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於此,政府識別“產業+地產”項目,首先需要從操盤項目的企業入手,深入到地產商內部,逐一剖析。與政府相比,企業(產業地產商)主導園區、小鎮、新城建設,其運作模式更加靈活、資金配置更加充裕、招商能力更加強大、運營服務更加專業。

隨着房地產調控力度的加大,以及土地、建安成本的增加,房地產利潤持續走低,市場競爭更趨激烈。但是,房企們的拿地衝動卻未減退,“產業”勾地成爲了主流玩法,一些具有“產業IP”屬性的實業企業也正加入其中。在此過程中,以“產業之名、行地產之實”的現象屢見不鮮。

“產業地產”作爲園區、小鎮、新城開發運營“市場化”的必然產物,具有客觀存在意義。與政府相比,企業(產業地產商)主導園區、小鎮、新城建設,其運作模式更加靈活、資金配置更加充裕、招商能力更加強大、運營服務更加專業。因此,政府應遵循市場規律,但與此同時,更要做好“裁判員”,提高“產業+地產”項目的篩選、識別能力,加大監管。要點如下:

第一,是轉型模式,還是拿地策略?

產業地產項目亂象,政府該如何甄別?

實際上,“產業地產”是房地產視角的名字,但從本質上來說,產業地產的核心內涵是“空間運營”。“空間運營”需要的是“長跑思維”下的深耕細作。這種商業邏輯,對於多年來已經習慣“快拿地-快開發-快賣樓”的地產商來說是很難接受的。這一點也是各界詬病地產商參與園區、小鎮、新城等項目開發、招商、運營的主要原因之一。的確,從各地實踐來看,幹完地產跑路,留下產業爛攤子給政府的現象比比皆是。

基於此,政府識別“產業+地產”項目,首先需要從操盤項目的企業入手,深入到地產商內部,逐一剖析。在此過程中,首先要了解的就是,是否有獨立的組織(即在地產母體上成立公司),負責“產業+地產”項目的運作。否則,該項目可能只是一個“策略性拿地”項目,而不是一個“轉型戰略性”項目。

事實上,只有獨立的組織,才能保障人才結構、績效薪酬、盈利模式都與原有的房地產業務相對獨立,從而保證操盤“產業地產”項目的專業性。

第二,是產業夥伴,還是職業說客?

產業地產項目亂象,政府該如何甄別?

地產迴歸載體本質,向空間主體需求靠攏,是地產發展的必然趨勢。尤其是在向企業靠攏上,地產商還能發揮更深、更廣、更大的價值。

近年來,地產商正通過自建、併購、交換市場等多種方式,加大產業資源整合,向實業靠攏。例如,碧桂園成立博智林機器人、恒大併購瑞典電動汽車公司NEVS、鑫苑中國投資瑞鏈科技等等。招商蛇口、華潤置地、中糧地產、北大資源地產等一部分具有實業背景的地產商,也加大對內部資源的整合。此外,還有一大批地產商努力推進與優質產業IP戰略合作協議的簽訂。因此,政府在與地產商接洽初期,經常會看到地產商與”產業IP“組團參與談判。

實際上,無論是地產商的內部產業資源(子公司),還是合作產業資源(戰略協議),在真正協同落地到項目的過程中,都是以“互利”爲前提的。政府對於地產商所謂“產業資源”的評判,不應該以一場談判出席的產業IP數量多少或名氣多大作爲標準,更應當深入瞭解“產業IP”與“地產商”之間的合作模式,關注“產業資源”與“本地基礎”的匹配性,以及產業資源的本地化的訴求,越是對“市場基礎”“人才基礎”想法越多,越靠譜,本地轉化的可能性越高。

與此同時,政府也不應該過於迷信所謂的“產業資源”。事實上,大多數成功的“產業地產”項目的商業邏輯是:挖掘本地潛在需求,並通過匹配符合產品、政策、創新開發符合,實現產業的集聚。據調研,大多數產業地產的招商目標客羣至少有70%左右都來源於本地。

第三,是算不過帳,還是胃口更大?

產業地產項目亂象,政府該如何甄別?

如果“產業”是終極夢想,那麼在產業資源積累和產業運營能力到一定程度之前,“地產”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仍將是到達彼岸的船。這一點與參與主體是否爲地產企業無關,即便是政府平臺公司,甚至是政府本身在園區、小鎮、新城等各類項目運作上都需要通過“土地資源”,尤其是“住宅用地”平衡資金。與此同時,產住平衡也是產業地產的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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