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本市積分落戶進入公示落戶階段)

爲落實國家戶籍制度改革要求,本市2018年首次實施積分落戶政策。在廣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申報、審覈、複查各階段工作順利開展。即日起,2018年申報積分落戶的124657名申請人可登錄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查看本人積分結果。按照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關於落戶規模統籌考慮城市承載能力和人口調控目標的要求,經市政府研究決定,2018年本市確定的積分落戶規模爲6000人,對應的最低分值爲90.75分,按照同分同落原則,實際公示名單共6019人。在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期間,年度落戶規模將保持在6000人。由於每年申請人羣規模和情況會有變化,每年達到積分落戶規模的實際分值會有所不同。

此次面向社會公示的落戶人員主要呈現以下特點:一是在京穩定工作時間長,體現了長期在京工作的要求。二是年齡跨度大,中青年佔主體。其中年齡最大的58歲,年齡最小的31歲。三是行業分佈廣。申請人來自科技服務、製造、金融、媒體、教育醫療、環衛、園林綠化、家政服務等各行業。四是獲得獎勵加分人員更具優勢,如100分(含)以上高分段人員中35.8%來自高新技術企業,23.4%獲得創新創業獎項,12人獲評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

擬取得落戶資格的人員名單將在市政府“首都之窗”網站公示,公示期截止到2018年10月22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可在2018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本市常住戶口。對公示名單上的人員如有異議,可以在公示期內向相關部門實名書面反映。經查證反映問題屬實的,取消落戶資格。本市積分落戶要求誠信申報,根據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規定,對違反誠信申報的申請人和用人單位要嚴肅追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本市積分落戶工作部門瞭解到: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還需要提交現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請擬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注意安排好時間,聯繫現戶籍地公安部門開具,取得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後,方可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本市積分落戶在政策試行期間每年申報一次。2018年未取得落戶資格、2019年繼續符合政策規定的四項資格條件的申請人,只需登錄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查看上一年度申報信息,選擇更新需要變更的內容,其他無變化信息不用重新填報,系統將予以保留。2019年的申報工作預計將於5月份進行。

該部門負責人特別表示:“今年是本市首次開展積分落戶申報工作,感謝社會各界對政府各部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們將在總結今年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流程,方便市民辦理。”

侯帥 本文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責任編輯:蘇泓珵_NBJ9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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