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8月10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女子二次起訴離婚,並在訴訟中主張子女的撫養權,丈夫則以夫妻感情並未達到破裂程度、子女成長需要完整家庭環境等爲由不同意離婚。近日,翔安法院啓動家事調查程序併發布一起離婚糾紛案。

紀某(化名)是第二次起訴離婚了,作爲母親,她在訴訟中主張應享有子女的撫養權;而丈夫陳某以夫妻感情尚未達到破裂程度、子女成長需要完整家庭環境等爲由不同意離婚,如果執意要離婚,應該由自己撫養兩個子女。

在庭審及庭後調解過程中,雙方各執己見,不肯退讓。

承辦法官結合翔安法院正在推進的家事審判方式改革,委託同安區婦聯及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的兩位家事調查員,請他們對原、被告的家庭情況、工作情況、身心狀況及子女的生活、學習狀況等事項開展調查走訪,並盡力調解促和。與婦聯組織聯動的心理諮詢師也隨行參與了家事調查,對當事人及其家人進行心理疏導。

家事調查員經過觀察、走訪、調查、記錄,最終確認了當事人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並就其子女撫養問題提出了更爲貼近實際的參考意見。法院採納家事調查員的建議,准予紀某和陳某離婚,當事人女兒隨陳某共同生活,兒子則隨紀某共同生活,撫養費各自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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