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述工作論文借鑑了國內外較爲前沿的 CoVaR(Conditional Value at Risk)研究和實踐成果,採用高頻數據刻畫宏觀經濟狀態影響下微觀金融機構之間的相互風險傳染影響,並結合中國金融跨市場交互的特點,模擬構建了以銀行業爲主,保險、證券、信託等非銀機構爲輔的金融風險複雜網絡系統。中國人民銀行2020年2號工作論文提出,在系統性風險爆發時,銀證之間是主要的風險傳染渠道,因此,宏觀審慎監管應儘快覆蓋到此類機構,建立日常監管協調和協作機制。

原標題:央行工作論文談系統性風險:爆發時銀證之間是主要傳染渠道

如何準確、科學的識別、度量和監測系統性風險?中國人民銀行2020年2號工作論文提出,在系統性風險爆發時,銀證之間是主要的風險傳染渠道,因此,宏觀審慎監管應儘快覆蓋到此類機構,建立日常監管協調和協作機制。同時,非銀金融機構抵禦風險能力較弱,應注重對信託、金控等非銀金融機構風險監控。

這篇題爲《系統性金融風險溢出效應研究》的工作論文作者何伊、曾嶸欣、鄧飛、朱柳泉、何烈明,均任職於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支調查統計處。中國人民銀行工作論文發表人民銀行系統工作人員的研究成果,以利於開展學術交流與研討。論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學術觀點,不代表人民銀行。

上述工作論文借鑑了國內外較爲前沿的 CoVaR(Conditional Value at Risk)研究和實踐成果,採用高頻數據刻畫宏觀經濟狀態影響下微觀金融機構之間的相互風險傳染影響,並結合中國金融跨市場交互的特點,模擬構建了以銀行業爲主,保險、證券、信託等非銀機構爲輔的金融風險複雜網絡系統。 

爲全面反映我國銀行業爲主,保險業、證券業爲支撐,新興金融機構快速發展的金融體系特徵,上述論文確定樣本機構共64家,其中銀行業機構22家,保險機構5家,證券機構23家,產業資本控股的金融控股集團6家,其他新興金融機構8家(私募股權管理公司1家,資管業務1家,第三方支付1家,融資租賃公司1家,互聯網金融公司1家)。

上述工作論文得出的第一個結論是,金融系統的網絡結構會隨着風險發展而變化。

金融系統的網絡結構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信用風險衝擊下其聚類係數大幅攀升、平均路徑長度縮小,金融系統網絡的小世界特徵凸顯,但在流動性風險衝擊下系統網絡特徵呈現出不同於信用風險的變化,金融系統的結構隨着風險的加深處於不斷變化中。因此,針對不同階段的金融系統風險要採取不同類型的風險防控措施。

工作論文同時指出,不同類型的風險傳導方式和衝擊效力不一。

從情景模擬來看,信用風險傳染呈現鏈式反應的特徵,風險傳染路徑主要存在於資產負債關聯密切的機構之間,可以通過日常監管捕捉和發現,當風險爆發後可採取阻隔風險源,切斷風險傳染路徑的方式防控風險傳播。流動性風險的傳染則是瞬時在多個節點(金融機構)同時爆發的網狀式傳播,風險爆發的面較廣,且金融機構的同步行動易造成合成謬誤,將使風險放大或二次擴散至系統內其他機構。風險的隱蔽性較高,突發性較強,日常風險防控的難度較大。

因此,監管部門應樹立動態監管、多維度監管的理念,對系統中重點區域、圈層進行動態評估,適時轉換監管重點,及時將風險控制消滅在萌芽狀態。

工作論文還指出,在系統性風險爆發時,銀證之間是主要的風險傳染渠道。

近幾年,隨着資管、債券發行承銷和同業等多種業務使銀行業與證券業之間聯繫越發緊密,宏觀審慎監管應儘快覆蓋到此類機構,建立日常監管協調和協作機制。

論文還提出,非銀金融機構抵禦風險能力較弱。

其中,信託業作爲資金供需方的中轉樞紐,在剛兌尚未完全打破的情況下,極易受到資金供需雙方的風險傳導影響;金控集團由於機構之間的關聯交易頻繁,股權結構複雜和風險隔離措施匱乏等多種因素,導致其風險抵禦能力較低。因此,應注重對信託、金控等非銀金融機構風險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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