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麒麟決定逮捕
通江縣林業局原林業調查隊工作人員王麒麟涉嫌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一案,由通江縣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通江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對王麒麟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王麒麟簡歷:
王麒麟,男,漢族,1968年12月生,四川通江人,中專文化,1990年8月參加工作。
1990年8月至1990年12月,在通江縣林業調查隊工作;
1990年12月至1991年12月,在通江縣回林鄉人民政府下派鍛鍊;
1991年12月至1993年12月,在通江縣林業局辦公室工作;
1993年12月至1994年12月,在通江縣勞動局工作;
1994年12月至1997年2月,在通江縣行政區域勘界辦公室工作(其間1996年3月任助理工程師);
1997年2月至1998年9月,在通江縣空山鄉扶貧攻堅工作隊工作;
1998年9月至今在通江縣林業調查隊工作(其間2006年3月任工程師;2016年2月至今借調至通江縣森林公安局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
來源:通江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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