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昌進賢縣5位實習幼師出租屋內身亡案宣判!幼兒園法人獲刑6年半)

南昌5位實習幼師身亡案:幼兒園負責人獲刑6年6個月豐和名城幼兒園。 紅星新聞 資料圖

近日,進賢縣人民法院依法對進賢縣民和鎮豐和名城幼兒園法定代表人蔡某國過失致五名實習老師死亡案進行宣判:以過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處被告人蔡某國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賠償10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人民幣共201148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蔡某國作爲進賢縣民和鎮豐和名城幼兒園法定代表人,經人介紹於2018年8月23日接收江西省冶金工業學校基礎教育部派遣的季某某、張某某、蔡某某、李某某(四人均未滿18週歲)、鄧某某爲其幼兒園的女實習老師。

2018年8月24日被告人蔡某國爲該五名女實習老師承租了一儲藏單間作爲宿舍。並於同年10月自行爲該五名實習老師安裝燃氣熱水器,將液化石油氣罐連接至燃氣熱水器,未按安全使用規範安裝燃氣廢氣排煙管,並輕信不會發生安全事故。

2018年11月15日晚至2018年11月16日凌晨,該五名女實習老師使用該未按規定安裝的燃氣熱水器後,發生一氧化碳中毒,造成五人全部身亡。經鑑定,五名被害人死因均爲一氧化碳中毒。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蔡某國過失致五人死亡,其行爲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綜合考慮蔡某國的犯罪事實、情節、社會危害性以及其認罪態度、悔罪表現、量刑情節,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史建磊 本文來源:南昌晚報 責任編輯:史建磊_NBJ11331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