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出借冒用身份證屬違法行爲

出借身份證屬違法行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規定,居民身份證不能出租、出借、轉讓。違反者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借用身份證會有很多潛在的危險,如他人使用你的身份證辦理信用卡、過戶車輛、註冊成立公司等後,出現信用卡惡意透支、車輛發生事故、公司產生經濟糾紛等,都會給身份證的原主人惹上不少的麻煩。

大家不要輕易將身份證借與他人,或者委託他人代辦業務。需要複印身份證時,應在複印件上註明“再次複印無效”等字樣。身份證件應保持整潔,不能折損或者污損身份證,以免影響正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大家如發現自己的身份證被他人冒用時,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聯合相關部門進行查證。

身份證遺失應及時到派出所辦理掛失補辦

記者從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製作中心相關負責人處瞭解到,爲了保證個人身份證件的使用安全,目前除了做好證件的防僞措施外,在辦理金融業務、通訊業務、出行購票等多種業務時,需通過數據終端(讀卡器)對持卡人身份進行驗證。委託他人代辦業務的,代辦人也必須出具身份證件,並通過數據終端對代辦人身份進行驗證。居民身份證一旦發生遺失或者損壞,應及時到附近派出所辦理掛失(不需登報聲明)補辦手續,公安機關會出具補辦證明,一旦因身份證被冒用而產生不良後果時,可以從公安內部系統中查詢掛失補辦時間,從而避免給居民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身份證補辦快捷簡便

據介紹,隨着各項便民措施的不斷完善,目前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製作中心每天的制證量在三千張左右,西寧市(含三縣)居民的身份證可在10個工作日內發放到居民手中,其他地縣的也能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並通過快遞公司投遞到所在地公安機關,及時發放到大家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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