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和之前創設品種一樣,票據ABS的創設同樣具有特定目的,即解決中小金融機構的流動性困境,例如第一期標準化票據的基礎資產即爲陷入流動性困境的錦州銀行承兌的已貼現票據。並且票據類ABS面向票交所或銀行間市場,且由上海所作爲存託機構,而資產支持證券也是資管新規等明確規定的標準化資產。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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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票據ABS:央行近年來創新產品的一種,未來還會有

2. 票據ABS爲標準化產品,票交所成爲標準化交易場所的概率大幅上升

3. 票據ABS的基礎資產是票據,目前市場上票據ABS尚爲空白

4. 票據ABS最大可釋放規模爲10萬億元

5. 創設票據ABS的戰略意義大於實際意義

6. 基本知識補充

本文作者:任濤

2019年8月15日,上海票交所發佈了2019年第1期標準化票據的公告,意味着基於票據爲基礎資產的票據類ABS即將進入市場,而票據ABS這一新金融產品的產生無疑帶着諸多光環。

近期來,爲加強貨幣政策的結構性和定向調控功能,央行不斷創新金融產品品種,而這裏的票據類ABS只是近年來創新產品的一種,按照央行“不斷豐富貨幣政策工具”常態表述,金融產品的豐富與創新後續仍將值得期待。

僅以近兩年爲例,央行根據貨幣政策調控和市場實際表現需要,分別創設了諸多金融品種,具體如2017年1月20日創設的臨時流動性便利(TLF)、2017年12月29日創設的臨時準備金動用安排(CRA)、2018年9月20日創設的離岸央票、2018年10月22日央行創設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2018年12月19日創設的定向中期借貸便利(TMLF)、2019年1月24日創設的央行票據互換工具(CBS)以及今天的標準化票據ABS。可以看出這些新創設的金融品種均具有特定用途,充分體現了央行貨幣政策的定向調控目的,預計後續還會有更多的金融創新品種。

(一)票交所對票據ABS的設定基本參照了資管新規的規定

上海票交所在發佈第1期標準化票據公告時,特別強調“等分化、可交易”的特徵,這一特徵基本上參照資管新規對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定義。資管新規中對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定義如下:等分化,可交易;信息披露充分;集中登記,獨立託管;公允定價,流動性機制完善;在銀行間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等經國務院同意設立的交易市場交易。

並且票據類ABS面向票交所或銀行間市場,且由上海所作爲存託機構,而資產支持證券也是資管新規等明確規定的標準化資產。因此票據ABS作爲“標”的界定應該沒有問題。

(二)票交所出生較好,預計將會成爲第三大標準化交易場所

上海票交所是由央行於2016年12月成立,本身在定位時即按照標準化場所來進行設定。基於此,票據ABS是標準化產品應是無疑,並且票交所也會成爲繼交易所、銀行間市場之外第三大標準化場所。

(三)標準化債權資產的統一認定辦法預計不久會出臺

事實上,證監會體系對標準化債權資產和非標準化債權資產已經進行了明確,但估計銀保監體系仍存疑慮,主要是國務院認可的交易所是否包括銀登、北金所等等。證監體系將非標資產分爲非標債權、非標股權、商品及衍生品等等。

票據ABS的本質是票據,市場上沒有以票據爲基礎資產的ABS產品,需要注意得是資產支持票據(ABN)的基礎資產也不是票據。根據最新數據統計,目前資產支持證券產品共有2074只,存量達到30045.98億元(累計發行規模達到42945.07億元),涉及的基礎資產類別達到35種。

票據ABS這一新品種產生後,意味着資產支持證券的基礎類型進一步豐富。

根據2019年6月份數據,未到期商業票據規模達到11.80萬億元,票據貼現餘額爲7萬億元,未貼現銀行承兌匯票餘額爲3.31萬億元。因此從基礎資產的規模上來看,票據ABS空間較大,可釋放的最大票據ABS規模約爲10萬億元。

但這只是理想情形。畢竟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規模有超過20萬億元,證券化的部分僅佔4%。按此比例推算,我們實際中能夠看到的票據ABS規模最多可能僅有2000-3000億元。

雖然票據ABS的創設爲票交所的標準化地位提供了更好的支撐,也豐富了標準化產品品種,但在實踐過程中仍有許多現實性的問題需要考慮。

(一)目的是爲了解決中小金融機構的流動性問題

和之前創設品種一樣,票據ABS的創設同樣具有特定目的,即解決中小金融機構的流動性困境,例如第一期標準化票據的基礎資產即爲陷入流動性困境的錦州銀行承兌的已貼現票據。在特定用途下,流動性通常是最大的問題,而投資者也主要以特定機構爲主,流動性是否能夠真正且持續形成仍有待觀察。

(二)標準化之後收益率勢必會下行,投資價值也會有所下降

非標產品的劣勢是缺乏流動性,對應的優勢則是收益較高。一旦標準化之後,意味着收益率將會跟隨着市場利率趨於下行,其相對投資價值就顯得沒那麼高。由於第一期標準化票據利率是參考錦州銀行同業存單利率水平,相對而言是增加了直接持票人的融資成本,因此此次票據ABS的創設實際上是對持有錦州銀行票據的折價兌付。

(三)票交所ABS的投資範圍較爲廣泛

票據ABS既可以在票交所流通,亦可以在銀行間市場流通。不過,爲了解決中小金融機構流動性而創設票據ABS實際上面臨的投資者比較廣泛。以在票交所流通爲例,根據《票據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

票交所的投資者包括金融機構法人類和非法人產品類。

1、對於金融機構法人,主要有銀行、財務公司、基金公司、期貨、保險等傳統牌照機構。

2、對於非法人產品類,主要包括基金、資管計劃、銀行理財、信託產品、保險產品、社保、年金、養老金等,其中的資管計劃包括券商、期貨、基金及子公司、私募機構發行的備安的各類資管計劃。

票據業務是商業銀行最爲傳統的一類業務,也是商業銀行實體經濟發放貸款的一種方式,央行在進行統計時將其歸爲短期貸款一類。具體而言,票據業務包括表外(未貼現)、表內(已貼現)兩大類。

(一)票據交易類型

就票據交易而言,主要分爲轉貼現、質押式回購和買斷式回購等幾大類,其中

轉貼現是指賣出方將未到期的已貼現票據向買入方轉讓的交易行爲。

質押式回購是指正回購方在將票據出質給逆回購方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期由正回購方按約定金額向逆回購方返還資金、逆回購方向正回購方返還原出質票據的交易行爲。

買斷式回購是指正回購方將票據賣給逆回購方的同時,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正回購方再以約定價格從逆回購方買回票據的交易行爲。

(二)票據償付順序

票據到期後償付順序如下:

1、票據未經承兌人付款確認和保證增信即交易的,若承兌人未付款,應當由貼現人先行償付。該票據在交易後又經承兌人付款確認的,應當由承兌人付款;若承兌人未付款,應當由承兌人付款;若承兌人未付款,應當由貼現人先行償付。

2、票據保證增信後即交易且未經承兌人付款確認的,若承兌人未付款,應當由保證增信先行償付;保證增信行未償付的,應當由貼現人先行償付。

3、票據保證增信後且經承兌人付款確認的,應當由承兌人付款;若承兌人未付款,應當由保證增信行先行償付;保證增信行未償付的,應當由貼現人先行償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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