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院對孫小果案“保護傘”的審理認定,當年死刑判決未被覈准、案件再審,都是“保護傘”非法操作的結果。孫小果被執行死刑,這是“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最好方式。

(原標題:孫小果被執行死刑:願世間再無“孫小果”)

孫小果被執行死刑 央視:願世間再無“孫小果”

△孫小果案審理現場

2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罪犯孫小果執行死刑。

自去年5月被全國掃黑辦列爲重點案件,實行掛牌督辦,孫小果案受到社會持續廣泛的關注。眼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牽動人心,但從網上大量留言看,疫情並未減弱公衆對本案的關注。人們爲正義實現而欣慰,期盼“世間再無‘孫小果 ’”。

特別要說的是,抗擊疫情正在關鍵階段,辦案力量向服務抗擊疫情傾斜,是司法機關服務大局的體現,部分案件因此出現一定耽擱,情有可原。如果案件辦理需要分個輕重緩急,那麼,優先孫小果案這種重大案件是對的。前幾天,北京市高院也對殺醫被告人孫文斌作出維持一審死刑判決的裁定。重大案件,不讓正義因疫情而過分耽擱,司法機關的努力值得肯定。

經過之前一系列審判,20多年前讓孫小果“死裏逃生”的多把“保護傘”,2010年他出獄後與其沆瀣一氣爲害百姓的多名同案犯,已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隨着孫小果被執行死刑,本案塵埃落定。但有關本案的反思,卻不應隨着案件終結而停止。今後,是否還會有“孫小果”出現?這個問題的答案,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對案件的反思是否深刻、徹底,吸取教訓彌補司法漏洞是否及時、全面。

孫小果何以“多活”了20多年?1998年,孫小果一審被判處死刑;隨後二審維持原判,但死刑未被覈准,改判死緩。孫小果在服刑期間,此案又啓動再審程序,孫小果最終被改判有期徒刑20年。這是孫小果“死裏逃生”的時間線。法院對孫小果案“保護傘”的審理認定,當年死刑判決未被覈准、案件再審,都是“保護傘”非法操作的結果。如果沒有這些,孫小果當年即應被執行了,是司法腐敗讓他“多活”了20多年。20多年間,孫小果案的被害人及其親人經歷了怎樣的煎熬,不難想見。

孫小果被執行死刑 央視:願世間再無“孫小果”

△孫小果再審案宣判畫面

防範“保護傘”,一旦出現,必須第一時間打掉,我們準備好了嗎?“多活”了20多年,“白犯”了這麼多罪,這是孫小果案引發衆怒的根源。孫小果父母精心編制“保護傘”,多名掌握重要司法權力的官員介入,是案件走偏的起點。只要權錢交易等滋生“保護傘”的土壤還在,我們難以保證“孫小果”不再出現。

去年4月,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進駐雲南省,昆明市打掉了孫小果等一批涉黑涉惡犯罪團伙;5月24日,全國掃黑辦將雲南昆明孫小果涉黑案列爲重點案件,實行掛牌督辦 ;6月4日,全國掃黑辦派大要案督辦組赴雲南督辦孫小果案,進駐昆明……直到今天孫小果被執行死刑。這是依法糾正本案錯誤的時間線。其中,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進駐雲南,是案件糾正的起點。本案正義最終得以實現,打黑除惡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居功至偉。防止“孫小果”再現,最有效的舉措就是打黑除惡的常態化。這是讓百姓感到幸福、平安最可靠的保障。

孫小果被執行死刑,這是“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最好方式。正義實現令人高興,但如果我們不想在未來重複類似案件,想讓“孫小果”永遠遠離我們的生活,那麼,高興過後,我們要做的還有很多。

肖琦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責任編輯:肖琦_NN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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