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死刑!清遠18死KTV縱火案一審宣判,向服務員表白被拒放火……

9月11日下午,廣東省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劉純露放火案進行公開宣判,以放火罪一審判處劉純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4月23日,被告人劉純露與朋友黃某、何某、吳某來到廣東省英德市英城茶園路的一娛樂廳(KTV)唱歌喝酒。期間,劉純露進入同樓層的另一廂房內,向一女服務員張某表白遭拒,心生怨恨,隨後又與鄧某明談買賣靈芝生意時,被鄰坐的鄧某某打岔而導致交易不成,心生惱怒,揚言要放火燒掉KTV。

一審開庭現場。圖片來源清遠市檢察院官網

次日凌晨0時30分許,劉純露來到該KTV一樓大廳,將停放在該處的自用摩托車輸油管拔掉,致油箱內的大量汽油流向地面。同行的黃某、何某見狀阻攔,但劉純露不顧阻攔,又衝進KTV一樓大廳,用打火機點燃地面上的汽油。汽油發生猛烈燃燒,火勢迅速蔓延至KTV整個大廳,將大廳及門口的木門、摩托車等物品引燃。劉純露放火後逃離現場。

在該KTV二樓、三樓的18人因沒來得及跑出、吸入高溫濃煙後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另有4人被消防人員救出。2018年4月24日10時許,劉純露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經司法鑑定,劉純露作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清遠市檢察院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圖片來源清遠市檢察院官網

法院認爲,被告人劉純露故意放火,造成18人死亡、1人重傷、2人輕傷及他人財物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其行爲已構成放火罪。被告人劉純露因日常個人感情瑣事不滿而故意放火,造成嚴重危害後果,性質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經審判委員會討論,依法應對其適用死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新聞來源:南方都市報

刑法裏是這麼說的

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

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損害極端嚴重的,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編輯:林猛 |  校對:任志軍  |  審覈:郭華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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