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李鵬同志生平

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 李鵬同志生平

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傑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黨和國家的卓越領導人,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第十三屆、十四屆、十五屆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原總理,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李鵬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19年7月22日23時11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1歲。

李鵬同志,曾用名李遠芃,四川成都人,1928年10月20日生於上海。他出身革命家庭,幼年時父親英勇就義,少年時期受家庭影響,主動接受革命思想,立志投身革命事業。1939年下半年至1940年上半年在重慶育才學校社會科學組學習。1941年3月到延安參加革命工作,接受革命理論和科學文化知識教育,先後在自然科學院補習班、延安中學、自然科學院本科班學習。194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延安時期,他參加整風運動、大生產運動,接受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教誨,確立了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和爲革命勝利而奮鬥的人生觀。

解放戰爭時期,李鵬同志響應黨組織號召奔赴前線。1946年1月至9月在張家口工業專門學校學習,1946年9月起歷任晉察冀電業公司技術員,哈爾濱油脂廠協理、黨支部書記。1948年9月,根據黨組織安排到蘇聯留學,在莫斯科動力學院水力發電系學習並擔任中國留蘇學生總會主席。1955年回國後,他主動要求到基層工作,歷任豐滿發電廠副廠長、總工程師,東北電業管理局副總工程師、調度局局長,阜新發電廠廠長。1966年至1979年,歷任北京供電局黨委代理書記、革委會主任,北京電業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到衝擊,但他堅持黨性原則,實事求是,進行鬥爭。

1979年4月起,李鵬同志歷任電力工業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兼華北電業管理局黨組書記,電力工業部部長、黨組書記,水利電力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他強調要搞好安全生產,編制電力發展規劃,加快電力建設步伐,推進電力體制改革,擴大企業自主權。他主張學習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多次率團考察外國電力工業情況,推動國內電站建設。他創造性地貫徹黨中央“電力要先行”戰略,提出電力適度超前發展,明確電力發展基本方針,總結電網運行規律,提倡採用更高等級的輸電電壓和全國聯網,推動多家辦電、多渠道辦電,參與指導三峽、小浪底等大型水電站和秦山、大亞灣等核電站建設,推動我國在電站建設和電力生產、電網管理等方面取得長足進步。李鵬同志長期在電力系統工作,是我國電力工業的傑出領導人、核電事業的重要開創者。

1983年6月,李鵬同志任國務院副總理,分管能源、交通、重點建設項目等工作。1985年9月在中共十二屆五中全會上增選爲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他參與研究“七五”計劃能源交通方面的發展方針,推動準格爾煤電開發和神府東勝煤田建設,力推煤炭生產、分配、運輸一本賬,改變了煤炭資源供不應求的局面。他強調發展交通運輸的出路在於改革,推動建立綜合統一的交通運輸體系,抓港口下放、民航管理體制改革、鐵路大包乾等重要任務。他堅持控制基本建設規模,指導投資方向,推動基本建設體制改革,對我國建築行業產生重要影響。他強調要加快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步伐,加速實現重大裝備國產化,提出要用先進電子信息技術武裝和改造傳統產業,提出“以產頂進”利用外資辦鋼鐵5條政策,強調汽車工業要走聯合發展道路。

1987年11月,李鵬同志在中共十三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爲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同月在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被任命爲國務院代總理。1988年4月,在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被任命爲國務院總理。1988年至1990年兼任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面對國際國內複雜形勢,他堅決貫徹治理整頓和深化改革的方針,在黨中央領導下主持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積極推動各方面建設,探索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新手段和新方法,較好完成治理整頓任務,推動我國經濟擺脫困境、進入新的發展時期,爲20世紀90年代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創造了條件。

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中,在以鄧小平同志爲代表的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堅決支持下,李鵬同志旗幟鮮明,和中央政治局大多數同志一道,採取果斷措施制止動亂,平息反革命暴亂,穩定了國內局勢,在這場關係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重大斗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後,作爲以江澤民同志爲核心的中央領導集體的重要成員,李鵬同志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以經濟建設爲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爲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殫精竭慮,貢獻了自己的智慧和心血。

1992年10月,李鵬同志在中共十四屆一中全會上再次當選爲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1993年3月,在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他再次被任命爲國務院總理。鄧小平同志發表南方談話後,他積極支持、宣傳和貫徹鄧小平同志改革開放的思想主張,堅決貫徹黨的十四大精神,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步伐,擴大對外開放,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在黨中央領導下主持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佈局建設一批國家重大項目,推動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1997年9月,李鵬同志在中共十五屆一中全會上又一次當選爲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1998年3月,在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他當選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同月起任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他堅定不移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爲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保障和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進行,作出了重要貢獻。

到中央工作後,李鵬同志按照中央要求,兼任國家教育委員會主任、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主任、中央專委會主任、國家科技領導小組組長等,在科技、教育、環保和國防工業等領域傾注了大量心血,是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領導者。他強調實現四個現代化,科技是關鍵、教育是基礎。他堅決貫徹“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思想,大力推進科技體制改革,認真落實知識分子政策,推動頒佈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技術發展綱領》,組織實施“863”計劃、“973”計劃,建立完善專利制度和技術市場,支持成立中國工程院和開展南極科考工作,充分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一批基礎研究、前沿研究重大科技成果湧現,國家整體科技實力進一步增強。他提出要加強黨和政府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堅持貫徹優先發展教育戰略,積極推進教育體制改革,推動制定和實施義務教育法,改革和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擴大高校管理權限,推動實施高等教育“211工程”、“985工程”,加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進派遣留學生工作,爲改革開放各條戰線輸送了大批人才。他是載人航天工程的重要決策者,領導開展工程前期調研和技術、經濟可行性論證,推動載人航天工程實施。他強調要注意正確處理經濟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關係,強化環境管理,推動出臺《中國二十一世紀議程》,領導實施“三河三湖兩控區一海一市”工程,在實踐中完善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和“三同步”、“三統一”戰略方針,爲初步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保護道路作出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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