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兩年時間裏共打掉316個“套路貸”違法犯罪團伙,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770餘人,爲人民羣衆挽回經濟損失超過12億元。今年迄今爲止,上海未再發“套路貸”新案。

今天上午,上海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披露了這一數據。據透露,僅今年以來,全市就打掉“套路貸”犯罪團伙130個,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770餘人,爲人民羣衆挽回經濟損失4.5億餘元。

圖說:上海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披露,上海在兩年時間裏共打掉316個“套路貸”違法犯罪團伙。潘高峯 攝

荒誕:13萬元欠債要還170萬元

今年3月26日,嘉定分局接到報警:2017年10月,被害人被誘騙簽下虛高的33萬元欠條,實得13.6萬元。因無力償還,被多次“平帳”,簽下總計170萬元的欠條。被害人陸續還款30餘萬元後,犯罪團伙暴力追討剩餘虛高欠款,逼迫被害人簽下《還款協議》。

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通過查詢銀行流水、調取法院同類民事訴訟材料、查看相關監控視頻,逐步廓清案情。很快,專案組發現此案並非孤案,並陸續查明多名未報案被害人和以犯罪嫌疑人董某、湯某爲首的兩個犯罪團伙。今年7月26日,專案組對犯罪團伙統一收網,先後抓獲17名犯罪嫌疑人,查繳百餘張借條,涉案金額高達3000餘萬元。

據警方介紹,“套路貸”大多與上述案件類似。是以民間借貸爲幌子,以無抵押快速放貸爲誘餌,通過“虛增債務”“製造銀行流水痕跡”“脅迫逼債”“虛假訴訟”等各種方式,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一種新型犯罪活動。由於此類犯罪活動具有“收益高、僞裝強、複製快”的特點,一度十分猖獗。

震驚:最高虛增債務285倍

2016年12月,上海閔行警方破獲以張曉峯爲首的“套路貸”犯罪團伙案件。此案被害人陸某原本借款20萬元,卻被犯罪團伙以“行規”爲由要求籤下金額高達50萬元的借條。當拿到20萬元的借款後,又被以索要“中介費”、“手續費”爲由強行拿走18萬元,導致陸某實際得款僅2萬元。

之後,因無力償還張曉峯索要的50萬元借款,陸某又被另一犯罪團伙以層層“轉單平賬”的方式,將債務虛增至570萬元,犯罪團伙還通過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企圖霸佔被害人陸某的兩套房產。此案中,被害人陸某的債務在短時間內被虛增285倍,是迄今爲止破獲的“套路貸”案件中債務虛增比率最高的一起案件。經警方全力偵破,張曉峯等犯罪人員最終被繩之以法,被害人陸某得以挽回經濟損失。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探索:“套路貸”打擊“上海模式”

警方表示,“套路貸”案件具有極強預謀性,犯罪團伙精心設計劇本,誘使被害人簽下虛高的借款文書,並有目的地製造“銀行流水痕跡”、“抵押憑證”等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把詐騙包裝成看似合法的民間借貸,甚至利用“虛假訴訟”取得看似合法的債務權益。警方在辦理此類案件時沒有先例可循、法律支撐不足、取證難度極大。

2016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打擊了全國第一起“套路貸”案件。辦案過程中,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就“套路貸”案件適用法律問題反覆研商,爲成功辦理此案奠定基礎,也拉開了打擊“套路貸”專項整治行動的帷幕。

2016年9月,上海在全國率先組織開展打擊“套路貸”專項行動,並不斷積累偵辦此類案件的經驗。經過數百起“套路貸”案件分析梳理,警方發現此類案件的犯罪活動主要發生於2012年至2016年期間。2017年“套路貸”案件新發案已降到個位數(犯罪行爲發生在當年的案件);2018年截至目前沒有新發案,此類案件已處於“清理庫存”階段。

2017年10月,市高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聯合制定了《關於本市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見》,在全國率先就“套路貸”案件的執法辦案標準進行了統一。目前,上海打擊“套路貸”違法犯罪的經驗已在全國推廣,形成了打擊此類犯罪的“上海模式”。

人物:他是“平安英雄”候選人,也是打擊“套路貸”第一人

上海打擊“套路貸”犯罪取得顯著成果,背後離不開一個關鍵人物——市公安局刑偵總隊三支隊支隊長張琛。

三支隊的全稱是“有組織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張琛能夠提名今年上海“平安英雄”候選人,與他帶領團隊“摸着石頭過河”破獲首起“套路貸”案件,探索出打擊“套路貸”犯罪“上海模式”分不開。

圖說: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三支隊支隊長張琛(左一)。警方供圖

2016年6月,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接到市民許女士報案:明明已經償還借款,她卻仍遭人惡意追討債務,家人還遭到非法拘禁。刑偵總隊迅速成立由張琛負責的專案組。隨着調查推進,張琛發現許女士掌握的證據不僅少而且大都對犯罪嫌疑人有利——對方握有許女士簽字的多份借貸合同,也提供了詳細的銀行流水,顯示多筆錢款確實轉入了許女士的賬戶。表面上看,所有證據都指向這是一起“你情我願”的民間借貸。

爲了找到突破口,張琛帶領同事梳理了全市接報的同類案例,陸續找到了本案另2名被害人姜先生和呂先生。當時,一人已經被法院判決償還虛高債務,另一人還矇在鼓裏自認倒黴。光是給這兩名被害人做筆錄就用去近半個月時間。很多細節已經記不清,張琛反覆詢問,讓他們回憶每次籤借款合同的場景,在場人員和借款方式等細節。

通過梳理被害人與嫌疑人之間的賬目往來,排摸涉案人員與相關公司間的關聯,整整兩個多月夜以繼日的案情分析,張琛與同事終於摸清犯罪團伙的作案手法和組織架構,形成了有力的證據鏈,破除了環環相扣的套路,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

成功偵破首起“套路貸”案件後,張琛和同事們馬上總結經驗,並與各分局交流,希望遇到類似案件能夠有的放矢。他還主動與檢察機關溝通研商,與市公安局法制部門聯合出臺了《本市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見》。經過2年實戰,打擊“套路貸”,已形成在全國推廣的“上海模式”。

新民晚報首席記者 潘高峯 記者 楊潔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