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拆遷網最近接到一些被拆遷人的問題,他們說自己的房子已經被拆了好幾年,現在還能不能拿到拆遷補償,對於這個問題,首先我們要看房子被拆了多久了。小編最近也很費盡心思幫你們找資料,接下來就帶你們看一下!

我們先來看一下訴訟法規定,對於向法院申請訴訟的,申請者應該在知道後或在作出行政訴訟日起6個月內提出,特殊規定除外。

這條規定的意思是,被拆遷人的房子被拆遷後,被拆遷人應該在6個月內提起訴訟,只有這樣才能合理合法的保護自己的拆遷補償,如果超過6個月怎麼辦呢?那按照規定拆遷人已經過了提起訴訟的有效期,就不能再提起訴訟了,對於自己的拆遷補償也是很難得到。

上述所說是一種情況,我們來看第二種情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在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爲,沒有告知當事人提起訴訟期限的,提起訴訟的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應該知道訴權和提起訴訟之日起開始計算,在當事人知道或應該知道之日起最長不能超過兩年時間。

上述的規定意思是如果被拆遷人在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房子就被違法拆除是可以通過提起訴訟進行維護,在拆遷人沒有通過相關書面文件或者其他方式告知被拆遷人可以對拆遷人提起訴訟的,這個時候被拆遷人就可以在知道自己有這個權利日起2年內進行提起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拆遷補償。

從上面規定可以看出,房屋被拆除後維護自己合法利益的最長期限是2年,大部分情況期限都是在6個月,所以如果被拆遷人的房子被拆遷了很多年,現在再想去要拆遷補償,成功率是非常低的,被拆遷人應當在拆遷來臨時儘可能的多學些一些關於拆遷方面的法律知識,這樣即使是有異議,也不會因爲自己不懂法而錯過最佳時機。

根據小編查的資料裏,如果在房子被拆除後6月內進行起訴維權,這其實是處於被動的處境,在房子被拆除的情況下,維權也是困難重重,被拆遷人應該知道我們最有力的東西就是房子,如果房子沒有了,那麼對於我們的處境是非常尷尬。

中國拆遷網小編友情提示:每一位被拆遷人想要得到合理合法自己滿意的拆遷補償,一定切記!千萬不要等房子被拆了之後,或有的被拆遷人在房子被拆多年後纔開始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這隻會讓自己的處境陷於被動,我們正確的做法是應該在房子沒有被拆遷,拆遷方公佈拆遷補償方案後,如果補償不合理,被拆遷人就應該開始準備維權事宜,這樣才能先入爲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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