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黑老大”逼欠債人女友籤鉅額欠條勝訴,檢方抗訴原判被撤銷

浙江台州一“黑老大”爲討債,將要債目標轉移到欠債人包某家境優厚的女友鄭某身上,在受威逼利誘下,鄭某被迫簽下550萬元借條。“黑老大”隨後在律師指點下提起債務訴訟並勝訴,鄭某被迫共同揹負550萬元債務。爲了幫女兒還債,身爲上市公司高管的鄭某父親賣出了手上的所有股票。

8月7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台州玉環市檢察院獲悉,經該院對這起暗藏虛假訴訟的民事判決依法提請抗訴,近日獲得改判,成功讓鄭某一家擺脫被黑惡勢力強加的鉅額“債務”。

檢方審查發現,2012年,包某經他人介紹認識台州有名的“黑老大”鄭官順(綽號“老五瓜”),併合股參與工程項目投標。當年4月至11月間,鄭官順先後以現金和匯款方式將資金投給包某。不久雙方產生矛盾,鄭官順要求包某歸還他的資金及利息,但包某當時已無錢可還。

多次催討無果後,律師項某(去年鄭官順落網前,項某已因開設賭場罪被判刑)給鄭官順出了個主意——以包某目前的經濟狀況,再怎麼脅迫也還不了,但他的女友鄭某家境優厚,其父是某上市公司高管,如果能讓鄭某出具一張借條,就能要回這筆債。

2013年1月30日,鄭官順指使司機阿兵等人將包某強行拉至台州某垃圾填埋場,以暴力、恐嚇等手段逼迫包某給鄭某打電話。在“黑老大”鄭官順的威逼利誘下,鄭某爲保男友包某平安,不得不依照鄭官順的意思出具了一份借條:今借到鄭官順550萬元,於2013年2月8日前歸還。

因債務巨大,包某、鄭某沒能在規定時間內還錢。鄭官順又多次指使人到鄭某的父母家中,採用恐嚇、暴力等手段威脅鄭某的父母承擔還款責任。同時,鄭官順又找到律師項某,準備憑藉條起訴,項某再次指點:“借條上只有鄭某一個人的簽字,可能無法讓法官採信,建議讓包某也在借條上簽字,讓鄭某成爲共同債務人。”

2013年7月1日,鄭官順指使人再次綁架包某,逼迫他在鄭某出具的借條以及鄭官順出具的結算確認書上簽名。此後,鄭官順將包某和鄭某一併告上法庭,因鄭某提出被脅迫出具借條的抗辯缺乏證據,2013年11月7日,台州市椒江區法院判令鄭某與包某承擔共同還款責任。

迫於“黑老大”鄭官順的威逼,敗訴的鄭某一家即便不服判決,也只得和鄭官順達成和解協議,放棄上訴,並由鄭某父親變賣自己的公司股份,償還了鄭官順430萬元。

2018年,以鄭官順爲首的涉黑團伙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落入法網。同年12月19日,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十餘項罪名,鄭官順被玉環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而在玉環市檢察院審查起訴鄭官順涉黑案過程中,鄭官順的司機阿兵提到在2013年時曾兩次強行綁架包某、逼迫鄭某寫借條的事。該信息迅速被檢方關注。

經承辦檢察官調取案件卷宗,並對鄭官順、阿兵以及包某的筆錄等覈對,向鄭某父母瞭解情況後確認,原案系一起虛假訴訟。鄭官順脅迫鄭某寫下的借條理應依法認定無效,鄭某不應該承擔這筆債務。

2018年9月4日,該院向台州市檢察院提請抗訴。同年10月18日,台州市檢察院向台州市中級法院發出《民事抗訴書》。今年6月28日,經椒江法院再審,撤銷原判決,改由包某一人償還借款550萬元,並賠償利息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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