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核载7人的小客车,却被强行塞进了17人。驾驶员为多赚钱铤而走险,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刑法。

1月9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长宁法院)对这起超员载客案件依法公开宣判:驾驶员郭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23日8时许,执勤交警在北翟路绥宁路交叉口发现一辆疑似超员载客的小型面包车,遂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车门打开后的景象让民警大吃一惊:这辆7座小客车上,除驾驶席与副驾驶席外,后排座位全部被拆除,十多名乘客就坐在小板凳上,将车厢空间挤得密不透风。在民警指挥下,车内乘客鱼贯而出,包括驾驶员在内共17人。

被抓现行的驾驶员郭某向民警交代,其为某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车上乘客均为该公司派遣至某快递公司的临时工。郭某为了赚外快,私自驾车运送这些工人去上班,并从中收取路费。民警当场对郭某超员载客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然而,等待郭某的不仅是行政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违法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的适用范围,这意味着郭某的行为涉嫌犯罪。

审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运载他人并收取相关费用,其驾驶的车辆应视为刑法意义上的营运车辆,且实际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属于“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构成危险驾驶罪。

最终,上海长宁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判决:郭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超载酿成的惨祸时常上演。春节将至,安全第一,广大驾驶员切勿为了眼前利益而置自身与乘客的安危于不顾!

同时,无论是返程回家还是出行旅游,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务必选择正规营运车辆,如发现车辆超员超载应主动拒乘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文字:王雨堃

图片:国家应急广播

责任编辑 | 李谷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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