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記者 李建花

早在2018年4月23日,河北曲周縣西牛屯村就有羣衆反映稱:該村的通明佳苑小區開發者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准,也未將基本農田轉化爲建設用地,非法佔用基本農田、違法建設並預售。羣衆多次向政府部門反映,至今沒有依法拆除。據村民介紹,該小區在這9個月的時間裏,仍然停停建建。

2018年4月,本刊工作人員來到曲周縣曲周鎮西牛屯村村東看到在莊稼地裏面正在施工建設的小區,施工現場只見樓房拔地而起。現場走訪,老百姓反映佔用的是基本農田,沒有任何用地以及預售手續,2017年年底就開始以每戶預交10萬元的價格預售,預繳款的業主涉及本村及附近幾個村莊。有一位姓牛的村民說這都是好地,老闆跟鎮裏面和縣裏面有關係所以就沒人管,人家這個樓還沒有蓋好就賣出去了,反正是無人監管,有人給鎮裏反映也是沒有結果,他感慨道如果有良心能交工還好,如果老闆跑了當地老百姓又要倒黴了!

通明佳苑售樓部

本社工作人員又以買房的名義到該小區的售樓部,售樓部在西牛屯村路北。據售樓部的一位姓謝的工作人員說108平米和118平米的戶型基本已經售完,122平米的還有少許,每平米售價2550左右,現在如果想要的話先預交10萬元,等封了頂再交10萬,後期交鑰匙的時候把尾款一次性交清。當問及這個樓盤有沒有預售證,售樓部的工作人員表示沒有,說有什麼集體證。

2018年4月,通明佳苑小區正在施工

2019年1月,通明佳苑小區前面一棟建到4層,後面那棟建到6層

隨後我們聯繫了曲周鎮政府,鎮政府辦公室華主任說這個樓盤沒有開工,你們反映的我們會馬上調查。同時我們也向曲周縣國土資源局反映此情況,相關科室工作人員說馬上調查下情況然後給予回覆,但未給予回覆。

2019年1月,又有村民舉報稱,通明佳苑小區還在建設中,並未依法拆除。

2019年1月23日,記者來到曲周縣再次進行實地採訪。來到樓盤,看到前面一棟建到4層了,後面那棟已建到6層左右,記者走訪住在樓盤附近的村民,一位牛大爺說:“從去年到現在就是停停建建的,原來計劃建4棟,現在聽說就讓建2棟了,1棟是7層。”

記者見到了西牛屯村王書記(通明佳苑小區開發者),他對記者說:“一直停着呢!”記者問:“沒有土地審批手續,在基本農田上建小區是違法的知道嗎?”王書記說:“當時建的時候不知道是違法的,鎮裏也知道這個項目。”對於9個月以來還在建設,他向記者表示,知道違法後就停了,正在等着處理呢。

記者來到曲周鎮政府瞭解相關的處理情況,辦公室華主任再次接待記者,她說:“之前不是來過嗎?一直停着呢,已經下了拆除通知。”記者問什麼時候下的?能否提供一下拆除通知?她並未提供。記者說明了羣衆反映該小區一直在施工中,她說鎮裏,縣裏都管着呢。既然監管爲何9個月了未依法拆除違建卻仍然停停建建?華主任未正面回應。

曲周縣國土資源局

爲進一步瞭解通明佳苑小區的處理情況,記者來到曲周縣國土資源局,其信訪科及新聞發言科馬姓工作人員接待記者,她聯繫相關領導後告訴記者,局裏的領導這段時間都很忙,沒時間。記者留下了採訪提綱,她說已經再次做了記錄,會彙報給相關負責領導,並儘快做書面回覆,但截至發稿未做相關回復。

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非法佔用耕地罪,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行爲。依據刑法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非法破壞、佔用基本農田達到5畝以上的依照《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5畝以下則經濟處罰。

這個樓盤從開工到現在已經一年有餘,樓盤也已經蓋起來好幾層了,鎮政府,縣國土資源局是如何監管的?在羣衆及本刊工作人員反映後的9個月時間裏,並未依法作出相關處理,監管部門是在爲其充當保護傘嗎?是否涉嫌失職瀆職?誰該爲此事負責?

對此,本刊將繼續關注此事件!

責編 : 郭美辰(電話:010—65420087 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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