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古代,對於有功的大臣皇帝一般會賞賜官職金銀珠寶,但是對於官職已經很高的大臣,皇帝再行賞賜的時候,就會選擇賞賜其他的物品,比如賞賜黃馬褂、御膳、貢品等,這些東西對於位高權重的一品大員來說並不稀奇,但是因爲是皇帝親自賞賜,所以這些看似不起眼的東西,被包裹了一層“榮耀”的色彩,大臣們接受這些東西后,拿回家也不敢喫,一般會供奉起來,以示尊敬。

但是,在清朝弘曆做皇帝的時候,就有這麼一個大臣,不把乾隆賞賜的東西放在眼裏,拿到賞賜後出門就將其扔了!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哪?

根據《清史稿》記載,清朝歷代皇帝中,乾隆皇帝不僅好大喜功,還喜歡大肆封賞大臣。一來是清朝在經歷康熙雍正兩朝之後國力雄厚,乾隆皇帝在位的時候,並不爲清朝的國庫擔憂;二來是乾隆皇帝自己喜歡標榜功過三皇五帝,經常用封賞大臣來顯示自己的仁政。

在清朝的時候畜牧並不發達,官員們的俸祿大多是糧食,那時候除了皇帝可以每天喫肉,官員們也沒法經常性的喫肉,但是總有那麼一兩個官員喜歡喫肉。根據《清稗類鈔》等清朝的資料記載,乾隆年間的大臣紀曉嵐就是這麼一個人,因爲自身官職俸祿不高,但是又喜歡喫肉,爲此紀曉嵐喫了不少苦頭。乾隆皇帝深知清廉的大臣們生活清苦,所以找到機會便會大肆封賞食物,大多賞賜的食物是豬肉。

可是,我們知道清朝在乾隆年間的時候,已經出現衰敗的跡象,朝廷裏貪官橫行,許多官員都是表面上清廉,實則家境殷實。這些貪官因爲家境殷實,並不會像紀曉嵐一樣爲喫肉發愁,他們喫的並不會比乾隆皇帝差多少。可乾隆皇帝不知道這些實情,對於封賞肉食大臣一視同仁。

這種賞賜本來並不奇怪,但是弘曆做皇帝的時候,封賞大臣大多會選在每天上朝的時候,一來可以彰顯自己施政仁德,二來可以表現自己的賞罰分明。這就出現問題了,清朝《大清律》皇帝上朝的時間大致是五更天,也就是卯時(現在凌晨五六點),如果碰上皇帝身體不舒服,早朝便結束的很早,但是大多時候早朝持續時間都很長。

我們知道,肉食保存比較困難。受賞賜的大臣拿到東西后,還要等到早朝結束後才能將肉送回家。如果是冬天還好,因爲天氣寒冷,豬肉能保持很長時間。但是到了夏天就出了事,皇帝賞賜豬肉的時候,豬肉是剛剛處理好新鮮的,但是等到大臣下朝,因爲天氣炎熱,等拿回家的時候,上次的豬肉已經開始發臭。

所以,在夏天的時候,皇帝的賞賜反而會成爲一種拖累,大臣們反而會嫌棄封賞的東西,大多會在下朝走出宮門的時候,丟到路邊隱蔽的地方,到了乾隆皇帝當朝的時候,一些表面清廉的大臣,拿到豬肉後,並不會太稀罕,也會選擇在出宮門後,將豬肉給扔掉!本來是皇帝仁德的體現,但是卻弄得如此怪異,如果清朝的皇帝多體恤老百姓,清朝也不會在光緒皇帝登基後衰敗的那麼快!

(圖片來源於網絡,文章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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