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第一次提出了“美丽中国”的概念,强调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勾画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布局。文化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灵魂和软实力,同样也是一个区域、一个村落的魅力所在。中央就《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明确指出,在新农村建设中,“村庄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要“保护和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我们要看到,乡村文化保护和创造还远远不能适应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美丽乡村的建设,要建立在乡村本土文化的基础上,发挥地方特色,保持乡村文化的本真,加以创新,走出一条适合乡村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发展的新道路。

建设美丽乡村,保护村落文化,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表面看起来,村落是以建筑的风格为代表性,但村落的结构、走向,又与人们的生活习惯、生存习俗和自然状况有着深厚的关联。加强传统村落以及乡村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充分利用这些文化资源,可以促进乡村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可以使人民群众形成认同感、归属感。富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戏剧、民俗活动等村落文化,为当地百姓所喜闻乐见,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其蕴含的教化作用,也更容易为当地百姓所接受。

一个充满文化底蕴的城镇与乡村,一个充满生态宜居的城镇与乡村,一个又充满现代化的城镇与乡村,制造业发达,商业繁荣,原乡情浓,就是一道充满生气而又蓬勃亮丽的风景!

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组织和引导农民新建住房和改造危房,注重保护、挖掘和传承乡村的自然、历史、文化、民俗等特色资源和优秀传统建筑文化,突出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尊重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全面落实节地、节材、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等要求,切实改变乡村民居长期形成的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粗放建设模式,确保乡村特色民居数量稳步增长、建设水平稳步提升和建设质量稳步提高,跳出建新房不见新村、建新村不见新貌的怪圈,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总之,建设美丽乡村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的实事,是利在当代、功在后代的好事。我们要从全局和长远的战略高度,更加自觉地把建设美丽乡村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主旋律,强化组织领导、要素投入、宣传引导、管理服务,形成共建共创共享美丽乡村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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