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犯罪分子的權利應該受到尊重,但是爲了更好的保護更多的孩子不至於受到類似的性侵、類似的傷害,就要公開信息,讓更多的家長、社會知道誰曾經有過類似的犯罪行爲,從而進行提防。這次《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訂也要求與孩子密切相關的職業,包括教育機構、培訓行業、兒童福利行業, 公司在招聘員工時要首先到公安機關進行查詢,擬招聘的員工是否有過針對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

原標題:26萬會員是性犯罪嗎?公開其身份觸犯隱私嗎?丨佟麗華對談劉文利:從N號房事件看性犯罪與兒童保護

韓國的N號房事件發生以來,在中國社會引起了火熱討論。很多父母都在擔心國內的孩子是否也會受到類似的傷害?此外,中國也正在進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訂,同樣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在這樣的特殊時期,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劉文利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做客百度百科#秒懂本尊live#直播間。佟麗華已經做了21年的未成年保護工作,是這個領域的“老戰士”。

讓我們與兩位嘉賓一起,共同探討如何更好保護我們的孩子。

對談主題

韓國N號房事件:26萬會員是性犯罪嗎?兒童防性侵保護如何進行?

對談時間

2020年3月29日11:00-12:00

對談嘉賓

劉文利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佟麗華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

對談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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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答疑

瀏覽未成年色情材料是否構成犯罪?

據韓媒報道,“N號房”付費聊天室會員超過26萬人次,其中包括教授、藝人、著名創業公司CEO等知名人士。廣大的男性同盟組成一張祕而不宣的巨大暗網。一張流傳甚廣的截圖顯示,一些入羣觀看的男性成員表示自己只是正常消費,並未做出進一步行爲,並表示“委屈”。值得注意的是,因受害者中存在大量未成年人,此舉除了道德上應受到譴責,在法律上這樣的行爲也構成違法犯罪。

互聯網上流傳的一張截圖裏,一位N號房男性用戶表示委屈

(圖源:網絡)

佟麗華:

現在在很多國家,從立法的角度,已經把瀏覽、持有兒童性虐待的材料作爲一種犯罪行爲進行打擊,包括韓國。韓國在立法當中已經明確, 如果基於商業目的,製作或者傳播兒童色情材料,量刑可能不滿10年,也就是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是商業目的,例如 在家瀏覽或者持有,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萬韓元(約11.5萬元人民幣)以下罰金。(《青少年性保護法》)

根據我們國家的法律,針對兒童相關的材料,無論是兒童直接出鏡,還是以兒童爲對象的材料,比如漫畫等等,製作、販賣、傳播這些材料,如果達到一定量是 構成犯罪的。但是如果是單純的瀏覽或者持有這些材料,我們國家現在的法律還沒辦法追究其違法犯罪的責任。

我國這次《未成年人保護法》(徵求意見稿)的修改增加了一條,明確提出了 不得持有與未成年人有關的淫穢色情的材料。這本身就是一個重大的進步,在立法層面已經提出了這個問題。我希望未來例如《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也要加大對這類行爲的打擊力度。

請願公開會員身份,

是否侵犯了罪犯隱私?

韓國民衆在青瓦臺請願“請求公開Telegram N號房會員全員真實身份和長相” 的簽名人數突破記錄。關於隱私的考慮也被提及。

向社會公開涉案人員信息是否對他們的尊嚴、權利造成侵犯?

佟麗華表示, 隱私和保護未成年人安全的權衡涉及整個社會的價值取向。《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聲明,我們應認可兒童最大利益。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在2006年修訂時也寫到“給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特殊優先保護,指當兒童的權益受到傷害,在其權利和成年人或者犯罪分子的權利發生衝突的時候,要 優先保護孩子權益。犯罪分子的權利應該受到尊重,但是爲了更好的保護更多的孩子不至於受到類似的性侵、類似的傷害,就要公開信息,讓更多的家長、社會知道誰曾經有過類似的犯罪行爲,從而進行提防。

這樣的權衡可以追溯到美國1996年的梅根法案。

1994年,7歲的美國小女孩梅根·坎卡(Megan )被家附近的一名性犯罪分子綁架並姦殺。1996年5月17日,克林頓總統簽署了“ 梅根法案”(Megan's Law)。規定將正式建檔的 性犯罪案件資料放到網上以供讀取,性罪犯被釋放後仍需備案存檔

梅根法案

(圖源:網絡)

中國浙江慈溪當地的檢察院也在2016年,美國梅根法案20年之後,推出了類似的制度。 針對未成年人性犯罪的人員服刑以後,罪犯的信息要向社會公開。

而公開未成年人性侵害罪犯的信息的緊迫性背後,也反映了該類犯罪刑滿釋放後 重犯率極高的隱憂。

有的老師性侵孩子後,可能被學校開除,但他跑到另外一個學校或者另外的教育培訓機構,仍然有機會去接觸孩子,而他周圍的人可能不太瞭解他曾經有過這樣的不良記錄。

這次《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訂也要求與孩子密切相關的職業,包括教育機構、培訓行業、兒童福利行業, 公司在招聘員工時要首先到公安機關進行查詢,擬招聘的員工是否有過針對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我們現在《刑法》中已經有了從業禁止的問題,凡是有過針對未成年人性侵的犯罪行爲,與兒童相關的職業就不能繼續做。未來司法機關也會建立這樣的針對未成年人性犯罪的數據庫。

佟麗華也建議,未來的立法可以考慮對不同程度的犯罪情況 分層處理。偶爾或者輕微的犯罪進入數據庫,但嚴重的犯罪行爲,例如性侵多人、屢次犯罪等,必須向社會公開犯罪分子全部的信息。一方面爲社會提供防範信息,同時也提高犯罪成本。

公共輿論升溫:

近年來兒童性侵的案件頻率增加了嗎?

佟麗華表示,從世界各國的普遍規律來看, 兒童遭受性侵都是隱形案件中最多的案件。隱形案件指犯罪實際發生了,但沒有人報案,也就沒有進入司法機關的記錄。

從中國的角度來說,2013年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專門就未成年人性侵的問題發佈了司法政策,司法機關對這個問題越來越重視,媒體也越來越重視未成年人性侵。所以這些年來從公共輿論的角度,我們感覺案件變多了,但是很難說現在案件和原來的案件到底哪個多。

2

文化討論

穩固的男性同盟和受害者有罪論:

父權社會下的性別觀

在韓國電影《八二年生的金智英》中,女主人公的公司女廁所裏被安裝了隱形攝像頭,拍攝的照片在全公司男性的手機裏流傳,但卻沒有任何一個男性去阻止這件事情,只有一個男同事告訴女生不要進入廁所。

N號房事發後,一韓國公司HR找每位員工談話,試圖在公司內部排除有嫌疑人的可能,周圍的男性同事對此閉口不談,彷彿心照不宣其中可能有參與者一般。

此事件中,男性整體結成了一個堅固的同盟。進入聊天室的成員在上傳自己持有的淫穢影像時已成爲共犯,並在相互激勵的過程中沖淡甚至合理化了罪惡感。且如 界面文化指出, 這些網絡聊天室抹去了男性在現實生活中的所有其他身份——丈夫、父親、兄弟、朋友、同事——而僅保留了“男性”這一個身份,並通過對女性的物化和消費建立起簡單、同質而穩固的同盟關係。這樣的同盟在現實生活中也如此常見,N號房事件不過是一種極端情況的展演。因此,公司的男性同事在被問及時,纔會如此肯定而心照不宣地彼此包庇。

在前文的N號房成員喊冤的截圖中,也包含了明顯的譴責受害者言論的成分。指稱受害者是“淫亂女”,指責她們欺瞞詐騙,甚至污衊她們是自願的……這充分反映出性別不平等這一嚴重的社會現象。

同時,無論在韓國還是中國,東亞社會對性的污名化導致受害者人即使受到威脅也不願求助、報警。即使在報警、公開過程中,也會受到嚴重的二次傷害。N號房事件中,爲防止二次傷害,韓國政府表示將爭取在3周內爲“N號房”受害者更換身份證號碼。

劉文利老師認爲,在孩子成長過程中, 家長應該用非常真誠的態度來對待孩子關於性方面的問題,用孩子能理解的語言,教導足夠的科學知識,像談論其他方面的常識一樣談論性,營造一個安全的、開放的討論環境。這樣,孩子在遇到威脅時纔不會因爲家長平時的躲避態度選擇隱瞞,家長也才能及時瞭解到情況、報警和提供情感支持。

互聯網:

線上作案的新威脅or自我教育的新契機?

N號房事件中,聊天室主要平臺Telegram端對端閱後即焚的特性,導致本就取證難的性犯罪案件更加難以定罪。技術發展下,部分平臺匿名化的網絡空間、平臺關於用戶的保護機制的缺乏、監管不力的特性,引發了人們對網絡性犯罪的隱憂。

佟麗華表示,如今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對預防孩子受到類似傷害帶來了非常大的挑戰。 提防陌生人靠近的警告如今已不適用,越來越多未成年人使用網絡,與陌生個人交流的風險並不被家長知悉。佟麗華呼籲,互聯網平臺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完善監督機制和檢舉方式。

父母或者孩子發現問題,如果沒有達到違法犯罪的程度,向平臺彙報,平臺要進行調查。平臺調查以後,如果發現是嚴重的問題,應該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不是嚴重的問題,一般的技術層面或自身管理的問題,自己解決。 但是現在很多平臺仍然缺乏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機制。

從另一方面,佟麗華也認爲, 互聯網可以作爲性教育領域“跨代教育”的新契機。父母、老師因爲年齡、教育程度,接受性教育的知識難度較大。而中國互聯網發展非常快,說不定孩子在接觸到科學的、系統的性教育後反過來對父母和老師有正向的影響。

3

再談兒童性教育

只有女孩會受到性侵害?

男孩需要進行性教育嗎?

男孩子就絕對安全嗎?

(圖源:網絡)

3月27日的新聞報道顯示,韓國N號房事件中出現了 未成年男性受害者。男童遭受性侵的現象進入更多網友的視野中。事實上,我們只是觸碰到冰山一角。男童遭受性侵的情況並不像我們以往認知中那樣少。

韓國媒體報道N號房事件中出現未成年男性受害者

(圖源:YTN)

根據《“女童保護”2015年性侵兒童案件統計及兒童防性侵教育調查報告》,2015年,我國被公開曝光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有319起性侵女童的案件,有21起性侵男童的案件。今年英國最大的性侵案件,罪犯雷哈德·辛那加,被警方追查到性犯罪記錄高達159起,侵害對象以年輕男性爲主,讓人震驚。男性被性侵這件事一直在發生,只是更加隱晦。

在我國,不滿14週歲的男孩女孩受到猥褻,均按猥褻兒童罪定罪處罰。2014年通過的《刑法修正案9》正式把原來的強制猥褻婦女罪改成 強制猥褻他人罪,猥褻罪的客體不再區分性別,保障了男性的權利。

但即便如此,男性在遭受性侵後承受的惡意與傷害更大。在影片《十二》中,男孩彭凱在小時候遭受來自游泳教練的性侵,但因爲事發時年齡小,沒有足夠的性意識,沒有保護好自己。進入青春期後,隨着性意識的覺醒,過往那些遭受傷害的記憶被喚醒,讓他再次經歷創傷體驗,甚至嘗試傷害自己。

所以, 性教育的對象不分男女,性教育的目的也不僅僅是爲了防止性侵害。性教育有着非常廣闊的內涵與外延,關於身體認知,關於性別平等,關於處理人際關係,關於尊重、寬容、接納、包容的價值觀。它是一種常識教育,教給每一個人愛與平等,無關性別。

性教育從幾歲開始呢?

是從青春期開始嗎?

在以往的教育中,“青春期教育”被用來指代性教育。大家普遍認爲只有步入青春期,隨着身體的性成熟,和性有關的問題纔會浮現,才應該開始性教育。但事實上, 性教育從個體出生就應該開始了

“我從哪裏來?”這個問題可以說是對爸媽的靈魂拷問。央視曾經做過一次街頭採訪,主題就是“我是從哪裏來”。記者採訪了多位市民,年齡涵蓋了1940年到1990年出生的人,大家曬出了千奇百怪的答案。據不完全統計,70、80後的孩子大多數是從河裏、垃圾堆裏撿來的;90後的孩子大多是是充話費送的。很少有父母告訴孩子最直接的答案——你是從媽媽的子宮裏來的。

央視採訪“你從哪裏來?”

(圖源:CCTV13)

事實上,孩子提出與性有關的問題時,就是最好的教育時機。在很多生活情景中,都可以完成性教育,比如玩具的選擇、對觸摸生殖器官的態度等等。父母對性與性別的態度與認知都會在潛移默化中影響到孩子。 如果能夠在家庭中營造一種允許談論性的氛圍,幫助孩子擁有對性的積極態度和科學認知,孩子未來的成長會更加安全、健康。

總的來說,兒童保護這件事,不是一個人的事情,是整個全社會都必須高度重視的事情。 法律、互聯網監管、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等各個方面,都應該行動起來。性教育的最終目標是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夠安全和幸福,我們每一個人都肩負着這樣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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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丨劉媛 金雅淇

編輯丨羅方丹 劉文利

排版丨Tenlossiby

北京師範大學兒童性教育課題組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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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郝萬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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