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核載7人的小客車,卻被強行塞進了17人。駕駛員爲多賺錢鋌而走險,殊不知自己的行爲已觸犯刑法。

1月9日,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長寧法院)對這起超員載客案件依法公開宣判:駕駛員郭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案情簡介

2019年7月23日8時許,執勤交警在北翟路綏寧路交叉口發現一輛疑似超員載客的小型麪包車,遂示意該車靠邊接受檢查。

車門打開後的景象讓民警大喫一驚:這輛7座小客車上,除駕駛席與副駕駛席外,後排座位全部被拆除,十多名乘客就坐在小板凳上,將車廂空間擠得密不透風。在民警指揮下,車內乘客魚貫而出,包括駕駛員在內共17人。

被抓現行的駕駛員郭某向民警交代,其爲某勞務派遣公司的員工,車上乘客均爲該公司派遣至某快遞公司的臨時工。郭某爲了賺外快,私自駕車運送這些工人去上班,並從中收取路費。民警當場對郭某超員載客的違法行爲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

然而,等待郭某的不僅是行政處罰。

《刑法修正案(九)》將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的違法行爲納入危險駕駛罪的適用範圍,這意味着郭某的行爲涉嫌犯罪。

審判結果

法院審理後認爲,郭某運載他人並收取相關費用,其駕駛的車輛應視爲刑法意義上的營運車輛,且實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100%以上,屬於“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構成危險駕駛罪。

最終,上海長寧法院依法對本案作出判決:郭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超載釀成的慘禍時常上演。春節將至,安全第一,廣大駕駛員切勿爲了眼前利益而置自身與乘客的安危於不顧!

同時,無論是返程回家還是出行旅遊,爲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請務必選擇正規營運車輛,如發現車輛超員超載應主動拒乘並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

文字:王雨堃

圖片:國家應急廣播

責任編輯 | 李谷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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