:

“趁早兒老太太還明白、硬朗的時節,作定了大事要緊。俗語說,‘老健春寒秋後熱’,倘或老太太一時有個好歹,那時雖也完事,只怕耽誤了時光,還不得稱心如意呢。公子王孫雖多,那一個不是三房五妾,今兒朝東,明兒朝西。娶一個天仙來,也不過三夜五夕,也丟在脖子後頭了,甚至於爲妾、爲丫頭反目成仇的。若孃家有人有勢的,還好些;若是姑娘這樣的人,有老太太一日還好一日,若沒了老太太,也只是憑人去欺負了。所以說拿主意要緊。”(第五十七回)

紫鵑所言是以黛玉未嫁寶玉,嫁給了其他不瞭解的公子王孫爲前提的。紫鵑說的是:那些公子王孫娶個天仙也會喜新厭舊,果真如此,“若孃家有人有勢的,還好些;若是姑娘這樣的人,有老太太一日還好一日,若沒了老太太,也只是憑人去欺負了”。出嫁以後,纔有孃家、婆家,纔有孃家有老太太就不會被人欺負的事。“守護神”論的理解,是把紫鵑這話的前提去掉,把“出嫁後有老太太在婆家不敢太欺負人”有意無意改成“老太太不在了,其他人(多理解成王夫人)在婚事問題上欺負黛玉”,這是斷章取義的誤讀。紫鵑試玉時還對寶玉說聽說要定琴姑娘,而看好琴姑娘的正是賈母,她又如何能肯定賈母支持黛玉與寶玉。

總之,依據文本我們得出的結論最多也只能是:到第五十回遇到寶琴爲止,賈母尚未真正慮及寶玉妻子人選,其爲寶玉考慮的第一個人選是寶琴,得知寶琴已有婆家,心中有可能轉向黛玉,但要開口則是八十回以後的事了。這與續書的賈母棄黛取釵及部分探佚者的木石守護神論都相去甚遠。

再看薛姨媽。薛姨媽之於金玉,小說中提及的有兩次。

第一次是二十八回:

寶釵因往日母親對王夫人等曾提過“金鎖是個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爲婚姻”等語,所以總遠着寶玉。

第二次是三十四回薛蟠所言:

從先媽和我說,你這金要揀有玉的纔可正配。你留了心,見寶玉有那勞什子,你自然如今行動護着他。

全部相關言論也僅限於此。兩次明顯都是傳神仙和尚的話,系作者借薛姨媽之後宣揚神意,爲後來金玉聚散伏線,書中的薛姨媽自己當時並未真正上心。寶釵來賈府是爲“備選擇爲公主、郡主入學陪侍,充爲才人、贊善之職”,小說明文交代,只是一些讀者不信。

有人懷疑金玉配並非和尚言論,而是薛姨媽僞造。這種想法不僅毫無依據,也不合邏輯。我們讀者讀過紅樓夢第一回,知道癩頭和尚是神仙,薛家哪裏知曉。林黛玉曾把要化她出家的和尚當笑話講給賈府中人,斥爲“瘋瘋癲癲”,瘋和尚的話對賈府中人無參考價值。當然,第二十五回和尚、道士治好了寶玉、鳳姐,那時或許真有人信了和尚,但和尚的金鎖及上面的字早在第八回就有了。薛姨媽和王夫人是無話不談的親姐妹,真有意兒女親事,薛姨媽和姐姐直說就是,哪裏用得着拿和尚言論相欺。這類不入流的手段趙姨娘、夏金桂或許能做,豈是薛家這樣的大家作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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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薛姨媽前八十回並未對二寶的金玉上心,明證在第五十回。薛姨媽見賈母問寶琴八字,爲寶玉求配,“心中固也遂意,只是已許過梅家了”。“固也遂意”,從中可見薛姨媽對此事的態度。若如一些人的想象,薛姨媽處心積慮要把女兒嫁給寶玉,聽到賈母居然問寶琴,又豈能如此淡定還遂意——寶琴雖亦屬薛家,畢竟和親女兒不能等同。

之後,薛姨媽對黛玉重提此事:

前兒老太太因要把你妹妹說給寶玉,偏生又有了人家。不然倒是一門好親。前兒我說定了邢女兒,老太太還取笑說,‘我原要說他的人,誰知他的人沒到手,倒被他說了我們的一個去了。’雖是頑話,細想來倒也有些意思。我想寶琴雖有了人家,我雖沒人可給,難道一句話也不說?我想着你寶兄弟,老太太那樣疼他,他又生的那樣,若要外頭說去,老太太斷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與他,豈不四角俱全?(第五十七回)

從中可見,薛姨媽確實以寶玉配寶琴爲好親,對黛玉的言辭與此前的心理活動完全一致。寶琴有人家之後,薛姨媽以爲寶玉的佳偶是黛玉。賈府老輩家長中誰最先公開提及寶玉與黛玉的結合?不是他人,恰恰是薛姨媽。對此,蔡義江先生評論道:

但有人以爲這是寫薛姨媽的虛僞、陰險,即使在回目中已明標了“慈”、“愛”,他們也認爲這是虛的,大概如果實寫,應作《奸姨媽假語誑癡顰》了。這真是用有色眼鏡在看問題了!薛姨媽如果真的存着要將寶釵嫁給寶玉之心(其實,薛氏母女寄住賈府的目的之一是爲了送寶釵上京來“待選”後宮“才人贊善之職”的,所以沒有要爲寶釵說親的問題。當然,後來四大家一衰俱衰,這個目的達不到了),那麼,她理應在黛玉面前千方百計迴避談這一類問題纔是,究竟有什麼必要非要主動將問題挑明不可呢?[3]

確如所論,有人以紫鵑催促薛姨媽說親,薛姨媽不回應反開紫鵑玩笑來證其並非真心。其實,紫鵑之後,婆子們也有話,薛姨媽作了積極回應:

婆子們因也笑道:“姨太太雖是頑話,卻倒也不差呢。到閒了時,和老太太一商議,姨太太竟做媒保成這門親事,是千妥萬妥的。”薛姨媽道:“我一出這主意,老太太必喜歡的。”

“我一出這主意,老太太必喜歡的”,還有比這更明確的承諾嗎?興兒口中的老太太,也是要再過三二年纔開言的。或許與續書情節不符吧,這一段在程高本中被刪掉,如此確實給人以薛姨媽搪塞的印象,只是那並非曹雪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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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回目明言“慈姨媽愛語慰癡顰”,卻被一些讀者、研究者看作“奸姨媽假語誑癡顰”(丁維忠先生真就表示,“這一回目的書旨,全在滑姨媽謊語騙癡顰”[4]),爲何會如此就值得深思了。反正黛玉本人對薛姨媽是真心親近的。

賈母又千叮嚀萬囑咐,託他照管林黛玉,薛姨媽素習也最憐愛他的,今既巧遇這事,便挪至瀟湘館來和黛玉同房,一應藥餌、飲食,十分經心。黛玉感戴不盡,以後便亦如寶釵之呼,連寶釵前亦直以姐姐呼之,寶琴前直以妹妹呼之,儼似同胞共出,較諸人更似親切。(第五十八回)

有些讀者、研究者不信小說原文,真情視爲假意,連“心較比干多一竅”的黛玉的識人能力也一起給拉低了。

薛姨媽道: “也怨不得他傷心,可憐沒父母,到底沒個親人。”又摩娑黛玉笑道:“好孩子,別哭。你見我疼你姐姐,你傷心了。你不知我心裏更疼你呢。你姐姐雖沒了父親,到底有我,有親哥哥,這就比你強了。我每每和你姐姐說,心裏很疼你,只是外頭不好帶出來的。你這裏人多口雜,說好話的人少,說歹話的人多。不說你無依無靠,爲人作人可配人疼;只說我們看老太太疼你了,我們也洑上水去了。”(第五十七回)

真情愛語從中可見。薛姨媽能想到的“歹話”也不過“只說我們看老太太疼你了,我們也洑上水去了”。有些讀者、研究者認識中的薛姨媽,別說“慈”是假的,就是比這“歹話”所言也壞上十倍。

最後我們再看看王夫人。前述賈母、薛姨媽,無論如何,在小說中對寶玉婚事言談話語之間還有所涉及。王夫人呢,她對金玉、木石有何反應?說來有些讓人震驚。找遍八十回,王夫人對寶玉的婚事,無論金玉、木石還是其他,竟都沒有任何言語、行動!

然而,這位對金玉、木石未發一言也沒有任何行動的王夫人,卻衆口一詞地被認爲是金玉的堅決擁護者,是破壞木石的罪魁禍首。丁維忠先生寫了一本書,叫《誰扼殺了寶黛愛情》,誰扼殺的呢?他的答案:“操縱者”王夫人。[5]梁歸智先生也說:

王夫人……在八十回以後違背了賈母的意願,破壞了寶黛的姻緣,致林黛玉於死地的罪魁禍首卻不是別人,就是這個王夫人。[6]

類似主張數不勝數,從最早的當代續書《紅樓夢新補》到八七電視劇,無不把支持金玉、破壞木石的罪名加在王夫人頭上。這些主張,筆者在此不打算一一辯駁(需要的話要專門寫成一篇長文了),先從第二十五回的一條脂批說起吧,這是相關探佚者最愛引用的的一條批語:

二玉事,在賈府上下諸人,即看書人、批書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書中常常每每道及,豈其不然?嘆嘆!

引者多謂這是賈母支持二玉的證據(其實批語說的是“賈府上下諸人”,單隻賈母支持,可謂守護神,上下諸人皆然,又何需守護神)。曾問及如此主張而引用此批的一些朋友,這“賈府上下諸人”中包不包括王夫人?相關答覆卻是:“當然不包括”。筆者不禁要問:決定二玉能否成爲一對夫妻最重要的人難道不是身爲親媽的王夫人嗎?如果這個最重要的人都不包括,“賈府上下諸人皆”又從何談起?這條批語是批鳳姐開二玉玩笑的正文的。有人說,鳳姐的話代表賈母支持二玉的主張,但如果王夫人堅決反對二玉爲夫妻,鳳姐還會這麼幹嗎?果真如此,精明的鳳姐迴避還來不及(參見其在賈赦、邢夫人討鴛鴦當小老婆一事鳳姐的態度),哪能主動站隊得罪王夫人!

其實,依原著來看,王夫人對黛玉甚好。這裏僅以黛玉自己的看法爲例:

雖說是舅母家如同自己家一樣,到底是客邊。如今父母雙亡,無依無靠,現在他家依棲。(第二十六回)

——舅母家如同自己家一樣。

“熬什麼燕窩粥,老太太、太太、鳳姐姐這三個人便沒話說,那些底下的婆子、丫頭們未免不嫌我太多事了。”(第四十五回)

——三個沒話說的人之一

我乃江南之人。父母雙亡,又無兄弟,隻身一人,可憐寄居外祖母家中,而且又多疾病。除外祖母以及舅母、姐妹看問外,那裏還有一個姓林的親人來看望看望。(第六十七回)

——看問探望勝似姓林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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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牽扯一個問題:對人物的認識應當聽其言觀其行。而整整八十回未對金玉、木石有任何言行(也無任何脂批對此提示)的王夫人,爲何會被大家言之鑿鑿地被認爲支持金玉,反對木石,甚至將來直接害死黛玉?這與爲何對薛姨媽以慈爲奸,爲何賈母明明首先考慮的是寶琴,卻以之爲木石的守護神等問題一樣值得深思。

筆者以爲,如此現象首先是由於後四十回續書的原因。續書把原著在第四十二回就拋棄了的釵、黛對立重新拾了起來,把家長棄黛取釵、金玉破壞木石的觀念的種子深深播入了讀者心中。這種觀念時時影響着讀者,即使一些否定續書的探佚研究者也未能擺脫。然而,如前所述,原著中釵、黛剛過全書三分之一就和好親如一家了,家長也從未介入爭婚行動,相關直接證據幾乎沒有,脂批也絕無這方面的提示,一些讀者希望找到的金玉、木石之爭在原著中並不存在,這就造成了他們時時以異樣目光審視前八十回中的賈母、薛姨媽、王夫人,對她們在前八十回的一言一行都用顯微鏡放大,誇一句、讚一句、說一句、評一句都能聯繫到背後事關金玉、木石爭鬥的背後深意。把賈母當木石守護神,把書中明言的慈的薛姨媽當成奸,特別是把對金玉、木石一句話也沒有的王夫人看成支持金玉、反對木石的頭號人物,根本原因都在於此。一些想法(如賈母掰謊是暗諷黛玉或寶釵,賈母提寶琴是拒絕寶釵或黛玉,寶釵落選,薛姨媽僞造金鎖,王夫人背後指使元春送寶玉、寶釵一樣的禮物,趕晴雯就是趕黛玉,甚至還有說王夫人與黛玉母親賈敏就不睦等等),已經不是探八十回後之佚而是探前八十回之佚了。八十回之後原稿佚失,探佚是無奈之舉。前八十回原稿尚在,如何需要這般想象?有了這種觀念,即使否定了續書中的具體情節,如賈母、鳳姐安排調包計,大方向依然還是續書留下的,只不過支持金玉、破壞木石的家長人選由賈母、鳳姐換成了王夫人、薛姨媽或者元春、襲人而已。八七電視劇首播時黛玉之死本與金玉聯姻無關,再次播出時便改成了王夫人讓元妃傳旨金玉聯姻,因此送了黛玉性命。從中也可見金玉破壞木石這種續書播下的觀念強大到何種程度。一些人總是說,續書使作品完整流傳有功,後邊的續作部分你可看可不看,並無妨礙。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簡單,經過二百年的傳播,續書的一些觀念早已深入人心,並影響了讀者對前八十回的解讀。無論續作者有意無意,這客觀上都是對曹雪芹原著深層次的傷害。

以原著論,只要依據文本而不是探前八十回之佚,是沒有哪個家長介入過小兒女之間曾經有過的金玉、木石之爭的。

第五十七回紫鵑試玉,寶玉、黛玉兩個鬧得盡人皆知,作者卻寫:

幸喜衆人都知寶玉原有些呆氣,自幼是他二人親密,如今紫鵑之戲語亦是常情,寶玉之病亦非罕事,因不疑到別事去。

鬧成那樣,衆人依然不疑到別事去,可見,賈府衆人(當然包括賈母、王夫人、薛姨媽這些家長)對二玉愛情始終一無所知(那是“下流癡病”,不能爲他人所知。身邊人紫鵑、襲人知道,談不到疑,但兩人絕不會對外人說明)。這在今天或許不可理解,在當時的環境下卻非常自然——公子和丫頭玩玩不爲越理,大家公子、小姐如何能不經父母便真的鐘情於對方?這是一般人絕對想不到的。這種情況下,就算家長真對寶玉婚姻有些想法,也類似賈母、薛姨媽以寶玉、寶琴爲好親,談不到支持什麼、破壞什麼,婚姻本就是家長定的。賈府上下諸人視二玉爲好夫妻也好,興兒所說林姑娘定寶玉也罷,都是衆人看二玉合適,並非大家察覺了二玉之情。鳳姐以爲二玉沒什麼,纔會當着衆人開黛玉喫茶做媳婦的玩笑,若鳳姐見了襲人所見,玩笑是開不出的。

3

歐麗娟女士曾經發表過一篇論文《紅樓夢中的金玉良姻重探》,文章在大陸網站轉載時被題作《紅樓夢中的金玉良緣重探》。題目變了,正文中卻依然是“金玉良姻”。筆者詢問之下才得知,題目是網站小編自作主張改的。事實上,歐麗娟原題無誤,紅樓夢早期抄本幾乎一律作金玉良“姻”[7],金玉良“緣”始自甲辰本,爲程高本所繼承,又經越劇、電視劇等媒體宣傳得幾成典故,曹雪芹原文的金玉良“姻”反倒少人注意了。

金玉、木石新說金玉、木石新說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對着山中高士晶瑩雪,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嘆人間美中不足今方信。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第五回)

細讀《終身誤》,我們會發現“良姻”用詞是準確的。曲子是以婚後寶玉的口吻寫成的,當時寶玉、寶釵已經“齊眉舉案”,衆人讚美的是婚姻,故曰“良姻”。如此,我們常聽到的諸如“某某宣揚、贊同金玉良緣”或者“金玉良緣代表封建世俗、家長包辦婚姻”等等說法,就很成問題了。“良”是二寶婚後衆人讚美二人齊眉舉案的用詞,和事前宣揚、包辦何干呢?金玉結合固然可能有家長的支持,但首先是和尚說的,代表天意,其次寶玉自己也並不反對。

有人說,怎麼能不反對呢?誰不記得,第三十六回,寶玉夢中喊叫:

和尚、道士的話如何信得!什麼是金玉姻緣,我偏說是木石姻緣!

沒錯,有木石姻緣,有林黛玉在,寶玉決然會否定金玉姻緣。但木石事實上並非“姻緣”而是還淚一生的“前盟”,當絳珠淚盡而逝之後[8]呢?有人說,寶玉也說了:“你死了,我做和尚去。”確實,寶玉是這麼表示過,但且看黛玉如何反應:

林黛玉一聞此言,登時將臉放下來,問道:想是你要死了,胡說的是什麼!你家倒有幾個親姐姐、親妹妹呢,明兒都死了,你幾個身子去作和尚?明兒我倒把這話告訴人去評評。(第三十回)

後來襲人說要死,寶玉亦表示要做和尚:

林黛玉將兩個指頭一伸,抿嘴笑道:“作了兩個和尚了。我從今以後,都記着你作和尚的遭數兒。”寶玉聽了,知道是他點前日的話,自己一笑也就罷了。(第三十一回)

先後兩次讓黛玉反駁,最後讓寶玉“一笑罷了”,正是暗示這話不太準。真要黛玉死了就做和尚,哪裏有金玉之配,就算有外力強迫,寶玉要出家有哪個真能攔得住。可見,黛玉死後寶玉並未立即做和尚,而是選擇了和寶釵的婚姻。其實,這一選擇早有伏筆:

“……菂官一死,他(按:藕官)哭的死去活來,至今不忘,所以每節燒紙。後來補了蕊官,我們見他一般的溫柔體貼,也曾問他得新棄舊的。他說,‘這又有個大道理。比如男子喪了妻,或有必當續絃者,也必要續絃爲是;但只是不把死的丟過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續,孤守一世,妨了大節,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你說可是又瘋又呆?說來可是好笑?”寶玉聽說了這篇呆話,獨合了他的呆性,不覺又是歡喜,又是悲嘆,又稱奇道絕,說:“天既生這樣人,又何用我這鬚眉濁物玷辱世界。”(第五十八回)

寶玉後來也是依此而行的。黛玉去世,寶玉“對鏡悼顰兒”,視同喪妻,但亦不“孤守一世,妨了大節”,使“死者反不安”。他會“續絃”迎娶寶釵,只是不把死者丟過不提,“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正是爲此,作者才說藕官的話“合了寶玉的呆性”。

“金玉良姻”是新婚之時衆人對二寶婚姻的讚美,爲神意、家長、寶玉、寶釵的共識,與所謂宣揚、包辦的“金玉良緣”無關。婚後寶釵、黛玉曾頗爲和諧,有第二十回的脂批可以爲證:

妙極!凡寶玉、寶釵正閒相遇時,非黛玉來,即湘雲來,是恐泄漏文章之精華也。若不如此,則寶玉久坐忘情,必被寶卿見棄,杜絕後文成其夫婦時無可談舊之情,有何趣味哉?

當然,最終的結局並不美妙,寶玉最後還是拋下寶釵去當了和尚:

寶玉有此世人莫忍爲之毒,故後文方有“懸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爲僧哉!(第二十一回脂批)

“不離不棄”成了反義讖語,“金簪雪裏埋”。何以落得如此地步?

金玉、木石新說金玉、木石新說

從“薛寶釵藉詞含諷諫”(脂批八十回後佚稿回目)來看,後文寶釵再次對寶玉進行了苦諫,寄望寶玉走讀書做官之路。之前寶釵早就勸過,被寶玉頂回。八十回後,情況生變,金玉結合,但賈府敗落,“運敗金無彩”、“時乖玉不光”,有“停機德”的寶釵以妻子的身份重提舊話,規勸寶玉不爲自身,亦當爲家族、祖宗、父母、妻兒着想發奮讀書上進。寶玉、寶釵夫婦淪落到爲琪官、襲人夫婦供奉的局面之時,寶釵或又有男兒當自立自強之言。

如何看待薛寶釵的理念?長時間以來,功名利祿、封建衛道士等等指責不絕於耳。其實寶釵的行爲只是當時社會環境之下賢妻的正常作爲,即便當今,妻子希望丈夫自強、上進也依然可以理解,特別是在衣食都堪憂、“展眼乞丐人皆謗”,要別人接濟之時。讀書做官不等於不明理,寶釵說過:

男人們讀書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讀書的好,何況你我。就連作詩寫字等事,這不是你我分內之事,究竟也不是男人分內之事。男人們讀書明理,輔國治民,這便好了。只是如今並不聽見有這樣的人,讀了書倒更壞了。這是書誤了他,可惜他也把書蹧蹋了,所以竟不如耕種買賣,倒沒有什麼大害處。(第四十二回)

有人以薛寶釵會改嫁 “讀了書倒更壞了”的賈雨村,真正荼毒了寶釵。

然而,寶玉的認識與寶釵是不同的。寶玉天生對功名利祿、讀書做官極爲反感。以前寶釵之勸,被寶玉不留情面地拒絕,斥之爲“混帳話”、“好好的一個清淨潔白女兒,也學的釣名沽譽,入了國賊祿鬼之流”。再勸的效果也好不到哪去,甚至適得其反。與續書中的“妻妾諫癡人”寶玉聽勸中舉不同,“今日之玉猶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脂批點佚稿情節),有“世人莫忍爲之毒”(脂批)的寶玉依舊不與功名利祿妥協,寶釵的諫言反使其想起因“從不說這樣混帳話”、“自幼不曾勸他去立身揚名等話”因而引爲知己的死去的黛玉(“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到底意難平”當有這方面的因素),從而最終夫妻感情破裂成爲陌路。再經人接引(或僧、道,或甄寶玉送玉),賈寶玉便如甄士隱一般“懸崖撒手”,拋下寶釵出家了。寶釵“青春已大守空閨”、“悔教夫婿覓封侯”(寶玉“女兒”酒令,暗示妻子命運),金玉以悲劇收場。從這個意義上說,以不在意功名利祿的知己爲基礎的木石前盟是金玉良姻毀滅重要原因。作者開始讓黛玉懷疑金玉影響木石,繼而寫釵、黛合一,最終卻是木石毀滅了金玉,構思是巧妙的。回過頭來再看寶玉的夢中之言:

和尚、道士的話如何信得!什麼是金玉姻緣,我偏說是木石姻緣!

這話一方面預示了造化弄人,木石只是還淚,金玉纔是聯姻,寶玉反抗命運失敗的悲劇;另一方面也預示了因木石的影響,金玉歸於毀滅,寶玉反而跟着和尚、道士走了。話是被寶釵聽見的,夢兆的重點在於後者,夢兆時手繡鴛鴦,結局卻終不成雙。只是這種悲劇不是什麼續書以及部分探佚研究者心中父母包辦強迫婚姻造成,而是源自不同觀念的碰撞。

書中的寶玉並非以曹雪芹爲原型,但筆者相信,寶玉那種對讀書中舉天生的厭惡是存在於曹雪芹身上的。然而,曹雪芹是大文豪,不會搞簡單的非此即彼。一方面,寶玉、黛玉是作者理想人格的化身,另一方面,曹公也完全理解寶釵、湘雲、曾經的賈政以及託付警幻仙姑的榮、寧二公魂魄,對他們報以深深的同情——不讀書求官的寶玉、黛玉有前世仙籍,更多的普通人只能如寶釵、湘雲或寧、榮二公魂魄一般想法。作者讓未提仙籍的俗世中人寶釵與世外仙姝黛玉並列金陵十二釵正冊第一,又列寶釵爲羣芳之冠,對人間寶釵的鐘愛、同情不言而喻。黛玉仙逝,《紅樓夢》並未終結,寶玉離開寶釵出家,《紅樓夢》便走向末回“警幻情榜”了,寶釵是被作者當成紅樓夢中另一位女主人公來寫的。脂批對寶釵尊稱“寶卿”,從無微詞,對寶釵的負面評價起於程高百二十回本流行之後。金玉、木石爭鬥,家長棄黛取釵的觀念使寶釵等(包括薛姨媽、王夫人、襲人)在相當一些讀者、研究者心目中成了佳人才子之書中“小人其間撥亂,亦如劇中之小丑然”的人物,“懷金悼玉”變成了“壞金悼玉”,這對寶釵等來說,或許是比書中結局更大的悲劇。

金玉、木石新說

註釋

【1】石巖,87版《紅樓夢》的流言:“出了事我擔着”,南方週末,2010年9月1日。

【2】歐麗娟,紅樓夢中的“金玉良姻”重探,師大學報•語言與文學類,2016年。

【3】蔡義江,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蔡義江論《紅樓夢》,寧波出版社,1997年8月第1版,頁33。

【4】丁維忠,誰扼殺了寶黛愛情,中國畫報出版社2010年11月版第1版,頁111。

【5】同上。

【6】梁歸智,石頭記探佚,山西教育出版社1992年10月第2版,頁146。

【7】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戚序本(上圖本、南圖本、有正本)、蒙府本、舒序本、卞藏本、楊藏本皆然,現存列藏本、鄭藏本缺第五回。

【8】曹雪芹原稿中黛玉之死與金玉良姻無關,詳見蔡義江《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本文不贅述。

(載《紅樓夢研究》(壹),四川師範大學電子出版社,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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