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清时期新思潮与贾宝玉的女性气质

王富鹏

(韶关大学中文系 广东 韶关 512005)

摘要:明清时期新的社会思潮和文学思潮对人生命形式的肯定,对女子才智的歌颂以及对女性情感形式的肯定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了曹雪芹在《红楼梦》创作中的主题命意和形象塑造。这也是贾宝玉性格当中女性化性格因素形成的现实文化原因。作者对贾宝玉双性化性格的塑造,显示了他对未来社会新的人格类型的理想:任何个体的人都应当统一地体现男性文化和女性文化的特征或原则。

关键词:新思潮、双性化性格、女性气质、情感形式、生命形式

在贾宝玉身上无论男性性格还是女性性格,其表现都是比较明显的。并且以其男性性格为本体,两者相互融合、渗透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曹雪芹为了表达他的文化理想和对未来文化转型的展望,赋予了他这种双性化的性格[1]。但是,究其深层原因,这种性格类型的形成——严格地说他双性化性格当中女性化性格因素的形成是与作者所处的现实的文化背景密不可分的。

一个伟大作家的成长,离不开当时(按:这里的“当时”是指明代中后期至清中期)社会和文学思潮的影响;一部伟大作品的问世,从根本上说,正是当时社会思潮和文学思潮的产物。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表现出来的反抗正统的思想,显然是对明中叶以后思想界和文学界反理学思潮的继承和发展。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对女性的歌颂,实际上包含了深刻的社会意义和时代特色。明中叶以后思想界和文学界的新思潮的共同基本内容是:肯定人的生命的自然性,否定理学对人性的压抑;肯定女子的智慧和创造力,否定“女子弱智”的观念;肯定人的自然情感,尤其女子对爱情的需要和追求,否定理学对人的情感的压抑。

一.理、欲关系的新见解

明中叶以后的思想家们,无论是用浅近文字表述明确思想者,还是用深奥的推导建构严谨理论者,他们大都在做着同一件重要工作:在批判理学、破坏偶像的同时,论证理欲的一致性,论证扼杀人性是对自然天道的背离。

最早把天理“庸俗化”的是盐丁王艮。他不作深奥的论证,而是从最浅近的日常现实生活现象去探究天理之所在,提出“百姓日用之道”。尽管这对于胸藏万卷的学者,似乎难以接受,但他还是抓出了人性的根本点,肯定了人的最正常最基本的需要。当以人为中心思考所谓天理时,理原来就存在于人们最平凡的需要之中。他还进一步提倡尊身、爱身、保身,反对辱身、害身、失身。

这种思想在李贽的著作中有进一步的论述。他说:“穿衣吃饭,即人伦物理。除却穿衣吃饭,无伦物矣。世间种种,皆衣与饭耳,故举衣与饭而世间种种自然在其中”[2]。他也从人的最基本的需要,寻求理之所在,发现理本来就存在于百姓最平常的现实生活之中。王艮、李贽从形而下之人的生存需要出发,找到了天理寄存之处。其思想影响颇为深远。

与王艮、李贽等不同,刘宗周的思想却带有形而上的色彩。《刘子全书》中有这样的话:“气聚而有形,形载而有质,质具而有体,体列而有官,官呈而性着焉”,“生机之自然而不容己者,而无过无不及者,理也”,逻辑层次繁多,但结论非常明了。视听之举乃起于耳目之欲,耳目之生于人身,乃出之于天然。形而上的推理最终仍得出形而下的结论,把人的欲望归结为自然的本性,肯定了人欲的合理性。

陈确师承刘宗周,把这种思想说得更为简明:“盖天理皆从人欲中见,人欲正当处即是理,无欲又何理乎?”“真无欲者,除是死人”[3]。认为“无欲”、“禁欲”都是违反自然的。“禁欲”会给人的身心带来极大的危害:“天理人欲分别太严,使人欲无躲闪处,而身心之害百出矣,自有宋诸儒始也”[4]。

明清时代著名的思想家王夫之的理论更充满哲学的精神。他在《尚书引义·太甲二》中指出;“夫性者生理也,日生则日成也。则夫天命者,岂但初生之顷命之哉?”在理欲问题上明确反对“存天理”、“灭人欲”,认为理与欲是一致的。理依存于欲,舍欲则无所谓理。他又在《读四书大全》中说:“礼虽纯为天理之节文,而必寓于人欲以见。……故终不离人而别有天,终不离欲而别有理也”、“天理充周,原不与人欲相为对垒”。肯定人的欲望,认为人的自然欲望即是人的生理需求,合乎人的自然需要,即为合乎天理。

这种思潮虽然受到正统思想的攻讦、压抑,但仍以其顽强的精神继续发展。明代失祚,发轫于明中叶的这股思潮,并未随朱明王朝的倾覆而断绝。清代立国之初,大倡理学,但并未能给儒家思想以新的生命力。政治的大一统,也并不能代替思想的大一统。上述新思潮在艰难条件下,仍在持续,并有所前进。

清初的颜元对人的自然之性也颇为关注。他在《四存篇·存人篇》中说:“形,性之形也;性,形之性也。舍形则无性矣,舍性亦无形矣。失性者,据形求之,尽性者,于形尽之。贼其形,则贼其性矣”[。在理欲问题上强调“理在欲中”,“理在事中”,认为情欲出于自然人性,完全合理。

主要活动在乾隆“盛世”的戴震,虽然也以朴学大师享誉当时和后世,但与乾嘉学派的其它汉学家不同,他并不局限于声韵、文字、训诂、校勘等考据学问,在理论著述上也投入了巨大精力。在他自认为主要著作的《孟子字义疏证》一书中,对人性和道、理与情、欲之间的关系,作出了较之前代更为全面、系统地探讨和阐述。

戴震从人的自然本性出发,肯定人的情欲。从气化流行的自然天道出发,阐述其人性论与认识论。认为饮食男女等自然人性合乎自然天道,扼杀人性则背离天地之道。“耳目百体之所欲,血气资之以养。所谓性之欲也,原于天地之化者也。是故在天为天道,在人咸根于性而见于日用事为,为人道”[5],“饮食男女,生养之道也,天地之所以生生也”[5],“人生而后有欲,有情,有知。三者,血气心知之自然也”[6]。

戴震把“理”解释为人类正当的情感和欲望。“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6],“生养之道,存乎欲者也;感通之道,存乎情者也。二者自然之符,天下之事举矣”[5]。他认为对理、欲的不正确辨别,甚至把二者对立起来,会导致以理扼杀人欲,扼杀人的天性,最后违背自然天道。“宋以来儒者……其辨乎理欲,犹之执中无权。举凡饥寒愁怨,饮食男女,常情隐曲之感,则名之曰人欲。故终其身见欲之难制。其所谓存理,空有理之名,究不过绝情欲之感耳……天下必无舍生养之道而存者”[6],指出“存天理”的目的只不过是为了灭绝人欲而已。

他认为治理天下者必须满足人的自然需要,这样也才能符合“仁”和“智”。“人之初生,不食则死”[6],“圣人治天下,体民之情,遂民之欲,而王道备”[5],“欲也者,性之事也……觉也者,性之能也。欲不失之私则仁,觉不失之蔽则智”[5]。“人之有欲也,通天下之欲,仁也”[5]。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戴震从哲理高度论证了“欲”对人类存在、发展所具有的根本意义。“凡事为皆有于欲,无欲则无为矣。有欲而后有为,有为而归于正当,不可易之谓理。无欲无为,又焉有理”[6]。

总之戴震指出“欲”是人的自然需要,必须正确认识它,必须了解正确对待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样才能顺应人的自然要求,有助于人类社会的存在和进步。“性之欲,其自然之符也;性之德,其发于必然也。归于必然,适全其自然,此之谓自然之极致……知其自然,斯通乎天地之化;知其必然,斯通乎天地之德”[5]。在理欲关系问题上,戴震的理论达到了启蒙思想的高峰。

在许多思想家对人本身的问题进行严肃思考的同时,文学界也在注视这一问题。比如凌蒙初开始正视女人作为人的各种要求和欲望。他对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寻花问柳,而女人丧夫再嫁就被视为失节、遭人卑视的双重道德标准,提出了质问。他大胆地提出,女子既然与男人一样都是人,就有同男子一样的正常欲望,包括情欲在内,也应给以正视。

总之,当时的思想家、文学家们在批判理学的同时,都不同程度地触及到了人的本性的问题,逐步认识到人的正常欲求的合理性,肯定人性是合乎自然天道的,这也就是对与自然和谐的人生命本身的肯定。

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曹雪芹,自觉地接受了这种思想的影响,并体现在他对《红楼梦》的创作中。他同那一时代的先进思想家、文学家一样,在批判正统思想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理想,就是肯定人生命的自然形式,亦即在太虚幻境神话中表现出来的女性的生命形式。贾宝玉性格当中的女性化性格因素的形成与作者对女性的生命形式,亦即人生命的自然形式的肯定有着密切的关系。

二. 对女性才智的肯定

这一时期思想界和文学界思考的重心,较之前代发生了根本的转移,前代思想家多是以“天”为本,似乎“天”以其意志为人立法,叫“天理”。这一时期思想家思考的中心已经转变为人,以人为本,作为在人类中占二分之一数量的女人,已开始成为思想家思考的“重要对象”。于是,“潜藏在”女人身上的一些特点开始被挖掘出来,女人的智慧、创造力开始受到关注和重视。

李贽在《答以女人学道为短见书》中说:“不可止以妇人之见为短也,故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则可乎?谓见有长短则可,谓男子之见尽长,女人之见尽短,又岂可乎?”他还招收女弟子,公开向世俗观念挑战

与李贽大体同时的徐渭,创作《雌木兰》、《女状元》杂剧,有意为女子立传,歌颂女子的才智。木兰代父从军为国立功;黄春桃女扮男装,考取状元,审理案件再施英才:“裙钗伴,立地撑天,说什么男儿汉”,“世间好事属何人,不在男儿在女子”。

在明清时代“才子佳人”小说中这类作品更多。《平山冷燕》里的山黛、冷绛雪,虽是足不出户的少女,其才情却轰动京城,让许多翰林学士佩服得五体投地。《好逑传》里的水冰心,其智谋足以让恶少、知县、巡抚奈何不得。

这一时期,有不少人能冲破“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教条,开始重视女子的才智,并使之渐成风气。明人谢肇淛( 1567—— 1624)在《五杂俎》卷八中,一反成见,认为历代史书的《列女传》只收贞、节之类的妇女,成了“烈女传”,是不合适的,应该将“才智”、“文章”之女也列入传中。明清时期的女子也常常以才华自珍。明人项兰贞“学诗十余年…… 有《裁云》、《月露》二草。临殁,书一诗与卯锡(按:卯锡乃其夫)诀别,曰:`吾于尘世,他无所恋,唯云、露小诗,得附名闺秀后足矣`”[7]。她把自己的诗歌才名,看得比人世间的其它都可贵,这是前所未有的观念。钱谦益在《士女黄皆令集序》中说,当时的许多才女,诗作功底深厚,意境广远,大有“不服丈夫胜妇人”的气概。

明清才子佳人小说中的佳人形象,往往都秀外慧中,个个能诗善文。佳人必为才子,无才不是佳人,这是一种崭新观念。清初,烟水散人《女才子书》专述作者“近世所闻”的女才子的故事。书中对“美人”提出了新颖的看法:精于女红,而不读书,不会吟诵者,不能称“雅”。真正的美人应当“胆识和贤智兼收,才色与情韵并列”。

上述情况表明,这一时期的思想和文学界已开始从许多方面注意和肯定女子的才智。这一思潮对作者塑造贾宝玉这一形象显然有着重要影响,与贾宝玉尊崇女儿、肯定女子的才智、并进而认同女性的行为规范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三. 对女性情感的颂扬

这一时期在肯定女性的才智和创造力的同时,女性的情感要求也被当作正当的行为予以肯定。这一时期是一个呼唤情感、渴望真情的时代,戏剧成为被普遍接受的一种文艺形式。上至皇室贵族,下至平民百姓,大都乐于欣赏。而这一时期最有影响的戏曲题材就是爱情剧。这些爱情剧大多是以真情冲破功利之网为故事的发端和高潮,最终获得幸福的结局。尽管这些戏剧仍不免以金榜高中、帝王主婚,或衣锦还乡、夫妻团圆等这类带功利性的结局来收束全剧,但这种结局只是形式和手段,最终是为了表达非功利情爱的实质内容。

汤显祖的《牡丹亭》以其高超的艺术成就和对爱情的热烈呼唤而风靡文坛,它的主题是表现情与理的冲突以及情之胜理。杜丽娘为追求爱情,生可以死,死可以生,阳世、阴间都不能阻止她对爱情的执着追求,因而显示出女性非理性、非功利性的爱情特点。父母、塾师构成她追求爱情的障碍,是一种理性、功利性的象征,代表了现实中男性化情感形式对非理性非功利性爱情的“规范化”力量。但这最多只能暂时阻止她的身体,却决不能阻止她的灵魂对爱情的永恒的热烈的追求。为梦中的书生缠绵枕席,埋骨幽泉。《西厢记》虽是元时作品,但明清时期上演长盛不衰,也足以说明那一时代人们的审美趣味和时代思潮对这一类似《牡丹亭》的戏剧题材的肯定。明末戏剧家吴炳的《画中人》传奇,塑造了一位情迷意痴的才子。他认为世间没有一位佳丽能胜过自己心中所思、梦里所想的美人。于是他把心中佳丽画出,张挂内室,顶礼膜拜,向画中人频频呼唤,如痴如狂。经过整整三七二十一天,美人果然从画中飘然而下。“唤画虽痴非是蠢,情之所到真难忍”,这种行为是接受女性非理性情感形式的才子的正当的颠狂举动,这故事表明了明代中后期才子的风范之一:痴情。在戏剧界呼唤人间真情的同时,小说界歌颂男女纯情的作品也纷纷出现。

卖油郎由于对辛瑶琴的爱慕,不惜用自己多年辛苦赚来的钱,步入青楼,求近芳泽。《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较明确地反映了非理性、非功利性情爱与理性的功利性的情爱的冲突。李甲考虑到大笔金钱被自己挥霍,杜又为烟花女子,回家一定会受到严父的怪罪,因而几番犹豫之后,就转手把杜十娘卖与了孙富。不能说李甲不爱杜十娘,然而他主要考虑的是功利。两者发生冲突时,爱就只能让位于功利。千辛万苦跟随李甲的杜十娘,得知这种结局,愤然与百宝箱一同沉入江底。这又表现出了女性非理性非功利性的爱情特点。杜十娘用自己的生命对功利主义发出了诅咒,彻底否定了男性文化扭曲的情感形式。

明代中后期才子辈出,其中许多又以“狂”、“痴”而名扬一时,这种“狂”、“痴”表现在情感方面,便是其情爱方式的非理性和非功利性。唐伯虎之才之狂,广为人知。关于他情爱方面的故事,更为人喜闻乐道。虽然他的情爱经过人们的渲染,有过滥之嫌,但他对爱情的执着和痴迷,却有惊世骇俗的味道。《警世通言》卷二十六《唐解元一笑姻缘》载:唐寅因邂逅一位大户人家的婢女,不惜脱下举子衣巾,乔装乞丐,卖身为府中佣人,以接近那位“意中人”。(有人考证,点秋香之事子虚乌有。但不论有无,此事附会在唐寅身上是合情合理的。)这典型地表现了明代才子的一种特殊的情趣和风貌,即为了追求爱情,甚至不择手段,不顾一切。唐寅的同乡张灵,是与唐寅齐名的才子。他与崔莹的恋爱故事也广为流传。清初黄周星小说《张灵崔莹合传》、乾隆年间钱维乔戏曲《乞食图》等都记载了这个故事:张灵和崔莹,偶然遭逢,相爱相慕,但赶上宁王朱宸濠图谋反叛,将崔莹选为歌妓,送往京城。张灵知后,寝食俱废,相思成疾,命归黄泉。朱宸濠叛乱被平定,崔莹放归。崔知张为己而死,她也自缢墓前。(崔张之事是否也同点秋香一样有虚构之嫌,姑且不论,但至少可以说,当时人们心中的才子就是这样,按照人们的愿望,应该有这样的才子。)才子痴情,可以由生而死,表现了男性对女性非理性非功利性情爱方式的接受。

明中期以后,对人间真情的呼唤,一浪高过一浪,不可遏止。不但文学作品中有所表现,现实生活中这类爱情故事,也时有发生。尤其是一些颇有才气的文士,在以“才”名重一方的同时,往往也以其痴情,为人传颂。这从一个侧面说明那个时代对真情的渴望,对真情冲破功利主义的肯定,也表明了那个时代人们对非理性非功利性的女性情感形式的接受。

现实中的宝黛之恋延续了神话中的木石前盟。这种非功利性的情爱形式最终代替了功利性的金玉良缘。贾宝玉对女性情感形式的认同,也是他性格当中女性化性格因素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总之,这一时期社会思潮、文学思潮对人本身生命的肯定,对女子的才智的歌颂以及对女性情感形式的肯定,都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了曹雪芹在《红楼梦》创作中的主题命意和形象塑造,是贾宝玉形象中女性化性格因素和双性化性格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这种性格类型的出现也有着深刻的文化意义:显示了这一时期女性意识的增强,显示了作者对未来社会新的人格类型的理想——任何个体的人,都应当统一地体现男性文化和女性文化的特征或原则。

参考文献:

1 王富鹏·一种特殊的性格类型—论贾宝玉双性化性格特征[J]·红楼梦学刊,1999,(2):91·

2 李贽·焚书·答邓石阳[M]·北京:中华书局,1975·204·

3 陈确·陈确哲学选集·与刘伯绳书[M]·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83-84·

4 陈确·陈确哲学选集·近言集[M]·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64·

5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原善[M]·北京:中华书局,1982·61-79·

6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M]·北京:中华书局,1982·1-59·

7 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闰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159

(原载《青海社会科学》2001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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