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長清是新中國唯一被槍決的副省長,用他自己的話說:“我可以載入史冊了,因爲我是建國以來被判死刑的最高級別幹部。”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胡長清生命的最後時光。

2000年3月8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原江西省副省長鬍長清因索賄、受賄、行賄和鉅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罪死刑和執行死刑的命令,將胡長清押赴刑場執行槍決。但胡長清一直都有求生慾望。

胡長清

因爲自知罪孽深重,在法庭上,江西省原副省長鬍長清的態度十分謙恭。每次發言之前或發言完畢都會說上一句“謝謝審判長”、“謝謝公訴人”,或者是“謝謝律師”。一種求生的慾望在他心中湧動,他逢人便跪地求饒,乞求組織上能給他一條生路,哀求“放我一馬!”“我是書法家,求你們不要殺我,我就留在這裏免費給你們寫字,天天寫,每天給你們寫一幅。”

胡長清

2000年3月8日8時,江西南昌北郊瀛上刑場警戒森嚴,建國50年來因經濟犯罪判處極刑級別最高的官員胡長清即將被執行槍決。

8時46分,槍響了,胡長清撲倒在草地上,身體在劇烈地扭動,由於他的心臟偏離正常位置,第一槍沒有打中要害。執法人員又補了一槍,第三槍,第四槍……共打了五槍。

胡長清被執行槍決了,對於這個腐敗分子,我們或許不應同情或憐憫。但他的死也同樣具有着強烈的警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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