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若干措施》在堅持綠色發展理念、保護和活化歷史文化遺產、優先保證公共利益用地的落實、提升產業空間質量、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規範城中村改造等方面提出很多新的舉措,實現城市更新工作從“全面鋪開”向“有促有控”、從“改差補缺”向“品質打造”、從“追求速度”向“保質提效”、從“拆建爲主”向“多措並舉”轉變,持續提升城市發展能級和品質,促進深圳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比如,針對我市工業區規模小、數量多、分佈散、政府掌握產業空間有限、重大項目引進困難等問題,《若干措施》提出以“抓大片”爲手段,強化政府主導作用,推進工業區連片改造升級試點工作,並在全市選擇試點片區,由區政府主導編制規劃,統籌運用城市更新、土地整備等二次開發模式,打造產業轉型升級的先行示範樣本。

深圳發佈城市更新新舉措:嚴禁開發企業私下進駐城中村及倒賣

11日,記者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獲悉,《關於深入推進城市更新工作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並正式開始實施。《若干措施》在堅持綠色發展理念、保護和活化歷史文化遺產、優先保證公共利益用地的落實、提升產業空間質量、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規範城中村改造等方面提出很多新的舉措,實現城市更新工作從“全面鋪開”向“有促有控”、從“改差補缺”向“品質打造”、從“追求速度”向“保質提效”、從“拆建爲主”向“多措並舉”轉變,持續提升城市發展能級和品質,促進深圳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規範和優化城市更新

目前,深圳城市更新已有《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實施細則》等政策文件,爲什麼還要出臺《若干措施》?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在解讀中稱,近年來,我市城市更新的政策機制不斷優化,城市更新在推動深圳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保障城市發展空間、提升城市綜合能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深圳的城市更新也面臨着新的形勢、新的任務和新的挑戰。伴隨城市更新進入深水期,城市更新也出現了新的挑戰,如更新規劃的統籌力度有待增強,更新內涵拓展有待提升,更新管理工作需要進一步規範,更新工作的服務水平還需要優化等。

《若干措施》的出臺,就是體現深圳城市最新發展要求,同時針對當前更新工作的實際問題,提出的優化調整策略。《若干措施》通過對城市更新現規劃計劃體系進行了調整和完善,搭建由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組成的城市更新目標傳導機制,一是增加規劃期至2035年的全市城市更新規劃,爲全市城市更新政策及規劃制定提供更加前瞻性以及綜合性的指引。二是強化計劃調控抓手,按照年度制定城市更新單元計劃、規劃和用地出讓任務指標,搭建涵蓋任務下達、過程跟蹤、年終考覈的年度計劃管理機制,保障中長期規劃的有效落實。

全面推廣綠色建築 保證公共利益用地

《若干措施》有哪些突出的亮點?它如何通過深入推進城市更新工作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據瞭解,《若干措施》針對以往城市更新中相對薄弱的環節,在綠色發展、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和活化等方面提出了優化建議。

比如,在綠色發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在城市更新過程中全面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將城市更新與城市“雙修”相結合,促進城市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有機融合,鼓勵在城市更新項目中增加公共綠地、開放空間,發展裝配式建築、全面推廣綠色建築。

在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和活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根據歷史文化遺產類型的不同,分類推進歷史文化保護和活化工作。此外,通過容積率轉移或獎勵等方式,鼓勵實施主體承擔歷史建築、歷史風貌區的保護、修繕、整治和活化利用。

針對當前我市單個更新單元面積相對較小,騰挪空間有限,大型公共設施和部分厭惡型設施無法落實問題,《若干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多種實施手段推進,保證公共利益用地的優先落實。

鼓勵舊工業區升級改造 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在提升產業空間質量、促進產業發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很多有針對性的舉措。

比如,針對我市工業區規模小、數量多、分佈散、政府掌握產業空間有限、重大項目引進困難等問題,《若干措施》提出以“抓大片”爲手段,強化政府主導作用,推進工業區連片改造升級試點工作,並在全市選擇試點片區,由區政府主導編制規劃,統籌運用城市更新、土地整備等二次開發模式,打造產業轉型升級的先行示範樣本。

另外,爲鼓勵舊工業區升級改造工作,《若干措施》規定,除政府主導推進的舊工業區連片改造外,更新主體可以通過三種模式開展舊工業區升級改造。

一是通過放寬年限、簡化流程,鼓勵“工改工”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特別是“工改M1”項目。

二是積極鼓勵舊工業區出於消除安全隱患、完善產業及配套功能、改善空間環境品質等目的開展綜合整治,並鼓勵各區在全市政策基礎上探索合法合規、可操作性強的綜合整治實施模式。

三是支持產業用地綜合運用加建、改建、擴建等手段提高容積率。

除了鼓勵政策外,《若干措施》也強化了產業空間的管理要求。比如,通過強化“工改工”拆除重建類項目的結構引導,落實工業區塊線管理要求,嚴控“工改M0”。同時,強化產業升級更新項目審查與監管,探索建立工業樓宇租賃價格調節與補貼機制及加強產業用房租賃市場管理,穩定市場租賃價格,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拓展城中村綜合整治手段 規範集體資產管理

以往,城中村改造以拆除重建爲主,城中村綜合整治推進相對緩慢,實施手段有限,主要是滿足基礎性的安全及環境保障,難以實現公共空間和生態環境品質提升等改善性需求,此次出臺的《若干措施》對城中村綜合整治的手段進行了拓展,特別是針對一些存在重大隱患或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嚴重不足,又無法簡單通過城中村綜合治理、增加輔助性公用設施等手段予以解決的,允許其綜合運用局部拆建、擴建、加建等多種方式予以實施。

針對擬進行拆除重建的城中村,《若干措施》提出,要由區集體資產管理部門會同區城市更新機構,及時掌握相關信息,主動服務。進一步規範集體資產管理,嚴禁開發企業私下進駐城中村及私下倒賣,降低改造成本和社會風險。涉及以集體資產爲主的城市更新項目,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應在區政府監督下,以公平公正、民主透明爲原則,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市場主體,杜絕少數“村官”與開發企業操縱集體決策,保證村民真實意願得到體現。

採寫|深圳特區報記者徐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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