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王某購買了一套商品房。搬入不久,即發現房屋的牆壁出現裂縫,水管也有高水的問題。後發現問題出在樓上。原來,住戶蔣某在裝修房屋時,敲了承重牆、改變了建築結構,還改變了原來的水管鋪設路線。經過專業機構的檢測,鑑定爲蔣某對房屋的改造和裝修行爲與王某房屋的受損存在因果關係,而且損害可能進一步擴大。王某與蔣某進行協商,要求其恢復房屋原有的建築結構和管道鋪設路線,避免損害擴大和危及房屋安全,遭到蔣某的拒絕,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原告和被告是上下樓鄰居關係,爲了原告房屋的居住質量和安全,被告應在裝時承擔一定的義務,避免使原告的房屋產生危險。因此,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被告的行爲也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因此被告應該立即消除危險,恢復建築結構原狀,並且賠償原告遭受的經濟損失。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