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制定的《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公佈,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其中一條細則迅速引發高度關注——《規定》明確,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確有需要設置的,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並避免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

《規定》

中小學、幼兒園應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規定》明確, 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家長陪餐制度,健全相應工作機制,對陪餐家長在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進行研究反饋。

在學校管理方面,《規定》明確,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確有需要設置的,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並避免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

在食堂管理方面,要求學校自主經營的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原則,不以營利爲目的。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或者委託經營。

此外,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應當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應當洗手消毒,進入工作崗位前應當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學校食堂從業人員不得有在食堂內吸菸等行爲。

對於超重、肥胖的孩子怎麼辦?

《規定》指出,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培養學生健康的飲食習慣,加強對學生營養不良與超重、肥胖的監測、評價和干預,利用家長學校等方式對學生家長進行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

學校食堂禁止採購,使用的食品有哪些?

按照要求,中小學、幼兒園食堂不得製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製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小學、幼兒園集中用餐不得製售的高風險食品目錄。

觀點

《規定》代表國家對校園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視

成華實驗小學校長 張家明

《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的制定與出臺,代表着國家對校園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高度重視。作爲祖國的未來,學生們的健康牽動着千家萬戶的心,作爲學生的聚集地,學校一旦發生食品安全問題,輕則影響學生學習,重則影響社會穩定,校園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芳草小學三年級學生家長 何女士

孩子的抵抗能力本來就弱,一旦食用不衛生的垃圾食品,就很可能出現安全問題。然而令人擔憂地是,對於食品安全意識薄弱的孩子來說,那些包裝新穎、顏色鮮豔、口味奇特、價格低廉的三無產品的誘惑太大了。爲了提升孩子的食品安全意識,除了口頭教育,我也會以身作則,積極做好家庭飲食衛生,科學引導孩子形成良好的飲食習慣。

網友評論

談到校內小賣部,

很多人都回憶起學生時代,

這個話題一度登上微博熱搜榜前十!

@你打草我驚蛇:記得以前,課間操時候總會和同桌去小賣部買辣條和冰棍兒喫

@仙爺要渡劫:走,去小店啊,我請你(筆一扔)懷戀啊

@DX-Diu竹子7012十分鐘跑去小賣部用了四分鐘,喫完辣條上課了,滿嘴子辣味

@cj565:80後的小學,沒小賣部都不可能

@Nebula-體育課自由活動後就相聚小賣鋪

@往左撇:冰棍十分鐘可能舔不完,從來不在校園小賣部買冰棍

@林林linlll我上中學的時候中午我們都不定學校食堂的飯了 都跑去小賣部買漢堡雞肉卷烤腸 然後小賣部就被關了

@榕容的小迷妹00後的我,下課最愛乾的事就是去食堂買東西喫。

對於這件事,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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